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路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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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九九七年初春的一天,在一位修煉法輪功的同事的建議下,我打開《轉法輪》寶書,看到:「作為一個煉功人,就得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高標準要求自己。」[1]我靈魂深處被震撼、喚醒。太了不起了!就對同事講這功挺好的,意思是讓同事好好煉。沒成想同事當即讓我將我辦公桌內每天工作之餘抄寫的佛教書清理掉,我也一反常態乖乖服從了。

一、神奇的得法經歷

騎車下班路上,看到菜商滿滿一車又紅又大的西紅柿,個個喜人。就邀請同事一起買,同事用表情示意我,不好,不要買,並一再叫我走,我不解,就讓同事先走別等我。同事剛走,轉眼再看那堆成小山似的西紅柿咋就變成那麼幾個呢?摸哪個哪個軟的無法要,剛想走,就聽菜商一家三代中的婆婆罵她的小孫子,又看到拿桿秤的爺爺,黑黑的臉上有一道三寸長的刀疤,好兇的面相。問他還有別的菜嗎?他從車下拿出幾條又小又彎曲的黃瓜,我挑了三根他稱後說一斤,我隨口說,我天天買菜這頂多八兩,我帶著彈簧秤呢。他說我拿你的秤給你稱一下,他接過彈簧秤,把準星扭動完才稱,說,你看,一斤二兩還高高呢!我想認倒霉吧,邊掏錢包邊說,您把我的秤動高了當然就高高了。這時,他兒子嚷道:不愛買別買,叨叨甚麼!我想正好不挨坑,收起錢包,也不好意思馬上騎車走,就推著車往前走。

這時不斷有人從後面超過我,都奇怪的看我,我聽到後面那家人在罵人,才明白是罵我呢!但我卻覺的自己被罩住似的,生不起氣來,還想起下午翻看的《轉法輪》中講的「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他在常人中把你搞的很臭,他算得到的一方,他佔了便宜。他把你搞的越臭,轟動的越厲害,你自己承受的越大,他損的德越多,這些德都給了你了。」[1]對呀!太對了呀!給我這麼多德,我還不趕快接著。剛一想,就看到在我肚子前面,有一個比草帽還大的金絲顏色的圓形物體像風車一樣飛快的轉著,我不明白,抬頭想這是咋回事?又看到頭頂上同樣一個也在轉著,一個念頭出現了:哎呦!這麼好的東西都讓我看見了,我不修可不行了,趕快修煉吧。

晚上,信佛教的家人讓我仍然像佛教那樣盤坐,並讓我念佛教術語,我剛一念,就看到肚子前面的金絲顏色轉的圓形物體又出現了,但是卻是被變形的樣子,我連忙用手推,嘴裏說你不能變啊快正過來,但是根本指揮不了他(我那時還不知道那就是師尊給我的法輪)。後來問一煉法輪功的同事,才知道是法輪。

我就這樣懵懵懂懂的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的行列中來,從此大法在我心底裏紮下了根。

二、神奇而來的工作

一九九九年,江氏邪黨流氓集團造謠誹謗師尊,瘋狂打壓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因選擇堅修大法,單位領導迫於江氏邪黨流氓集團壓力,讓我辭職,我從師尊講的法理中悟到,我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工作優秀、認真負責了,我珍惜自己的崗位不辭職。單位以我因證實大法被刑拘,沒按時到崗為由,單方解除了我的勞動合同。使我失去了生活來源。

即使這樣,在我被單位告知將被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之後的幾個星期內,我用同事都在看報、聊天、織毛衣的時間,把我所在崗位多年來遺留下來無人管理的價值百萬以上,小到一個零件,大到幾百公斤重的無賬物資,一個個清點、歸類、碼放,寫標識,畫示意圖。這些工作,如果我不是修煉大法,即使幾十年後到退休離開這個崗位,可能我都不會主動去幹,也根本不會有人責備我。但我想到我離開後,這些多年的遺留問題將可能繼續下去,使這些物資不能物盡其用,仍因這些佔用巨大資金,而影響虧損的單位不能給職工按時開出工資。

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給了我高尚善良的心靈,強健的身體。使我能承受自己一人在那麼髒亂的環境、高大漏風、沒有燈光、充滿油污、塵土、多年積存物的房子,時而蹲下,時而登高,用手電照一下再用筆記下。如果不是修煉了大法,怎可能有那麼大的膽量和承受力?甚至還有不明真相的同事誤以為是領導要求我做的,是對我的懲罰,那種奇特的言語和神態,給人造成的傷害,如果不是修煉了法輪大法,也許就會發生中國大陸文革時期的悲慘事情。是慈悲偉大的師尊在《轉法輪》中講的法理:「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讓我明白如何做人,又是師父慈悲看著我走過來的。

單位與我解除合同剛兩星期,我接到同事打來電話,讓我去我家附近的私營企業面試,總經理只問我幾句話,就對我非常讚賞,當即決定馬上與現任交接工作,立即上班。

後來得知,這個工作機會來的非常神奇。原來,我同事的夫人是這家私企的管理人員,她本想打電話請她朋友幫忙找知根知底的人來應聘這個崗位,她清楚的記得撥打的是朋友的號碼,但莫名其妙卻打到她丈夫的電話上了。我同事當即介紹我,夫人說,總經理要招聘年輕的,因我同事極力推薦我,夫人只能勉強應付,心想,面試也不會聘上。當她看到總經理那麼滿意我時,沒有修煉大法的她,激動的找到我說,太神奇了!這是你的師父李老師給你安排的工作!

我這個工作比原單位節省四十分鐘路程,原單位已經連續幾個月開不出整工資,而新單位薪水是原單位的一倍,而且這個崗位非常能發揮我的特長,並且,還使我在這裏學到很多國企沒有機會學的技能,為今後走向社會打下基礎。這真如師尊所講「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

在這家私企工作,總經理對我非常滿意。直到有一天我因給客戶真相資料被人舉報給總經理,我不想他因保護我而被人鉗制,就主動辭職,總經理說,我給你照發工資,你先在家休息,過些時候你再來。我說,我沒付出勞動,不能拿您的工資,總經理及夫人一再堅持,我堅決不同意。最後,在我只上三天班的情況下非要給我全勤工資,我仍推辭,但看到那樣總經理真的很傷心也只好收下。

之後,他們夫婦多次請我回去,但考慮到他們的生意和安全,我一一謝絕了。現在,他們的生意非常好,他們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也得到了福報!真是師恩浩蕩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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