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蘇殿興被非法判三年緩五,現在加在一起三年半,家人非常著急,已經請律師為他二審代理。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遼陽市三位法輪功學員劉英、許桂霞夫婦和蘇殿興在弓長嶺區牛錄鄉講真相時,被弓長嶺湯河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三點,警察對兩個家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法輪大法書籍等。之後三人被送至遼陽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許桂霞被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三零一室。此監號號頭劉小辰,因為許桂霞不背監規,對她使用暴力,其慣用手法就是搧耳光。之後許桂霞遭到「釘板」酷刑折磨,大小便都無人管。許桂霞絕食反迫害,三天後被灌食,灌食後發生抽搐現象,當時無人搶救。因釘板,大小便排在褲子裏,所以沖洗後才送醫務室,但人已經去世了。
許桂霞被迫害致死時面目皆非,認識她的人都沒認出來。十一月七日下午,湯河公安分局隱瞞實情,反而通知死者在瀋陽上學的孩子,說其母病重讓其回來;八日上午公安分局又打電話,說要去學校接孩子回來,孩子害怕,沒有回來。十一月十日早上,當地工農派出所通知許桂霞的姐姐,說許桂霞已搶救無效死亡,遺體在當地殯儀館。
家屬要求見遺體,被警察告知要先簽字,否則不允許見。家屬不知簽字內容,沒有簽,也沒有見到遺體。遼陽市看守所到湯河派出所都在極力掩蓋真相。
十一月十一日,家人為許桂霞的丈夫劉英聘請的律師,在介入本案過程中,遼陽市看守所以多種理由搪塞,禁止律師與劉英見面,公然違反法律程序。
看守所警察為推卸許桂霞死亡的責任,讓認識許桂霞的某人作偽證,說她是有病死的。管號獄警黃俊多次找這人談話,最後此人作了偽證。後黃俊很長時間沒來上班。後來,打人的犯人劉小辰,被判刑五年半,被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監獄)。那個作偽證的人被判兩年半,其總說不去大北。最後於二零一七年四月被黃俊強行架出號房。
家屬多次找弓長嶺檢察院、派出所要求釋放劉英與蘇殿興,沒有結果,後來構陷他們的所謂「案卷」送到遼陽市弓長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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