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五月初,一個非常偶然的機會,我接觸到了法輪功。在了解法輪功理論的過程中,自己在人生中苦苦思索的:生命從何而來,人到世間來幹甚麼,人的歸宿到底在哪裏等等疑問,在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的講法中找到了答案。
明白了人活在世上首先要做一個好人,兢兢業業的工作。從做好人開始,重視自己的德行。用「真、善、忍」來要求自己,通過自己的修煉,逐步同化「真、善、忍」,達到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生命境界。在修煉的過程中,我嚴格的要求自己,善待每一個人,認真對待自己的教學工作和設計工作,從不計較個人的得失,得到了工作單位同事和領導的肯定,都願意找我幫忙,願意相信我。
一、被騷擾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平靜的生活被突如其來的迫害打破了:四川省什邡市城西派出所警察車彥華等人一大早就來到了什邡市建築設計所等我。隨後,警察要我回到家裏,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強行搜走了我個人購買的法輪功書籍,並將我帶到什邡市城西派出所,警告我不准再煉法輪功。後來,我才發現,從那天開始,電視、廣播就不斷的反覆播放誣蔑法輪功的言論。
事情遠遠不止這樣,從此,我就經常被學校,教育局,什邡市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辦公室的人找去,不斷的被要求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東西。但是,我個人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知道,法輪功從來沒有教我做壞事,法輪功那些書籍、錄像裏,師父李洪志先生從來都在教誨我們要做一個好人,重視自己的德行;教我們看淡名、利、情,修煉人不能殺生,自殺是有罪的。我不寫那些東西,就招來更多的騷擾,經常被威脅要開除我公職,要勞教。特別是一到所謂的敏感日,派出所警察是不管早晚,隨時都可能來騷擾,因為害怕我去了甚麼他們不知道的地方,害怕我去北京上訪。他們警告我不准離開住地,否則,不惜一切代價都要把我弄回去。變相的限制我的行動自由。因此,我妻子只要一聽到有人找我,就擔心是不是警察來了,擔心我會不會被抓走,被勞教。由於長期受到驚嚇,晚上經常失眠,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影響。母親常常躲在房間裏哭,因為,除了我,我的父親劉全剛也是修煉人,也同樣和我遭受類似的遭遇:父親在二零零零年還被送到德陽市一個洗腦班,關了二十多天,二零零三年夏,父親突然離世。
二、被關洗腦班
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早上,我剛到設計所不久,設計所所長田光武告訴我,由於最近有關部門找我時,我表示要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政府決定送我去「學習」一段時間,啥時候學習合格了,啥時候才能回來上班。隨後,什邡市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和城西派出所警察(便衣)強制把我帶上一輛車,送到了設在德陽市東湖山公園裏的洗腦班(門口懸掛:德陽市旌陽區法制教育學校。現為東湖山公園管理處)。
在洗腦班裏,我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兩個從政府部門抽調來的包夾人員(一個是現什邡市馬祖鎮政府陳姓工作人員,另一個是德陽市國土局的年輕人)限制,未經相關領導允許,不能邁出洗腦班寢室門半步,更不用說出洗腦班大門了。洗腦班裏,電視整天播放的都是對法輪功誣蔑的錄像;包夾人員手裏拿的,都是些斷章取義的歪曲法輪功理論的資料。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讓我表態放棄修煉法輪功,而不管我是說的真話還是假話。包夾人員說:「政府對法輪功要一直這樣,直到你們全部被轉化。像這樣的學校(他們稱洗腦班),政府要長期辦下去,全國這樣的學校多得很。你們這些人一天不轉化,就一天不放出去。勞教、判刑都有期限,在這裏,可以沒有期限。」多麼邪惡的論調,在強調「依法治國」的時代,堂堂的政府工作人員,卻可以冠冕堂皇的說出這樣的話。
在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離開德陽市東湖山洗腦班,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四十多天,身、心備受煎熬。在這期間,不斷的有法輪功學員被送過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承受著身心的雙重煎熬。
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事情遠遠沒有結束,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什邡市國保大隊警察李勇和吳光華一大早就敲開我的家門,把我帶到了什邡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說我在德陽洗腦班沒有說真話,有很多事情需要了解。然後,我被送進了什邡市看守所,下午即轉為刑事拘留,九月十五日執行逮捕。從此,李勇等人就不定時的到看守所審問我,威逼利誘,讓我承認他們所認為的「犯罪事實」。後來,他們還抄了我的家和辦公室,把我的個人電腦、移動硬盤等用品劫走,甚至有部份東西與法輪功毫無半點關係,也被他們劫走,至今未歸還與我。
在看守所裏,我除了不定時的被國保大隊警察審問外,每天被強迫勞動:分給三斤混有黑豬毛的臭烘烘的白豬毛,從裏面將黑豬毛揀出來。而這樣的勞動是沒有絲毫報酬的。不僅如此,完不成任務,就得面對牢頭獄霸的拳打腳踢(這些牢頭不勞動,把自己的任務分給其他人幹),而看守所警察卻經常視而不見。在看守所,真的體會到了甚麼叫度日如年啊!經過一年多的關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因向明慧網上傳過本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消息等事情,我被什邡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一同被判的旦秀德阿姨提起上訴,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法院下發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笑的是,在判決裁定裏,我的家庭地址都被寫錯了。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左右,我被送到位於樂山市犍為縣的五馬坪監獄繼續關押。
在位於四監區的入監隊,我和另外幾位從其它地方送來的法輪功學員,再次被入監隊強制洗腦,入監隊副監區長高虎經常把被關在入監隊的法輪功學員找去,要求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三書)等東西。對於堅持不寫「三書」的學員,就藉機處罰:全天盤坐在水泥地上而不管是火辣的豔陽天還是天寒地凍的下雪天。對他們認為「態度差」的法輪功學員,則被送嚴管,我知道有一名叫「宿剛」的學員,長期被嚴管,經常被銬在鐵床上灌食,長期被加重迫害。
一般的刑事犯罪人員在入監隊,通常就是一個月就被送下去。而我們法輪功學員,一般要在入監隊關六個月,被長期強制洗腦和折磨。後來,我被下放到位於犍為縣清溪鎮的五馬坪監獄二監區,繁重的勞動任務壓得我喘不過氣來,完不成任務,中午時間或下午收工時間就被罰面壁;免費的勞動是一方面,洗腦教育繼續進行。凡是在入監隊堅持不寫「三書」的法輪功學員,在這裏動輒被送小間嚴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周亞平,被關在嚴管小間十天左右,出來後我們看到整個人都變形了。據他說:警察除了直接動手迫害,還唆使其他刑事犯罪人員動手。一種典型的迫害手法是:幾個人提著被迫害者的少量背部皮膚,把你提起來離地。薄薄的皮膚長期承受著一個人的重量,極其痛苦。迫害人的手段還很多:如長期不讓睡覺,長期盤坐,拳打腳踢等等。但是,迫害的真實情況被掩蓋,沒有被關過小間的法輪功學員和沒有參與過迫害的其他犯人,很少知道迫害的真實情況。因為分下隊的法輪功學員,同樣被警察安排了犯人包夾,包夾人員的認真與否與他們的立功、減刑密切相關。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相互之間要互相問候、溝通一下都有一定難度。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關押期滿,我被五馬坪監獄釋放。滑稽的是竟然是什邡市教育局安排的車來接,而我不能自己決定如何回家,據說是擔心我一出監獄的門就去了他們不知道的地方,必須由當地安排人接回當地。
四、家人的承受
回到家裏,母親的狀況嚇了我一大跳,原來還算身材勻稱的母親,瘦得不成樣子,完全變了樣。妻子告訴我,自從我被抓後,母親由於擔心,經常整夜整夜的哭,她們害怕我像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被打、被弄殘廢、被害死,終日提心吊膽。我也知道,我沒在家的這幾年,家裏的日子過得很苦,妻子是一家倒閉企業買斷工齡的失業人員,打點臨工,母親在家裏照顧我年幼的兒子(我被抓時兒子剛過三歲)。母親告訴我,為了我兒子能夠健康成長,她們用我妻子微薄的收入維持家用。買點肉回家,經常都是我兒子吃肉,大人就吃點剩下的殘湯。她們還經常被知道我情況的一些人歧視,在她們面前說我是反革命云云,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回家後我才知道:就在二零零六年我被判刑不久,什邡市教育局就藉機開除了我,停發了我的工資、補貼,我已是失業人員了。隨後,我到什邡市教育局拿到了他們開除我的文件複印件。滿以為被關了幾年回來可以消停消停了,卻仍舊不得安寧:什邡市城西派出所再次找到我,讓我不能隨意離開本地。有事出遠門,必須徵得派出所的同意;每到所謂敏感日,派出所或是社區一些人員就會出現在我居住的小區轉悠,向門衛等人了解我的情況。如果我不在本地,就會接到不明的電話問我在哪裏。更好笑的是,開除了我公職的什邡市教育局,也安排一位譚姓領導在這些日子裏來查看我。我笑問他們既然這樣「關心」我,還開除我幹啥?我與教育局已沒有任何關係,來查看我有甚麼意思?他們卻只能尷尬的說:領導安排的。
什邡市六一零與德陽市六一零的一些人還多次找到我,警告我不能繼續煉法輪功。不能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什邡市國保大隊李勇等人,甚至還找到我做臨工的地方,威脅我不能再幹與法輪功相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