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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善良夫婦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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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南充高坪區國保、檢察院及法院人員違背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執法犯法,不顧道義良知,對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夫婦劉兆良和杜秀雲綁架、構陷及判刑,杜秀雲被非法判三年半,劉兆良判一年半緩期二年(已回家)。

劉兆良和杜秀雲夫婦靠家裝手藝從農村來到城市,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原則嚴格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在早期租水果公司的房子住的十多年間,幾十戶人住的公共廁所和休閒場地都是他們夫婦無償的義務為大家清潔,十幾年如一日;哪家有修補門窗家具等都找他們,他們都無償的、樂意的給鄰居們做得好好的。他們夫婦是大家公認的樂於助人的好人。他們的養女是以前獨生子女政策的受害者,因為她是第二胎,她的生身父母生下她就拋棄她,而劉兆良和杜秀雲夫婦把她撿回家,將她像他們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的撫養大。

劉兆良和杜秀雲夫婦用自己的時間和經濟來製作真相資料讓大家了解法輪功真相,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被南充市高坪區國保大隊張霄等夥同北塔派出所人員從家中綁架,警察還非法搜走他們的私有財物等。

高坪區國保大隊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將構陷他們的案卷送到高坪區檢察院。高坪區檢察院二次退回後,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號左右送去高坪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三點四十分至五點三十分,南充市高坪區法院違法對法輪功修煉者劉兆良和杜秀雲夫婦非法開庭。

劉兆良和杜秀雲夫婦被非法庭審過程中他們為自己做了簡短的我們做的任何事都沒有危害社會和他人,信仰法輪功合法的無罪辯護。杜秀雲說:我修煉法輪功一是為了祛病健身,二是按真、善、忍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做好人能是邪的嗎?我們師父說要救人,告訴別人法輪功真相是為了救人。

北京郭海躍律師從法律角度為杜秀雲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要求法院當庭釋放他的當事人杜秀雲。

郭律師說:從杜秀雲家中搜去的法輪功書籍是九九年以前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書,是杜秀雲私人擁有的合法私有物品,並且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出版物的新規定也允許法輪功書籍出版。從杜秀雲家中搜去的印有「法輪大法好」等的紙幣,也不能說明杜秀雲就是在做反宣傳,紙幣在流通過程中就有做文字記載的功能,不能說它上面有某種文字就說它不是紙幣而是資料了吧,更不能因此而定罪。杜秀雲作為法輪功信仰者擁有與法輪功有關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杜秀雲信仰法輪功是符合《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中國迄今為止,國家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從公訴人指證的杜秀雲的所作所為中沒有看到她的行為破壞了國家哪條法律法規的實施及給誰造成了傷害,因此《刑法》第三百條對杜秀雲罪名不成立。請當庭釋放我的當事人杜秀雲。

公訴人按警察構陷的材料說:劉兆良把錢提供給杜秀雲並教會她上網做法輪功資料。杜秀雲說做資料的費用是我自己節省出來的錢做的資料救人。

劉兆良的當地律師為劉兆良做了公正的論述:作為夫婦,劉兆良在外面掙錢並把掙的錢拿給妻子杜秀雲安排家裏,那是他作為丈夫應該做的事,根本不存在提供資金做資料的問題。至於妻子杜秀雲怎樣花銷安排家中經濟那是主內的妻子的事。教杜秀雲上網也很正常,至於杜秀雲上哪些網站他不會去過問。

在公訴人列舉的所謂犯罪事實被倆當事人和倆律師批駁的體無完膚的情況下,法院最後宣布休庭,結果擇日再宣布。

劉兆良和杜秀雲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二十人進入法庭旁聽。他(她)們都很痛心自己的親人作為善良誠實的夫婦因信仰而面臨的這種非法關押審判的災難。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南充市高坪區法院違法對杜秀雲判三年半(不久後會被送去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劉兆良判一年半緩期二年(已回家)。

參與違法綁架迫害的單位及人員如下:
四川南充市高坪區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李勝正,唐敘(毅)
白塔派出所地址: 南充市高坪區永榮街63號
四川南充市高坪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樊亮,謝榮
四川南充市高坪區檢察院地址: 南充市高坪區沁園路18號
四川南充市高坪區法院羅盛電話:0817-3341190,17828761810

四川南充高坪區國安大隊支隊長林敏國電話:13990822000
四川南充高坪區國安大隊大隊長張霄電話:181139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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