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非法庭審12位法輪功學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對石香雲、賈豔玲、包義、魏續旺、孔慶豔、朱鳳英、趙熙茹、劉君、任秀英、楊騏驥、吳樨、張樹霞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法院心虛如臨大敵,出動特警警戒,非法限定旁聽人數;法官威脅律師,不許律師做無罪辯護;法官和公訴人以節省時間為由,對律師和當事人提出的質疑草率回答或不予回答。

律師和家屬抗議法官、檢察官徇私枉法、濫用職權。整個庭審過程沒有一點公平、公正,就是違法草草走過場。

二十二日早七點多,松北法院如臨大敵,特警車封鎖了法院前寬闊的停車場,法院門口幾十米外就拉上了警戒線,嚴格控制出入法院的人員。

同時松北法院限制旁聽人數,每個當事人只允許一名家屬旁聽。開庭前,法院又不知從哪個學校找來十二名學生佔據旁聽席位,使剩餘旁聽席位非常有限。

上午九時許,看到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戴了黑頭套、戴戒具從警車上下來。被解開手銬時,法警都問:「你知道你被起訴甚麼罪名嗎?」所有法輪功學員都回答:「不知道。」

庭審開始,書記員宣讀庭審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及相關信息。但過程中沒有公布主持法官和陪審員、公訴人、書記員姓名。

根據家屬事先得到的消息:主審法官是松北區法院呂世濱,公訴人是松北區檢察院單丹丹。其他人姓名不詳。事先檢法已通氣,涉及十二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要在二十二日當天全部完成。

法庭質證階段,公訴人單丹丹宣讀公安機關提供的相關證據,並讓當事人確認。當法輪功學員對「證據」提出質疑時,單丹丹不讓當事人再說話,說她要將十二個人的相關證據全部宣讀、詢問完,集中回答當事人的質疑。單丹丹說她這樣做是為了節省時間。

單丹丹在宣讀證據時,語速很快,並事先說明她只宣讀一遍,不會讀第二遍。有的法輪功學員已是七十多歲的高齡,根本聽不清、記不住宣讀的內容,一時反應不過來,一臉茫然,不得不一再詢問,卻得不到回答。單丹丹宣讀、詢問完兩個當事人的相關證據時,已到中午,宣布休庭。其他十人全部集中到下午質證。

下午一點半繼續非法庭審。由於時間緊,下午公訴人又加快了質證速度,草草地回答了當事人質疑的幾個問題。

有四位法輪功學員聘請了律師:三名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和一位做有罪辯護的當地律師,還有一位家屬為親人做辯護。

律師提出幾點質疑:

1.法輪功學員被松北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時,沒有一名警察向任何一名當事人出示搜查證、傳喚證;沒有告知拘捕原因。

2.公訴人提供的一些相關證據,都是在哈爾濱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檢驗的。而法律規定證據的鑑定是不能在同一歸屬部門檢驗的;

3.有的證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存在著明顯矛盾,律師並質疑是否是後來捏造添加上去的;

4.用刑法300條起訴法輪功學員有罪是法律適用錯誤,無論從憲法、刑法及相關法律,沒有一條規定修煉法輪功是有罪的。用刑法300條起訴法輪功學員有罪是違背憲法的行為。

法庭辯論階段,只要律師提到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法律適用錯誤,並要對此予以論證時,就被法官呂世濱打斷。

當律師提出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被廢除時,呂世濱說:「你是一個律師,你應該知道,你怎麼能?你怎麼能……」話說半句,就不說了。

當律師再次提及沒有法律規定法輪功有罪時,法官竟無知的說:「怎麼總是繞來繞去說這個呢?」

當一位律師提出,公訴人提出的證據存在明顯的自相矛盾問題時,法官說,這問題在庭前會議時,你已經提出過了,為了節省時間,不再回答你的提問。律師說,庭前會議時,你也沒回答這個問題,現在也沒回答。法官和公訴人均沉默不語。

一位當地律師做有罪罪輕辯護。據家屬說,開庭前,法官找到律師施壓,律師放棄做無罪辯護。律師向家屬表示,他原本也要做無罪辯護,可是壓力太大,只能改做有罪辯護。

一位家屬作為辯護人出庭。也是只要提及信仰法輪功無罪的問題時就被打斷發言。

最後進入個人陳述階段。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大部份都堅定的表示,信仰無罪。明確表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合法的。並要求公訴人拿出起訴的相關法律規定。法輪功學員紛紛表明自己的態度和主張。

這期間,法官呂世濱突然說了一句:「沒有人說煉法輪功違法。」這時以前承認有罪的法輪功學員也清醒過來,堅定表示修煉法輪功無罪。

此時整個法庭被正的能量籠罩,法輪功學員雖屢次被法官無理制止,但還是爭先恐後的表示自己無罪。一時間法庭局面失去控制,法官和工作人員亂了陣腳。之後匆忙宣布非法庭審結束。

下午四時許,法警帶著被非法庭審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走出法庭。法院警戒線外聚集了很多一大早就趕來被拒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其中一人衝著一群警察大聲喊話:「大法弟子是好人,迫害法輪功天理難容。」「江澤民即將成階下囚,你們不要當替罪羊了,給自己留後路吧。」

一個警察舉起照相機,對著外面的人照個不停。喊話人微笑面對。押送警車匆匆開走。

【事件回顧】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八-九點,法輪功學員石香雲在家中被特警車帶走。

同時哈市公安局、道外區分局及大興派出所警察,在法輪功學員賈豔玲家樓下蹲坑,她在出單元門時遭到綁架。警察上樓將其不修煉的丈夫魏民一同綁架到松北區公安分局。魏民被非法扣留3小時後,放回。

幾乎同一時間孔慶豔家闖進五、六個男人,將真相台曆等裝走,綁架了孔慶豔。

法輪功學員包義、吳樨、張淑霞三人在松北區12層租住屋中被綁架,六、七台機器被拿走。

十八日早九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宮文義在樓下修車時被哈市公安局、道外區分局、太古派出所綁架到松北區公安分局。

下午二-三點,在屋外蹲坑的便衣隨劉君兒子闖進劉君家,綁架劉君,並搶走法輪大法經書及資料。

法輪功學員任鳳英被警察從家中帶走。

同日,南崗區法輪功學員朱鳳英、趙熙茹在大街上被綁架。魏續旺(王明)、楊騏驥被綁架。

據悉,有的法輪功修煉者長期被電話監控。

任鳳英因身體原因,24小時內保外回家,後又被非法關押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

宮文義被非法關押七天後,因身體原因保外回家,檢察院稱其案將另案處理。


相關信息
一、松北區公安分局:哈爾濱市松北區松北一路42號 郵編:150028
電話0451-88191101
局長:馬明仁
副局長:張雅君(女)
政委:肖景濤
監察室主任:郭克明 主任(不知哪個科室)李志強
國保大隊:隊長:張澤坤
辦案人於曉光 (15046115776)
案件科辦案人李某(15663415623)方某
警員:劉明雨 石曉峰 陳敬發 王曉寶

二、松北區檢察院:哈爾濱市松北區浦東路2949號 郵編:150028
電話:0451-88080095
檢察長:李士凱
副檢察長:李哲
檢察官:單丹丹

三、松北區法院:哈爾濱市松北區浦東路2929號 郵編:150028
電話:0451-88107122
院長:文華英
副院長:姜靜
副調研員:呂世濱
刑庭庭長:李岩
法官:任廣章 李偉娟 袁學虹

四、松北區政法委 松北區創新一路618號 郵編:150028
電話:
書記:鄭燦龍 副書記:唐懋濱

五、松北區委:松北區創新一路618號 郵編:150028
書記:高大偉
專職副書記:陳蓉

六、松北區政府:松北區創新一路618號 郵編:150028
電話:0451-84010069
區長:高大偉
副區長:楊慧(法制)孫釗 王明潔 丁偉 馬明仁(公安局長)梁志君

七、松北區人大:松北區松北一路1號 郵編:150028
電話:0451-88107177
松北區人大主任:鄒宗林
副主任:黃敬國 孫曉凡 鄒禹 羅朝豔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