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至今長達十八年。上百萬人被非法拘禁,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無數家庭被拆散。在洛杉磯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很多學員在中國或親身經歷過、或親友遭受非法關押和酷刑迫害,有的甚至失去生命。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部份洛杉磯法輪功學員在南加旅遊勝地聖莫妮卡碼頭集會,揭露中共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呼籲全世界關注並幫助制止迫害。
圖1~6: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洛杉磯法輪功學員「七二零」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十八週年集會,呼籲制止迫害,法辦迫害元凶江澤民。 |
清華校友痛失恩師與校友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謝衛國手拿著真相橫幅,在風景如畫、遊人如織的聖莫妮卡碼頭,站在洛杉磯法輪功學員七二零反迫害集會的人群中,一幕幕往事湧上心頭,讓他感慨萬千。
圖7:謝衛國 |
從大西洋彼岸的英國剛剛來到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訪問學者謝衛國,還是第一次參加當地法輪功學員紀念7.20反迫害的活動。他曾經是那個年代的「天之驕子」。一九九一年,謝衛國考入清華大學化工系。二零零三年他獲得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理工學院博士學位。然而如果不是在一九九九年去了英國留學,他是不是也會遭受恩師與校友相同的命運?
回顧當年,謝衛國是因清華大學的導師高春滿教授而修煉法輪功。那是一九九四年八月,高春滿教授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哈爾濱舉辦的法輪功學習班,回來就告訴了謝衛國。
謝衛國回憶說,導師第一次介紹法輪功時他沒有完全信服,直到第二次交談,「我就覺得自己雙腳腳跟一股能量流慢慢聚到小腹部位,我當時覺得這太神奇了,任何科學都沒辦法解釋。我當時就跟導師說:好,我準備修煉。」
不幸的是,高春滿教授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流亡到俄羅斯,獲得聯合國難民身份,但二零零七年,江澤民和曾慶紅脅迫俄政府把當時已經七十三歲高齡的高教授遣送回中國。回到中國,中共雖然沒有把他抓進監獄,但是不准他學法修煉、與家人在一起過正常生活。在長期的折磨下,這位曾經為中國兩彈事業做出貢獻的清華教授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離世。
謝衛國的校友袁江,曾經和他在一起學法煉功一年,於二零零一年被警察抓捕,酷刑折磨近一個月、從魔窟逃離後不久離世。
謝衛國的另一位校友、因成績優秀,免試保送清華化工系的柳志梅,在這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遭到迫害,被注射毒針導致精神失常,也含冤離世。還有更多因中共迫害而過早離世的清華學子,他們的事蹟被記錄在網站https://falun-tsinghua.net。
美國聯合國協會南加副總裁:人們必須要求制止迫害
圖8:美國聯合國協會南加分部資源開發副總裁巴瑞﹒西蒙(Barry Simon)在集會上發言。 |
法輪功所遭受的迫害令美國聯合國協會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南加分部資源開發副總裁巴瑞﹒西蒙 (Barry Simon)感到震驚。
西蒙先生說:「這樣的暴行不應該發生在中國或者世界任何一個地方。殺人取器官,還在世界範圍進行一種(謀財害命的)經濟,這太令人作嘔﹗」他說:「人們必須要求制止迫害。延續迫害毫無理由。聯合國和美國政界雖有為法輪功發聲,但是還遠遠不夠。」
美國聯合國協會是在羅斯福總統的倡議下建立的,幾乎和聯合國同時誕生。它不屬於聯合國,而是幫助宣傳聯合國倡議的草根組織。
西蒙先生表示,聯合國的使命是要為所有人爭取人權和公正,其人權宣言也是真、善、忍原則的一種體現。但是多年來它被扭曲了,一些最踐踏人權的國家反而因輪流制,當上了聯合國的領導。他認為,要讓聯合國回歸其創立的初衷,需要靠民間的呼聲推動上層高官重視法輪功的問題,建立「法輪功日」。
視覺藝術家協會會長:迫害宗教信仰導致人民反中共
洛杉磯人權組織「視覺藝術家協會」會長劉雅雅也到場發言。她表示:「這樣的公眾集會非常重要,可以讓法輪功學員以外的民眾了解,中共政府仍然在迫害宗教信仰人士。」
她說,中共從建政初期就開始迫害宗教信仰,包括天主教、基督教、藏傳佛教等。而這種迫害,正顯示了中共政府的恐懼。
「這些和平的宗教信仰人士並沒有想要顛覆中共,反而是中共的迫害導致人民反對政府」,她說,「未來中國人民要發聲。他們已經在通過社交媒體進行溝通,我認為中共無法禁止這種溝通。」
美國會343號決議案敦促中共停止強摘器官
圖9:洛杉磯法輪功學員代表Thanh Le在集會上發言。 |
在集會中,洛杉磯法輪功學員代表Thanh Le提醒眾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美國國會一致通過343號決議案,敦促中國停止強摘良心犯器官、停止迫害法輪功。包括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伊蓮娜﹒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 Lehtinen)等議員和自由之家組織等都不斷為法輪功發聲。特別是羅拉巴克曾說,強摘器官是「邪惡行為」,是「對人類的犯罪」,「必須盡全力將涉入邪惡行為的每一個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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