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九名法輪功學員被全部非法關押到文安縣拘留所。
1月11日,警察對劉英傑、楊曉暉、鄭麗麗、賀燕四家進行了非法抄家。警察也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裏去了,家裏都沒有人。
1月12日,七名女法輪功學員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被釋放回家。兩名男法輪功學員繼續關押至十五天,又被非法關押到文安縣看守所,直到2月23日才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被釋放回家。
2017年5月18日,文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李中傑給九名法輪功學員及擔保人挨個打電話,進行騷擾,打電話要求九名法輪功學員於5月19日全部到文安縣公安局見面,理由是:取保候審需每三個月到文安和他們見一次面。
5月19日兩名男法輪功學員報著給他們講真相的目的,去文安公安局與國保大隊李中傑等人見了面,他們偽善地:「你們今天能來,很好,其他七位沒來我們下禮拜到這些人家裏去見面,你們先通知她們。」
5月24日國保大隊副隊長李斌一行四人來到廊坊,去了賀燕家,對賀燕非法詢問,把最初在派出所詢問的情況又詢問了一遍,並且把筆錄的經過全部給錄音和錄像。警察給其她人的家也都打了電話、敲門騷擾。
2017年8月29日文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中傑給孟憲革、劉英傑打電話說:明天他來廊坊開會,順便見面只是例行公事,自己不驚動廊坊當地警察,只著便裝。
8月30日早上7點多,李中傑帶著文安縣國保警察給孟憲革、劉英傑打電話讓他們倆到廊坊新開路派出所見面,當時他們還開著一輛依維柯特警警車與一輛普通警車,等孟憲革、劉英傑到派出所後,警察就強行讓他倆上警車,車上有十位特警,國保大隊有四人,共有十四人。
之後警察就將警車開到小廊坊派出所門口,又開始給其她七名法輪功學員及擔保人挨個打電話。賀燕不去,說身體不適,他說:我們去車接你,賀燕怕影響臥床不起的92歲的癱瘓老人,就騎自行車去了小廊坊派出所,李中傑偽善的對賀燕說:這次需要你們到文安筆錄,賀燕說:不是在派出所筆錄嗎?怎麼還需要去文安筆錄,這點事至於嗎?他說「不要害怕,一個多小時就回來,我今天給你保證,你中午就可以回到家。」就這樣賀燕被強行上了警車。
他們還夥同橋西派出所警察一行十幾人到邢鳳香家中將她強行帶走。他們去楊曉輝、皮玉芹、褚樹元家敲門沒人,在門口等候多時,還把褚樹元家門上的對聯福字全部撕掉。鄭麗麗和范美令沒聯繫上。這時已經中午十二點多了,李中傑才命令出發回文安。
到文安並沒有到公安局,直接把四位法輪功學員拉到檢察院,四名法輪功學員才知道被騙了,就問:為甚麼把我們拉到檢察院?不是去公安局筆錄嗎?李中傑騙他們說:你們的案子檢察院要了解一下情況,要求作筆錄,這是我們的程序。並偽善的說:「沒事,你們不要怕,就是筆錄一下,筆錄完了你們就可以回家了。」
可是當筆錄完了以後,警察並沒有讓他們回家,又等了很長時間,大約下午四點多鐘李中傑說:你們還要到法院去一趟。四名法輪功學員說:甚麼意思?為甚麼還要到法院去?他說:「這是我們的程序,去完法院你們就可以回家了。」到了法院他就說:我走了,你們現在歸法院管,不歸我管了,然後他就走了。
立案人說:「你們已經被檢察院起訴。」並給每人一份檢察院起訴書,並說:「你們有十天的時間可以請律師或你們自己為自己辯護都可以。從今天起你們要隨叫隨到。」
法輪功學員問他們隨叫隨到是甚麼意思?她們說到這來了還能幹甚麼,開庭啊!並要求在他們所填的幾種表上簽字和按手印,他們拒絕簽字。
法院經辦人就說:「不簽就不簽,你們可以走了。」於是法輪功學員當天下午五點半租車離開了文安。
呼籲國內外法輪功學員給予關注,制止這起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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