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之前的任東升 | 被迫害致瘋的任東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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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絕處逢生
任東生現年五十二歲,天津市靜海區人。二十五歲時,任東生得了類風濕性關節炎,雙腿的膝關節、踝關節腫脹的非常厲害,無法幹重活。到了三十六歲時又得了風心病。最嚴重的時候大口大口的吐血,全身無力,臉色非常難看,基本上幹不了體力活了。為了治好病,甚麼中藥西醫都吃遍了,也沒能治癒。
任東生因病重無法工作,掙錢養家全部落在了任東生妻子張立芹的身上。那時的張立芹也是一身的毛病,患有心臟病、貧血、慢性氣管炎、腰腿痛等多種疾病,血色素只有四克多,經常頭暈,渾身無力。任東生兒子又患上了自閉症,不願與人交往,無法正常上學而休學在家,有時還會離家出走,久不歸家。
任東生一家飽受身體上精神上的痛苦煎熬,就像夜行人看不到前方有一絲光亮。一天,任東生絕望的對妻子說:「我買包藥,咱三口人一起走吧,留下誰在世上也是受罪。」 說著三人抱頭痛哭。
二零零三年,任東生喜得大法獲得了新生。經過三個多月的學法煉功,任東生的病神奇的痊癒了。他面色紅潤,渾身像是有使不完的力氣。重新工作後,他常常是從早上四五點就起床,一直忙到夜間十一點才回家休息。就這樣他也不覺的累,還總是開心的笑著。
法輪大法徹底改變了這一家人,任東生夫婦身體好了,休學半年的兒子又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高中,任東生的老母親看到兒孫的變化更是喜笑顏開,一家人朗朗的笑聲傳到院外。
看到任東生一家人的巨大變化,親戚朋友街坊鄰居們無不讚歎法輪大法神奇美好。
酷刑迫害致瘋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任東生因修煉法輪功而被靜海區國保、「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綁架,半年後被冤判五年刑期,非法關押在天津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迫害。
因為任東生不放棄信仰,他在濱海監獄曾四次被關進小號折磨,六次遭受「地錨」迫害。每次當把他手腳從「地錨」解開後,任東生已經站不起來了,都是由犯人把他抬回到監室,很長時間才能慢慢恢復過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錨 |
監獄獄警曾經用打火機燒任東生的手指,刑事犯包夾在隊長的指使下,六七個人輪番毆打任東生,抽嘴巴,打腦袋,拳打腳踢,惡人甚至用手臂粗的棒子毒打他,對他進行群毆達五次以上。
有一次任東生被包夾打倒在地,該包夾用腳踩住任東生的腳趾使勁碾,直到把他的腳趾甲碾掉。還給他戴手銬腳鐐,故意把飯放在地上,讓他搆不著,要想吃飯喝水就得用嘴叼。有時故意把菜倒在地上,任東生被迫用手抓著吃。
在監獄裏任東生被逼迫吃過一種白色藥粉,包夾欺騙他說是「板蘭根」。他還曾經被注射過不明液體。
以上情況,有的是任東生偶爾清醒時回憶起來的,更多的是曾被關在一起的難友告訴家人的。
二零一零年七月份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任東生刑期結束的前八個月時間裏,濱海監獄禁止家屬會見。在任東生母親的一再堅持下,張仕林等人才向家屬出示了一段任東生的視頻,該視頻中任東生情緒躁動、精神異常。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任東生服刑期滿了。當天一大早,八旬老母帶著孫子去濱海監獄接他回家(任東生妻子張立芹當時也被劫持入冤獄)。沒想到濱海監獄和靜海縣六一零相互勾結,把任東生轉送洗腦班繼續迫害。
一週後,當祖孫倆再去洗腦班接任東生時,才發現他已經語無倫次、精神失常了!
漫長的五年等待,一天天數著日子盼到這一天,任老太太盼回來的是一個瘋瘋癲癲的兒子!老人家不由得悲從中來老淚縱橫,哭倒在街頭!
自打任東生回家後至今,大部份時間處於瘋癲狀態,披散長髮,經常走失。他的瘋病發作時,把屋子翻得亂七八糟,家裏的家具都被他砸壞了。有時他還瘋狂的打人,用磚頭砸兒子的頭,毆打自己的妻子,甚至用力推搡他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一家人無法正常的生活,甚至時時處於危險之中,老母親和妻子只好租房搬出去住了。
當別人言語無意中提到警察時,任東生馬上顯得非常害怕,自言自語地說得趕快逃走,不然的話警察不會放過他的。於是他就會逃到外面去,睡在路邊地頭,幾天後蓬頭垢面地回來了。夜間睡覺時他經常會突然驚醒,大聲喊叫:「我不怕你。」
偶爾清醒時他說:我要不放棄信仰,他們(獄警與犯人)會把我打死。
政府部門不作為 維權無果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任東生在押期間,張立芹又被靜海區「六一零」綁架,冤判七年刑期後,被非法羈押在天津女子監獄。
二零一六年大年初四張立芹回家了,然而面對她的是院子堆著砸爛的家具、屋裏角落處坐著的一個瘋子。
二零零六年任東生被綁架後,張立芹的原單位「天津市天永高速公路公司」非法解除了張立芹的勞動合同。
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六年十年間,任東生母親和兒子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祖孫二人靠親朋好友的接濟勉強度日。每個月祖孫倆輾轉幾十公里去濱海監獄、天津女子監獄,看望任東生、張立芹夫婦。看著這一老一小艱難度日,不禁令人唏噓不已。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中央巡視組進駐天津。出於對現政府依法治國國策的信任,張立芹和婆婆劉秀芳來到巡視組駐地遞交控告書,要求依法查處天津濱海監獄張仕林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並追究其刑事責任,要求依法賠償任東生被迫害致瘋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失以及任東生的治療費用。
然而,幾個月過去了,控告信如石沉大海沒有音訊。
圖:任東生控告徵簽信 |
靜海區的鄉親們親眼見證了任東生一家人修煉大法後帶來的巨大變化,也親眼目睹了任東生被中共監獄迫害致瘋、全家人無法正常生活的痛苦,紛紛伸出援手在徵簽信上簽字按手印,支持張立芹依法維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張立芹正在個人經營的小賣部裏賣貨,毫無緣由的再次被靜海區公安綁架,隨後警察在張立芹不在現場的情況下抄家,將一箱真相台曆的照片放在她的卷宗裏當作「證據」,後張立芹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張立芹的律師到靜海區看守所會見她,了解了張立芹被綁架的經過,該照片經張立芹辨認,此箱台曆不是她本人的物品。
隨即,律師起草並向靜海區檢察院遞交了「撤銷案件 不予批准逮捕」的律師意見書。張立芹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五天後釋放。
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任東生在家人陪同下來到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科看病,體格檢查為「敏感多疑 言語性幻聽 被害妄想 自知力無」, 醫生診斷「有精神病性的抑鬱」。 隨後又去到鄭州市精神衛生中心,醫生初步診斷「精神分裂症」。以上兩家醫院根據診斷報告,均建議「住院治療」。
任東生家人認為,天津濱海監獄張仕林等人在任東生在押期間,嚴重侵犯任東生的人身權利,致使任東生喪失行為能力,符合了《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之第四項規定「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故任東生家人依法主張任東生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賠償。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撫慰金。」 任東生家人認為,由於任東生的被迫害致瘋,給本人和家屬的心理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且屬於造成了嚴重後果,故任東生家人依法主張精神撫慰金賠償。
任東生家人此次控告天津濱海監獄、申請國家賠償,不僅僅是為了親人的利益維權,更是為了呼籲制止濱海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十八年來,濱海監獄曾經酷刑迫害致死、致殘多人,如李希望、朱文華、吳殿忠等。目前那裏的迫害仍然在繼續,絕食十四個月的滑連有遭野蠻灌食、灌不明藥物、被打罵侮辱,張洪聚被迫害致腦出血搶救時,仍被戴著腳鐐迫害,至今仍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