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桂香的兒子得知噩耗悲憤至極,不顧公安局阻撓,據理力爭為母伸冤,經歷一個多月的勞苦奔波,最終勝訴,據悉,公安系統賠償二十萬元。
于桂香老人為人善良,熱心,愛幫助別人。是鄰居們公認的好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多病的身體健康了,她也想把這樣好的大法告訴別人,使更多的人都能有個好的身體。
六月十六日下午一點多,于桂香、戴瑤琪、唐淑珍在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分別講真相,被九台公安局國保人員同時綁架。當時警察都穿便裝,開的是普通車,他們非法把三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九台市公安局國保,進行非法做筆錄。三人三個屋子分別問話,問完了讓她們簽字,她們都拒簽。因為她們是在做好人,沒有觸犯法律,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這些公安局和國保警察在違背憲法,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國保人員董平、一個姓孫的,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將他們編造的所謂「材料」報到公安局長簽字、批示(後來聽說可能是叫焦龍的副局長)。
在國保辦公室期間,三名法輪功學員不停的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現在是責任終身制,你們這麼年輕,你們不為你們的妻子兒女著想嗎?過去的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都平反 了,將來法輪功平反了你們怎麼辦?文化大革命以後許多參與迫害的人員都拉到雲南秘密槍斃了……人在做,天在看,你們做的每件事情老天都在給記錄著。聽了這些話,他們其中的兩個有氣無力地說:「我們也沒有辦法呀,這工作不得不幹。」其中有一個國保人員拿起小冊子,很認真地看了一遍。
在國保辦公室,于桂香就說她心疼,疼得直佝僂著身子,她跟國保人員說:「你們今天必須讓我回家,我老頭住院做手術,沒人護理。」國保人員根本不理,把她們三人強行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唐淑珍當時被放回家,說是有文件,70歲往上不抓。在去拘留所的路上,于桂香還告訴國保人員她老頭有病住院做手術,沒人照顧,她必須回家。國保人員欺騙她說:「我們必須給你送進去,你到拘留所和他們談,他們可以放你。」到拘留所是星期五的晚上,第二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沒有主要負責人。
星期六中午吃飯,值班警察讓于桂香、戴瑤琪、唐淑珍穿上拘留所的號服,她們誰也不穿,警察說不穿不讓吃飯,她們就誰也不吃、也不穿號服。因為她們是修「真、善、忍」的,做好人,沒有犯法,所以不能穿。
到了第三天,于桂香、戴瑤琪被非法關押在一個屋子裏,大概是半夜,于桂香剛坐一會兒就倒下了,她臉上、身上出的全是冷汗,人招呼也沒有反應,掐人中也沒有反應,戴瑤琪趕快招呼值班警察,並給了幾粒「速效救心丸」吃下去,大約有半個多小時,她逐漸的甦醒過來,說要上衛生間,這時她已經便在褲子裏了,醒來之後,也不是十分清醒,一直處於昏睡狀態,醒了就是要喝水。
週一早上所長值班,戴瑤琪跟所長說:「國保人說你們這裏有文件,可以放人。」所長說沒有這種情況,後來所長說給國保打電話跟他們商量,看怎麼辦。後來也沒聽到消息,說找大夫,大夫也沒來。
星期二早上,于桂香醒來說要上衛生間,戴瑤琪把她送進衛生間後在外邊等著,不一會兒就聽于桂香喘粗氣,戴瑤琪趕緊往她跟前走,就看她手拄著地,剛要拽她,還沒等拽呢,于桂香就噌一下竄出來戧到地上。戴瑤琪趕緊叫人,所長也過來了,把于桂香抬到床上,打120過來。這時如有醫務人員在現場完全可以搶救,可是沒有醫務人員,等120車來,人已經不行了。于桂香含冤離世後被放在九台區殯葬所,公安局還封鎖消息,不給家人答覆。
在老人被綁架關押前,警察給于桂香的兒子打電話,通知被抓信息時,老人的兒子告訴警察,我媽曾患有腦梗和糖尿病,年齡又大,我們父親正在長春做開顱手術,你們不要抓她,而警察和拘留所不顧家人的反對和提醒,沒有做任何體檢,也沒有老人簽字同意,就非法關押迫害,這一命案完全是公安局、國保瀆職蓄意造成的。
這起嚴重違法違憲,肆意踐踏法律的違法犯罪行為,導致的修煉人被迫害致死的冤案,雖然受害家人控告勝訴並獲賠二十萬元,但是法院並沒有公正裁決,而是袒護了公安國保惡人。法院應該在賠償受害家人的同時,追究造成法輪功學員于桂香老人死亡的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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