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真是感覺光做事了,修心跟不上,做了一大堆事都是人在做事,感覺不到神聖的在做救人的事,有時遇事或急躁或抱怨或不平。後來我們徹底轉變,決心精進實修自己。
師尊在每次講法中都一再強調要多學法,入心學法。我們以前經常是從早忙到晚,有時學法時間就擠沒了,於是決定先從學好法做起,早晨發完正念後,只要我不上班,不吃飯先學法,學法時雙盤腿,手捧書在胸前,剛開始,手捧書感覺很累,腿也疼,敬師敬法的心使我幾天就習慣了這樣的坐姿,我現在能雙盤學兩講法了。
轉變觀念,好事壞事都是好事
我們接觸的同修多,事情也多,有時就遇到不高興的事,遇到矛盾時也知道找自己,可是同時也看同修的不是,看到同修不為別人考慮啊,自私啊等,就事論事。找自己找的很表面,卻用大法的標準要求別人,還以為自己比別人強,是符合法的,心性沒得到提高。
記得有一次同修要大量的資料,我做不過來,就幫她找了別的同修做,給她一部份後說繼續要,過了幾天,她因對資料的質量不滿意告訴我不要了,對我說話的語氣也不善了。我心想,給你做完資料又不要了,我還沒不願意呢,你反倒還對我發脾氣。心裏雖不是滋味,但也忍下來,沒說啥,默默的把資料分發給別的同修了。我覺的這件事我守住心性了,覺的自己沒錯,矛盾中也沒想到找自己,可是同修不再與我聯繫了,顯然與我產生了間隔。
為了消除同修間的間隔,我便去找她談,結果不但沒談好,我倆的情緒都很激動,她說她的感受,我說我的委屈,互相爭執一番不歡而散。矛盾激化了,我回到家才知道好好捋捋自己的心,為啥委屈?一直以來,我覺的自己是無條件的在配合她,她那邊無論需要甚麼事,我都儘快辦到,我滿以為我們一直關係很好,是受迫害期間的生死之交,我是掏心窩的對她,萬萬沒想到她對我卻是隔心的,竟然有這麼大的積怨。想到這,我突然意識到我與她在用人情配合,所以才會有委屈的情緒。做證實大法的事,應該是純淨的神聖的,我不是為她做甚麼,而是我們在共同做助師正法救眾生的事,擺正了做事的基點。
師父說:「那麼發生矛盾的時候要各自向內找自己的原因,不管這件事情怨不怨你。記住我說的話:不管這件事情怨你還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會發現問題。如果這件事情絕對的與你沒有關係,沒有你應該去的心,那麼這件事情就很少會發生在你身上。」[1]
我還找到了覺的自己心性好,高人一等的心,經常抓住人家沒修好的執著用批評的口氣指出,認為關係好,也不管她能不能接受的了,這是不善的表現。其實看到同修的不足,不一定是不足,應該反過來看自己才對。如果真有不足,也應善意、謙卑的指出。
此次矛盾後,我的心中升起一股暖流,是大法教會了我無條件向內找,找到自己的不足,取代抱怨和不平的是感恩師尊、感謝同修,我們之間的間隔頓消。於是,就像從來沒有發生過矛盾一樣,我又去了她家,修機器。看的出來,同修的心性也大大的提高了,我們之間沒有用任何語言的解釋,是大法純淨了我們的心靈,提升了境界,使我們在純淨的心態下為救眾生而默契的配合著。
我從小就是老好人,總希望你好我好一團和氣,不喜歡有矛盾。因為是人在修煉,都有沒修好的地方,都有沒放下的執著,所以必然會有矛盾,我們通過學法向內找,找到自己沒意識到的執著從而去掉它,這難道不好嗎?真的是件大好事啊。師父說:「大法弟子作為一個修煉人,看問題和人應該是反過來的。有的人覺的碰到不高興的事了就不高興了,那你不就是個人嗎?有甚麼區別呢?碰到不高興的事的時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時候、修心的時候。」[2]師父還說:「特別是在迫害以後這些年,你們所做的這些證實法的事中,無論碰到了甚麼樣的具體事情,我告訴過你們,那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無論你認為再大的魔難,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魔難中能消去業力,魔難中能去掉人心,魔難中能夠使你提高上來。」[3]現在我根本上轉變了觀念,把修煉路上所遇到的好事、壞事全當好事。
從根本上修去利益之心
修煉這麼多年了,感覺自己的利益之心不重,對錢財看的也很淡了,可是遇到觸及心靈的事時才發現自己的利益之心隱藏的很深,而且很重。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樓下的住戶有一天突然找到我,說我家水管往他家漏水,我家已經幾個月沒人住了,沒人用水,而且我把進水閘關閉了還是漏,我覺的不是我家人為造成的,按理我可以不管,因沒有物業,如果我管我就得找明白人查漏水源,然後涉及到維修費的問題。可是樓下住戶把責任全推給我,要求我儘快修好,而且態度很不和善,我當時沒守住心性,我說:這是建築質量問題,兩家攤上了,只找我不好使。當時還跟人家爭犟幾句,很強勢的,就是不願自己全負擔維修費。過後一找自己很後悔,這不是利益心沒放下嗎?為啥要跟人家爭犟呢,這是修煉人的狀態嗎?跟常人發生矛盾還咋救人呢!師尊告訴我們要守德,我們修煉就是不斷的使黑色的業力轉化成白色的德,同化宇宙特性。我不但沒守住心性,還造了業了,辜負了師尊給我設的提高心性的機會!我決心從根本上修去這利益心,私心。師尊為弟子為眾生可以付出一切,可我因為點錢財跟世人爭執,真是慚愧。我在心裏告訴自己我一定改,我也願為眾生付出我的一切!
隔了一天,一場暴雨,樓下又漏水了,這回我判斷一定是暴雨造成的漏水現象了。我完全轉變態度,不再考慮是誰家該負責的問題,不再在乎他家對我的態度怎樣,不管該不該我負責,既然找到了我,我碰到了我就負責,我要完全站在他人的角度想問題,他家正在受漏水之苦,應該理解他,想辦法怎樣能使他家不再漏水。當時我正在外地,我把自己的事放下往家趕,晚上到家,樓下住戶的方案是需要僱人在樓外作業,大約費用在八、九百元錢,要我負責。我不推脫,我考慮到安全問題,決定第二天去建材商店看看還有沒有其它辦法,結果遇到一家商店老闆,這老闆家也曾漏雨,給我介紹了一種材料和方案,十元錢即解決了難題,同時我給商店裏的四個人講明白了大法真相。放下利益心,不該我們失去的絕不會失去,只要我們把心放下,一切都是師父在做。
過後,我又深挖一下我這利益心的根,它來自於情。由於經歷幾次綁架迫害,經濟不太好,我自己省吃儉用,一方面可以用在救人項目上,更多的還是考慮給兒子準備結婚用錢。由於情沒放下,對錢的執著就沒放下,我下決心放下情,就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對於兒子的將來隨其自然,不執著,一切自有師父的安排。
利益心還體現在對「我」的執著,為私為我就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因為放不下「我」,從而在與人交往中維護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觀點、喜好,一旦誰觸動了自己,就是觸動了利益,就會不高興,就會表現出私心,這個私心被情所帶動,就會產生矛盾。師父說:「維護自己的喜歡就是情與為私為我的表現,所以最難去。要慈悲的對待一切人,遇到任何問題都找自己的原因。哪怕別人罵了我們,打了我們,我們都找找自己,是不是自己哪個地方不對了造成的。這能找到矛盾的根本原因,也是去掉為私、為我執著的最好辦法。」[4]師父還說:「任何事情都去想別人,首先考慮考慮別人,然後再想自己。我就是要你們修成先他後我的正法正覺的圓滿。這就是在去私,就能去掉「我」。」[4]
隨師正法走到今天,我們經歷過風風雨雨,我們有來世的使命與誓約,我們沒有理由再放鬆自己,我們只有精進實修,走師尊安排的路,才不負眾生的等待與期盼。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敬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歐洲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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