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見到我後,笑著說:「我這次沒有遲到。」「是,這次很準時。」我回答道,隨後我倆會心的一笑,但中介的王姐還沒來,於是我們都耐心的在門店中聊天等候。王姐因臨時有事,這次遲到了半個小時。等待時,我看到性情很急的衡女士沒有絲毫抱怨,依然談笑風生的與我聊著天,不由得讓我回憶起與她剛見面時的情景。
那是三年前的八月,單位通過中介,明確要租用衡女士的出租房。按照中介與房東約好的時間,我準時到達出租房,看到中介的王姐已等候在屋裏,她告訴我衡女士已電話通知她,因臨時有事晚一點到。
我們一邊聊天一邊等,約半小時後,王姐接了一個電話,隨後抱歉的告訴我,她需要去處理其它的急事,請我在屋裏等房東到達後,清點家具、家電,完成收房後,再到門店中簽訂合同。她將衡女士的電話告訴我後,便匆匆走了。我當即給衡女士打電話告知此事,她電話中一邊抱歉,一邊說還有一會兒才能到,我說沒事兒,我等著你。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我在空蕩蕩的房間裏待了近一個小時了,我心中漸漸的有了些抱怨情緒,當我注意到我的心態不再祥和時,我開始反思自己,我是一個按照真、善、忍標準修煉的人,為甚麼會出現不善的、不高興的狀態呢?表面上是因為對方耽誤了我的時間。但我的思維方式有甚麼問題呢?我應該是甚麼狀態呢?這時我想起了師父的教導,「是寬容,非常洪大的寬容,能容別的生命,能真正設身處地的去想別的生命。這是我們在很多人修煉過程中還達不到的,但是你們漸漸的在認識、在達到。」[1]
這時,我意識到我應抱有寬容體諒別人的心態,衡女士一定有沒能及時趕到的原因,沒有人願意失信於人,她自己肯定也很著急。想到此,我的心平和了下來,於是耐心的在屋裏等候。
終於,衡女士來了,比約定時間晚了一個半小時,她滿臉的歉意,不住的抱歉,而我卻滿臉的笑容,不住的說沒關係。這時,我看到她臉上的詫異表情,我知道我的表現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但我沒繼續說甚麼,於是我們開始了清點家具、家電。
清點完成後,衡女士終於忍不住開口了,說:你人真好,我遲到這麼久,你居然一點兒也不生氣,要是我肯定是做不到的,你是怎麼做到的?我告訴她,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要求我們凡事都要體諒他人,我想你也不會願意遲到,一定是有甚麼原因讓你耽誤了時間。衡女士回答道:我是××房地產公司的中層,剛才突然有工作中的急事需要處理,所以晚了。隨即她又接著說到:你是煉法輪功的,怪不得為人這麼好呢,我原來在西藏聽一個「活佛」說法輪功是正法,我還半信半疑,前一個租住我這間屋的是一個大公司的老總,她搬走後,房間裏留了一些法輪功的資料,我當時還在奇怪,為甚麼那麼大一個公司的老總也煉法輪功?今天看見你這樣寬容、大度,我是真信了法輪功是好的。但是「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還有「國家」為甚麼不讓煉呢?
於是我詳細的講了自焚案的種種疑點,包括王進東身上的火被撲滅後,臉和身上被燒的漆黑,棉褲都被燒穿,可頭髮卻是完好的,兩腿間裝有汽油的大雪碧瓶卻還保持翠綠且沒變形;另外,總共才幾分鐘的突發事件,怎麼會有幾個機位的跟蹤鏡頭,沒有幾個攝影師怎麼做得到?還有天安門廣場發生突發事件,現場的警察怎麼可能讓人隨便攝影;小劉思影在氣管切開後,第三、四天接受採訪時就可以清晰的說話並唱歌,從醫學上講是不可能的。衡女士聽後恍然大悟:原來自焚是假的啊。
隨後我又給她講了,共產黨在形式上類似宗教,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教義,有嚴密的組織形式,為了貫徹黨魁的意志,非常強調黨性,就是不管是非對錯,在關鍵時候黨員都需要服從黨的命令。而法輪功(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從大陸開傳)是講真、善、忍的,要求修煉人處處事事都按照此標準去做,同時還可以使真正修煉的人得到健康的身體,這對正常的社會和政府來說絕對是好事,但中共這個宗教卻無法容忍黨員和民眾有自己的衡量是非的標準,即使是正信也不行,這才出現這場邪惡的鎮壓。同時我給她概括的講了《九評共產黨》中關於歷史上共產黨對民眾和傳統文化破壞的相關內容以及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暴行。
當衡女士靜靜的聽完我講述的真相後,她非常感慨的說:我明白了,我今天真是收穫很大。隨後我勸衡女士三退(即退出共產黨的黨、團、隊),告訴她退出迫害良善、迫害正法的中共,才能得到上天的佑護,才能在未來的大淘汰中保平安。衡女士非常爽快的說:衝著你,我相信,我退。
在我和衡女士第一次見面後的三年中,或是因為續簽合同,或是因為房屋維修等原因時常相約見面,但因為衡女士的工作確實很繁忙,所以我依然是經常等她,每次我都是無怨無恨,寬容體諒,這種來源於大法修煉中的善良與寬容使我們結下一段善緣,我們相處的非常溶洽,每次我也都會給她講一些我在大法修煉中體會到的人為甚麼應該向善的道理。所以這次見面時,衡女士表達了想進一步了解法輪功的願望,於是我答應將《轉法輪》借給她看,我相信她看後會真正的了解法輪功的真相。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1/6/166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