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強,男,今年四十三歲,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拘禁,一天後被轉至寧夏駐京辦事處拘禁,四天後被劫持到寧夏隆德縣看守所關押,後因全身浮腫保外就醫回家。二零零二年四月,當地惡人因他曾到北京上訪再次將他綁架非法勞教三年(因病所外執行),期間部份工資被扣發。
2、王海榮,男,七十歲,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被非法抓捕,勞教三年,關押期間遭轉化迫害後提前回家;二零零三年十月被綁架後再次遭非法勞教,二零零四年三月被劫持到勞教所,關押二十多天後因病保外就醫回家;二零零一年六月到二零零五年五月四年的工資遭扣發,此後每月發給五百元的生活費,直到二零零七年五月才開始正常領工資。
3、黃學義,男,六十三歲,二零零三年秋天曾被綁架勞教兩年;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曾遭綁架三次,抄家一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因訴江被綁架拘留十天。
4、毛敏悟(明武),男,六十歲,鄉政府秘書。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到北京天安門上訪被綁架關押在昌平看守所,三天後被劫持到駐京辦,隨後被隆德縣公安人員劫持到隆德縣看守所,後遭非法勞教兩年半。二零零一年四月被關押到寧夏勞教所(在關馬湖),同年九月被劫持到賽馬水泥廠幹奴工。二零零三年五月回家。隆德縣政保科、六一零人員每年多次到家中或單位騷擾。
5、陳淑琴,女,五十三歲,隆德縣人民醫院大夫。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和王慧萍同時遭隆德縣奠安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關押在固原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一月被轉至甘肅省平涼市崆峒看守所,當年六月被隆德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八月劫持到寧夏女子監獄;二零一五年因控告江澤民,被綁架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七月被綁架到隆德縣公安局拘禁一天。
6、趙恆德,男,六十三歲,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後被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十月被綁架拘禁到洗腦班六十天;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因訴江被綁架拘留。七二零之後多次被惡警到家騷擾。
7、杜愛萍,女,今年五十九歲,二零零一年曾被隆德縣六一零的綁架到當地的洗腦班非法拘禁;二零零三年十月曾被綁架到寧夏六一零洗腦班拘禁兩個月。
8、劉嗣祖,男,今年六十五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七二零以後曾被隆德縣國保大隊杜維海等人非法抄家,搶走電腦複印機等物品,遭綁架後關押一百三十一天;曾被銀川市興慶區公安分局人員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等物品,遭綁架關押一百七十六天。
9、何向龍,男,五十四歲,原繫寧夏隆德縣沙塘中學語文教師,一級教師。二零零八年七月因給學生講真相,遭人誣告,被隆德縣國保、六一零人員抓捕,非法關押在隆德縣看守所二十八天。此後被從學校調到隆德縣奠安鄉農村中心工作。
10、郭春玉,女,五十五歲。二零零三年二月被隆德縣國保大隊人員劫持到當地的洗腦班拘禁兩個月;二零零三年七月再次被劫持到洗腦班拘禁兩個月;二零一零年十月第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禁兩個月。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九年六年的工資遭扣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因訴江被綁架拘留十五天。多年來遭單位多次騷擾。
11、牛小琴,女,六十歲,曾被非法抓捕兩次,都是當日回家。
12、李升畔,男,六十四歲,曾被劫持到洗腦班拘禁。
13、張四喜(遭迫害致死)的妻子,二零零三年曾被非法抓捕到洗腦班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