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張鳳仙出門去給老伴買吃的,在綏中縣委銀行附近街上,被綏中國保大隊警察劉喚宇非法帶到到葫蘆島拘留所十五天,後又被轉到葫蘆島看守所六天。
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劉喚宇等人將張鳳仙送到醫院檢查身體,張鳳仙為了不被送到看守所而拒絕檢查,綏中國保大隊劉喚宇、劉洪朋、王達等將張鳳仙在醫院的台階上往上拽,把張鳳仙的褲子都拽掉了,醫院當時有很多人都在圍觀,張鳳仙后背身上全都磨破了(有證據),半個月之後都沒好。
醫生一看張鳳仙被拽得這麼嚴重,拒絕給張鳳仙檢查。從醫院出來上車時,劉喚宇等三人將張鳳仙一人抬頭兩人抬腿將她扔進轎車的後備箱裏,強行送進葫蘆島看守所辦手續。當時張鳳仙一點力氣也沒有,看守所的管教叫人用擔架把她抬進監室裏,他們說:「從來沒有用擔架抬過人,這樣的人還收!」
在提審張鳳仙期間,國保大隊劉喚宇捏造證據,說有真相粘貼是張鳳仙貼的,粘貼的內容是:「釋放抗美援朝老兵的女兒裴益麗」。
裴益麗是葫蘆島市綏中縣的一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被綏中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後被綏中法院非法判刑二年。這份呼籲釋放無辜法輪功學員的粘貼無論是誰貼的,都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是合法的。
劉喚宇欺騙張鳳仙說:「你說是你貼的就放你!」由於惦記家中生病的老伴,張鳳仙違心的承認說:「我給你簽,只要讓我回家就行!」劉喚宇說:「給你編一個,就說你在車邊站著,不知道誰往你三輪車裏扔了兩張粘貼,我就順手貼上了。」問張鳳仙這樣寫行不行?還讓她念兩遍記住這幾句話,誰問就這麼說,就這樣給張鳳仙辦了取保候審。
目前,張鳳仙已被非法起訴、開庭,開庭前綏中縣法院關樹森找張鳳仙,他對張鳳仙說:「給你判三~七年,照片錄像都在那。」
在張鳳仙的要求下,法院給張鳳仙找了不花錢的法律援助律師,律師給張鳳仙放了現場錄像,張鳳仙說:「不是我貼的!」錄像中完全不是張鳳仙本人。
可見,綏中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捏造口供陷害好人,非法起訴及庭審,嚴重違法,濫用職權,請有關部門追查!
主要責任人:(區號0429)
葫蘆島市綏中縣公安局
公安局局長:侯鐵男 辦6124999 13898798088
公安局副局長:駱玉堂(主管迫害法輪功多年) 辦6122156 13942983588
國保:王寶民 大隊長 13942906360 6136126
劉洪朋:13998965088
王達:6136126
劉宏鵬(王寶民司機)13998965088
劉喚宇(參與迫害十多年) 科 員 13998962003 6136126
葫蘆島市綏中縣檢察院
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麗梅 辦6123236,15566476966
檢察院公訴人:賀志廣 辦6125517
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
綏中法院法官關樹森(已經枉判30多名法輪功學員)18042928850
葫蘆島市綏中縣政法委
綏中政法委李懷林(主管迫害法輪功多年) 辦6131710手機 1384293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