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修去除利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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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我婆婆家住的是三間平房,小叔和她在一起住。婆婆今年八十四歲了,也是同修,婆婆共有三個孩子,兩個兒子,一個姑娘,我丈夫是老大,老實巴交的,性格那真是三歲孩子都敢欺負他,啥說道沒有。小叔今年四十七歲,這些年也沒幹甚麼工作,說句不好聽的,那就是遊手好閒的一個人。這些年在生活上靠婆婆的退休金(每個月兩千多元)維持生活,洗衣,做飯,操持家務,全是婆婆一個人在做。

我丈夫也經常回家,幫助老人幹一些她幹不了的力氣活。因為要拆遷,婆婆家把整個院子都蓋上了房子,當然都是簡易房,因為這樣可以多分到一些錢或房子,共計三百多平米,拆遷後,婆婆家分到兩套樓,一套是一百平米,另一套是近六十平米,還有一個車庫,後來小叔又把車庫賣了,剩餘錢也能有二十多萬。

我是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煉的,今年六十七歲了,九九年因進京上訪被抓、非法勞教一年,又被單位無理開除公職,靠丈夫退休金(每月兩千來元)維持生活。

其實婆婆家房子要拆遷的消息已經傳好久了,那時我就想,作為一個修煉人,在個人利益上一定要看淡,不能像常人一樣把它看得那麼重,我從來都沒有問過婆婆拆遷後房子怎麼分,能給我多少,並且還做好了思想準備,給我就要,不給我也不會去爭。

剛開始的時候,我也真的做到了不動心,因為小叔到我家找他哥簽字的時候,也沒說簽甚麼,就說:「哥,你在這兒簽上名。」我丈夫看都不看,拿起筆就簽,內容是甚麼他也不知道。我當時在一旁看了一眼,是自願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承諾書。因為房產是兩位老人的,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已經去世多年,也沒留下甚麼遺囑,我當時也沒動心,心想,簽就簽吧,不給就不給吧,也沒說甚麼,這事兒也就過去了。當時自我感覺是修的還行,這個利益心放下了,好像真的放下了。

師父講過:「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 這事還得從我碰到婆婆家的幾個鄰居說起,見面後首先問到的是:「你們家分了幾套房子呀,分給你多少多少啊?」我回答說:「沒有我的。」「怎麼沒有你的呢,都是兒子,兩個兒子怎麼不一樣對待呢,那也太不公平了,你老婆婆是不是糊塗啊!」我說:「她不糊塗啊。」「那你老婆婆做得也太不對了,就是上法院起訴,你也得贏!」

見到的人先後都對我這麼說,這一下把我的利益心全勾起來了,心裏憤憤不平。是啊!一樣的兒子,怎麼就沒有我們家的呢,這老太太也太偏心了!作為修煉人,自己也知道這種念頭不對,但是排不掉,壓不住,回家把火撒到了丈夫身上,把他數落了一頓,忘記了自己是個修煉的人,說的全是常人的理。

其實,作為一個修煉的人,遇到任何事情,都要用超常的理去要求自己,而不能用常人的理去衡量。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不給我房子,那就是老人不欠我的,給他小兒子,那就是欠他的,老人養活他,房產他繼承,這一切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我多學法,發正念解體利益心這敗物質,最後正念終於戰勝了人念,憤憤不平的心去掉了,利益心看淡了,而且心裏還有一種非常輕鬆的感覺,心情舒暢,感覺非常好。

就在我寫稿的頭兩天,鄰居還跟我說:「聽說你老婆婆房子佔了,房產一點也沒給你,你老婆婆這事做得可真不對啊。」我說不給就不給吧。當時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心很平靜,沒起任何漣漪,由於自己的心態正了,鄰居們也紛紛說:「不給就不給吧,生帶不來,死帶不去的。」

當今的社會,特別是中國大陸,人把甚麼看的最重要,那就是錢,個人的利益,繼承老人的家產,因財產分配不公,使兄弟之間反目成仇的,更有甚者對駁公堂,告到法院上的比比皆是。可是作為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恰恰相反,正是我們要看淡,最後要完全放得下執著心。

這件事已經過去近兩個月了,通過這件事,我深深的認識到修煉是嚴肅的,時時事事都要用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真修,實修。表面的光華那是給別人看的,只有內心的改變,本質的改變,那才是真修煉,只有實修,才能過好每一關,每一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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