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講講我為啥要煉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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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警察對大法弟子頻頻進行「敲門」騷擾,我們要抓住這個機會把壞事變好事,講清真相,救度他們。

七月十二日,我下班回到家,聽到電話鈴響,我接過電話問:你找誰?對方說:你是L某?我說:是,你是誰?對方說是咱莊的。我問他叫啥?對方說叫馬某。我說:找我啥事?對方說:你現在還煉法輪功嗎?我說:剛下班沒空煉。我馬上意識到不對,是不符合法的言行,馬上解體,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我說:為你好,請你認清當前形勢,你們的上司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都被抓了,其實是迫害法輪功遭到了報應。你還參與這事,這對你可不好啊!對方說:我拿人家的錢,聽人家的。咱倆見面說說話,俺也是走走程序,糊弄糊弄上邊。

師父講:「你們記住了,哪裏出問題,哪裏就是需要去講真相了。」[1]我說:你和我見面要拍照嗎?對方說:不拍照,就和你本人見見面。我說:你過來吧,但是你把車停到村外邊。他說:行,我開自家車過去。

我在家門口等他,大約十分鐘,他很不自然的走過來,說:見你真不容易。我說:不要繞彎,直接說吧。他說:你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我先跟你講,我為啥煉法輪功。

我是在母親的引導下,走進了修煉法輪大法的群體中。九七年秋季,我母親有病,因農村家裏都窮,母親有病不說,直到吃一口吐一口,被我父親發現,才召集我們姊妹五個說:你媽病的不輕,再不看就沒命了。我們就兌錢到許昌大醫院給俺媽看病,到醫院檢查,大夫告訴我們,病人得的是食道癌後期,沒必要住院,有好吃的,儘量滿足她。俺姐夫問大夫,病人還有多長時間,大夫說:少則三月,多則半年。我們買了治癌的藥就回家了。母親一吃藥,疼得在床上打滾,看著母親痛苦,我們真是無能為力呀!

天無絕人之路,在這時,俺三姐說:在她村有人弘揚法輪功,有人好多年的病都煉法輪功好了。讓咱媽也去學吧!大姐說:問咱媽願意不願意?和母親商量後她說願意學。我師父講:「可能大家聽到佛教中有這樣一句話:佛性一出,震動十方世界。誰看見了,都要幫他,無條件的幫他。佛家度人是不講條件的,沒有代價的,可以無條件的幫他,所以我們就可以為學員做很多事情。」[2]

俺母親到俺三姐那裏學法煉功後,神奇很快發生了,我母親看了師父的講法錄像,看了第一講,就不吐了。看了二、三講能喝一小勺稀飯。看了第四講,能喝半碗稀飯了。九講看完能喝一碗稀飯,人也精神了。俺姐請了師父的大法書和大圓滿法送給了母親。回家後,很快左鄰右舍都知道俺母親煉法輪功好了。看到大法祛病健身的功效,都讓我母親教他們煉法輪功。我母親識字少,讓我幫她念書,你說我能不念嗎?

警察小聲說:「那時俺爺俺奶也都煉法輪功。」

我說:在學法中,使我明白人為甚麼會有病。我師父講:「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所以,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於欠債可以不還;也不能夠隨便任意去做,否則,就等於在做壞事。」[2]我在九八年經歷了一場生死大關,在師父的保護下,有驚無險,平安度過劫難。那年我在許昌工地幹活,架子倒了,我從架子上掉下來,腰摔傷了,也沒住院,回家後,我的腰硬的彎不下,在學法中,使我明白師父講的「業力的轉化」[2]的法理,煉第四套功法時,想起師父講的「難忍能忍,難行能行」[2]的法理。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通過學法煉功我好了。以前沒學法輪功,感冒通、咳特靈等藥常年不斷。現在我學法輪功二十年,身心健康,沒吃過藥,沒打過針。你說:健康好,還是有病好?

這時警察說:健康好。

我說: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你們三天兩頭來騷擾,嚇得你嫂子整天提心吊膽,吃不香,睡不下。你們是知法犯法。迫害法輪功,自始至終都是違法。現政府不願替江澤民背黑鍋,實行「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新政策。憲法三十六條規定:人人有宗教信仰自由,不得他人干擾。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推出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八月十二日又推出「公檢法人員辦案終身追責制」,隨後又推出《公務員法》,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公檢法人員都是公務員,為啥各級政法委迫害法輪功只是口頭傳達而沒有書面材料?就是到清算的時候把責任推給下面的執法者,因為空口無憑不好搜集證據。但具體辦事人員就推脫不了,因為誰參與迫害那可是推卸不了的確鑿證據啊!成了他們的替罪羊。到那時你的家人老婆孩子怎麼辦?你替他們想過嗎?

警察說:「共產黨就是壞。它說你好就好,說你壞就壞。」我說:「你明知道它壞,你還替他幹?」他說:「我不幹,別人也幹。你放心吧,我們只是走走程序,糊弄糊弄他們,你該幹活幹你的活,往後沒事。」然後他接了個電話走了。但願他明白真相,不再參與迫害,給自己和家人有個美好的未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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