事情的起因是,二零一五年大連市中山法院非法判王秀香三年,當時因為身體情況看守所不收,家人給接回家後,王秀香一直在外流離失所,後來聽說公安局給定個網逃。此次警察非法抓捕王秀香,是準備把她劫入監獄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十一點左右,王秀香租住的房屋有人敲門,家人沒有開門。大約敲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來人開始用電鑽鑽門。幾分鐘之後,兩男一女破門而入,女的手裏拿著錄像機,一直錄像。家人問:你們是幹甚麼的?穿警服的男的說是天津街派出所的。問王秀香在哪裏?讓去派出所一趟。家人說為甚麼去派出所?他說有事需要配合一下,問完就回來。王秀香說:「我又沒有做壞事,沒有犯法,我不去。」那個男的說以前的事,法院下達的指令,讓他們抓人。走的時候警察叫家人把撬門費二百元付了,家人問:「你們撬的門,為甚麼叫我們拿錢?」那個穿便衣的說:我敲門你們不開門。家人說:「我開不開門是我的權利,你有甚麼權力撬門?」他說他是派出所的。家人說:「派出所也沒有這個權力。」那個便衣說,再說也把你帶到派出所。然後強行地把王秀香押上了警車。
到了派出所,大約到了下午五、六點鐘,派出所說需要去市公安醫院檢查身體,如果檢查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就放人。這樣,家人也一起去市公安醫院。他們讓家人拿五百元檢查費。檢查後,王秀香出現高血壓,右手手腕骨折,膽囊囊腫,腎囊腫,肝部囊腫等症狀。然後拉去看守所,大約半個小時左右,因為身體不符合羈押,看守所拒收。他們把王秀香又拉出來說去醫大二院從新體檢,體檢報告模糊,不清晰。接著又去星海醫科大學二院從新檢查身體,還是家人拿的檢查費。其實這幾次檢查身體都有問題。檢查完將近晚上十一點多,警察又把王秀香拉去姚家看守所,等了將近一個小時,派出所的人從裏面出來說,看守所已經把人收了,讓家人回去。家人不明白說,老人身體不好,怎麼會收呢?派出所的人說:上面說了,只要人不死,就給我押起來。
王秀香現在已經七十六歲高齡,家人擔憂老人的身體,聽律師說現在走路需要兩個人攙扶,兩手一直抖動得厲害,年後她就要被送到瀋陽女子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