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鄭會蘭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一九八九年秋,我因一些瑣事和婆家人打了一仗,身心疲憊,心灰意冷。於九八年冬天我們一家五口先後修煉了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我們受益頗多,遇事首先想到的是別人,也不記以前的仇恨了,我丈夫和別人講起,都說妻子修煉法輪功我好輕鬆。公婆對我的改變也是很欣慰,我們一家五口都沐浴在大法的佛光普照之下,讓家庭更加和睦。
法輪大法讓我們家庭和睦
修煉前,我脾氣暴躁,不易容忍,家庭矛盾重重,導致我的身體極度虛弱,如:精神衰弱,雙手麻木,腰腿疼等。修煉大法後徹底改變了我,也讓我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
修煉前,我跟小叔吵架關係很僵,修煉大法後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善待每一個人,如:小叔生病,哮喘走不了路,我就騎三輪車帶他去醫院,鄰居看了都好生羨慕,小叔也從心底裏改變了自己的態度,一家人和和氣氣的了。九九年黃曆十二月份,四弟要結婚,我把從娘家帶過來的一千五百元死期存摺給了公爹,大隊會計說修煉法輪功真好。
我丈夫有幾年的勞傷胸膜炎,感冒引起的支氣管炎,發病時大把大把的吃藥都不管用,修煉大法7天,這些病狀就徹底痊癒,也讓丈夫體會到無病一身輕。這都是大法帶給這個家庭的希望。
我大女兒學法前打架、說謊、不愛寫作業。學法後,改掉了壞習慣,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受到各科老師的表揚。
我小女兒大腿根部上長出一個大疙瘩,化膿流水後有一個大坑,都可以見到血肉,疼痛難忍,整日無法入眠也無法行走,在大法和大法師父看護下痊癒,讓我們的家庭更加堅信了大法的美好。
我兒子出去玩耍,被扭傷胳膊,回來後不讓家人碰他的胳膊,也不說甚麼事就是哭,我告訴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二天就痊癒。
屢遭綁架、騷擾、罰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和丈夫去北京上訪走散,我被北京便衣警察抓捕,送往北京豐台體育館,後被送廊坊、保定、輾轉回到固城鎮。派出所人員強行給我戴上手銬,還罵罵咧咧的逼迫我說不煉法輪功,恐嚇我說不放棄者被送往定興縣公安局,後被送往定興縣西河沿北肖莊非法拘留迫害,在這個過程中飽受著精神和身體上的痛苦。丈夫和公爹去看我,被非法罰款三百元伙食費,後被鎮政府、「六一零」接回,強迫勞動以及按手印不再上訪,非法罰款七百元,八月二日才放回家。孩子們在學校受到學校老師和同學的歧視,經常被老師找去談話,不讓再煉法輪功,恐嚇孩子考試成績直接與法輪功掛鉤。經常讓寫批判法輪功的文章,不寫就嚴厲批評。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我和丈夫一起去上訪,被永定門派出所非法抓捕,十日晚上被當地「六一零」人員接回,共十八位大法弟子,政府、派出所、「六一零」 、司法所,全體人員如猛獸一樣衝向四樓,棍棒拳腳相加,亂打一氣,我被打的鼻孔流血,耳朵嗡嗡響,罰站面向牆,雙膝跪地,有人站在小腿部來回碾,用橡膠棍打,打的全身紫黑不能碰。丈夫被打的滿地打滾,縮成一團,還非法搜身搶走我三百來元錢,在被關押期間,我年幼的三個孩子無人照看,小的七歲,大的十二歲。直到黃曆年底才放我倆回家。
二零零零年,中共策劃天安門自焚偽案,鎮政府來我家威脅強迫我們說天安門自焚都是你們法輪功所為,我說:我師父講過自殺也是有罪的。他們不相信,也找不到藉口就罵罵咧咧的走了。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前後,我在車站和一法輪功學員說話,被「六一零」人員和政法委人員非法抓到鎮政府,恐嚇侮辱謾罵,不給飯吃,第二天中午,派出所人員將我帶上,去抄我家,不出示任何手續,亂翻抄走我家大法書籍多本,揚言要勞教我,嚇的丈夫東湊西借的找錢,幹不了活,孩子哭著要媽媽,公婆整日淚水漣漣的去找村支書,家裏莊家無人收,孩子沒人管,我被非法關押罰款,後來聽說舉報我的「六一零」人員還得了兩百元的獎金,村支書還向我丈夫借了一千元,至今沒給。
二零零二年九月底十月間,十一點左右,我正在做飯,突然闖入一群不法人員,以諮詢事情為由,從屋裏非法抄走一本大法書籍,並強行把我塞上車(期間進行了拳打腳踢)小女兒從車裏把大法書拿下來使勁往前跑,被不法人員追上強迫奪走大法書籍,恐嚇倒一邊,我就這樣被非法帶走,家中只有兩個幼小的孩子,嚇的哇哇大哭,甚是可憐。到派出所才知是徐水縣不法人員。鎮政府、派出所、「六一零」人員把我關進派出所的鐵籠裏,刑訊逼供無效,就把我送進定興縣李鬱莊洗腦班迫害,雙手用鐵鏈子吊起來野蠻灌食,強行拍照,做軍姿,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和寫污衊法輪功的資料,晚上把我的腳用鐵鏈子鎖在床尾的兩邊,手被手銬銬在床頭的兩邊,成大字形,一動不能動,每晚如此,我被迫害的不能下地走路。腰痛的一動不能動,整整二十一天,我被家人接回。丈夫在家又當爹又當媽,還得幹活養家糊口,整宿不能入睡。
在這十幾年中屢次被騷擾恐嚇不知道有多少回,一次丈夫去北京打工,被政法委、「六一零」、派出所人員追到北京強行按下手印,證明在那裏打工,才放過了他,我們家人飽受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折磨,出入、工作、訪友都受到監控和管制,完全失去了身為公民的自由權。
二零一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一點正在做飯,又來一群不法人員亂翻一氣,強行把我抬上車,拉到鎮政府,後送到肖村鄉敬老院的洗腦班,我被反鎖在小屋裏,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洗腦班人員污言穢語,污衊我和大法師父,強行背監規、拍照、錄像,看污衊法輪功的光盤,偽善的和你嘮家常,天天如此,強迫勞動、寫所謂的四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丈夫由於在家擔心我的安全,幹活不能專心,導致大拇指被電鋸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