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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王玉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 家人要人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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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丹東法輪功學員王玉、楊愛萍,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國保支隊人員綁架後,一直在被非法關押中,至今已九個多月。王玉的家人始終認為王玉修真、善、忍做好人不應該被抓,更不應該被非法判刑,他們歷經了長達九個月艱辛而漫長的營救,現在公、檢、法等部門仍不放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週日下午,王玉、楊愛平在丹東菊花山用手機發真相短信被杜國軍等國保支隊人員綁架。當晚被振興公安分局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師父法像一尊、大法書等私人物品。杜國軍把王玉、楊愛萍後交與丹東臨江派出所和帽盔山派出所,主管辦案的是副所長甄寶祥。

家屬到公、檢、法部門要求放人

九月十九日,家屬得知王玉被抄走物品在臨江派出所,於是到臨江所找到辦案刑警李文凱取回。李說:「三部手機沒收了,那是罪證。」家屬對李文凱說:法輪功是做好的人,王玉沒做違法的事,是個好人,無論在工廠、街道、家庭都是好人,應當放人。李不聽走了。

九月二十日,王玉的家人來到丹東振興檢察院,見到案管科長張雲鵬。得知九月二日臨江所把卷報來,九日退回臨江派出所補充證據。

十月十二日,家人再次來到檢察院,讓門衛給案管科長張雲鵬打電話,他接後說不歸他管,案子在公訴科。家人要求門衛找公訴科長張有利,門衛卻找來了控申科副科長范世濤,家屬說王玉失去自由四十五天無音信,范說這不屬於超期羈押,公安是一個多月吧!檢察院可以兩個多月或更長時間,搪塞一氣讓回家等待。

十月十九日,家人在接待室見到公訴科長張有利,張說昨日公安把案卷又轉來還沒看。讓科裏的人送過來案卷,起訴書是單頁,內容是: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證實、鄒德東和唐殿良整理簽字的所謂王玉二零零零年欲進京上訪被拘、二零零二年被勞教,視為有「前科」及觸犯所謂「刑法300條」等。家人說:「犯罪得有四要素,沒有就不能構成犯罪,王玉的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偽造的,是栽贓陷害法輪功。善惡有報這是天理,那些貪官周永康、李東生等都因枉法不都下台了嗎,給自己留條後路吧。張有利說:有一天,我接到一個大郵包,我以為是朋友給我寄的茶葉呢,打開一看全是法輪功資料。」他說他沒看。他最後說:「最近案子太多,你們不要再來找我了」。

十月二十六日,家人帶著給公訴科長張有利的親筆信,來到檢察院,門衛說他開會。在一樓見到公訴科副科長孫國志,家人問王玉的案子你們怎麼處理,他說:「我不知情,你們別找我。」並雙手做推脫躲閃狀。家人又多次到檢察院找張有利,門衛都說他不在。

十一月十八日,王玉的哥哥去檢察院問檢察長接待日是何時,控申科范世濤說週五是接待日。問有啥事?家人說王玉被非法羈押的事我們要找檢察長反映情況。因家人沒帶身份證檢察院不給辦理。

十二月二十一日,家人一早就來到檢察院,張有利不見,給他打電話,他說:「不要再打了,按程序辦」。

十二月二十八日,王玉的妹妹給張有利打電話,問郵給他的兩封信收到沒有?張說:「收到了,但沒看,沒時間,我現在要午睡。」於是掛斷電話。

一月十八日,家人又給張有利打電話,家人說:「王玉無罪,你們就撤案放人吧!」他說:「明天就移交到法院。」然後立即掛斷。

二月八日,家屬三人來到丹東振興法院,見到法官陶佔華。陶說約在過大年前一月二十日,王玉她們的案卷被送到法院,家人說王玉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無罪,要求放人。陶說:「我說了不算,尤其煉法輪功的人都堅持不認罪,不承認錯誤,最少得3年到5年。」家人說公安給王玉構陷的所謂證據,都不構成犯罪。陶說公安他們有那麼一套監控設備,有那麼些人,一年能不幹點事行嗎?陶佔華翻捲給家人看,家人看到法院主管王玉及楊愛萍的案子的是副院長葛薛,還有法官董文等三人辦案。

二月二十四日,家人不知道哪說理去,市國保支隊不讓進,於是又來到臨江派出所,欲找主管案子的甄寶詳,一個叫張平的警察問:「你們有甚麼事?」家人說:「找甄寶詳,為王玉的案子。」沒想到張平很蠻橫地說:「你們走!」家人愣了一下,瞅著他說:「你是人民警察嗎?怎麼這個樣子?你憑甚麼攆我們,我們是王玉的家人,王玉沒罪,我們也有權利知道案情。」張平馬上蔫了,到別屋去了。接著當天家屬又來到法院,沒找到陶佔華,找到董文法官,他大約三十多歲,戴個眼鏡,當王玉家人說王玉無罪,放人時,董說:「我說了不算。」並告訴下週五上午十點開庭。就在家人從法院回到家中,董文打來電話告訴週五庭不開了。

三月六日,家人又去臨江派出所,家人見到所長王海斌,告訴其王玉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是好人,讓其放人,他說:「我剛上任不知道。」警察李文凱說:「不管」,警察於航卻說:「十五日來吧。」

三月二十一 日,董文第二次給家人打電話說週五的庭不開了。

四月二日,綁架王玉和楊愛萍的國保隊長杜國軍告訴家人:「王玉已退案,並很快放人」。

四月五日,家人終於與陶佔華通上話,家人說王玉的案子國保說已退案,陶說:「王玉這個事沒定,定下告訴你。」

四月十八日,家人又打電話給張有利,問:「國保說已退案」,張說:「沒聽說。」讓他放人,他說沒那麼大權力,並冷笑說:「等著吧!」

四月十九日,王玉的妹妹撥通了臨江派出所甄寶祥的電話,他嗯了一聲就掛斷了。又打通王海斌所長電話,並告訴法院已退案,讓其放人,他說:「不知道,不管這段。」

四月二十四日,家人給丹東振興檢察院檢察長唐希國打電話,家人說:我是王玉的家屬,我們郵去的反映情況的快遞收到沒有?他說沒收到,家人隨即講:現在不是有明文規定辦案要透明、公開嗎,王玉沒有罪,卻被超期羈押近八個月,我們想知道情況。他說:「讓律師問不就知道了嗎?」家人說:「我們沒請律師」,他說:那也不能甚麼都透明呀!意思是法輪功就不能透明。

四月二十八日家人又來到法院,讓門衛給法官董文打電話,董接了,家人問:「國保說王玉案已退,把人放了吧!」董說:「我說的不算,退案是退案偵查」。又問:「退給檢察院了還是退給公安了?」董說:「退給公安了」。

五月十九日,家人到臨江派出所找甄寶祥沒找到,一個大子警察接待了家人,家人說:法院把王玉的案子退公安了,說明證據不足,為甚麼不放人。他說他知道點情況,並說:她公開和邪黨做對,宣傳的那些東西不是犯罪嗎?家人說:「她不是和邪黨做對,就是告訴人真相,別聽信謊言,是在救人。」他說:「那麼宣傳就不行,你們回家吧。」

自從王玉被綁架,家人始終堅持找負責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或打電話、寫信,信中從法律及倫理道德角度上闡明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中國至今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定性法輪功有罪。傳播法輪功真相也是合法的,法輪功無罪。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可是丹東國保支隊及臨江派出所及丹東振興檢察院、法院卻相互推諉,拒不放人,但家屬表示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也不會放棄,還會堅持要人,直至王玉、楊愛萍回家。


臨江派出所:
電話區號:0415
地址:丹東市振五街21-4號 118000
王海斌住宅:2163330 手機:13841591159
單忠義 教導員 手機:15942509933 住宅:2821189
吳來鵬 副所長 手機:13942518851
關東 副所長 手機:13841526178住宅:3169688
甄寶祥 主管刑偵副所長13470085544
王丹 民警
於航 民警
李文凱 民警
張平 民警
卜卓 民警

丹東市國保支隊:
地址:振興區江城大街15號 118000
孫雲濤 支隊長 辦公:2103101 住宅:3991555 手機:13942552111 虛擬:658811
王豔雲 政委 辦公:2103216 手機:13704255189 虛擬:655189
於德慶 副支隊長 辦公:2103232 住宅:3175188 手機:15941504156 虛擬:655171
黎祖榮 副支隊長 辦公:2103117 住宅:2876933 手機:13942530048 虛擬:655465
沙月霞 政治處主任 辦公:2103440住宅:2143886 手機:13841593886 虛擬:655714
李德順 辦公室副主任 辦公:2103278 手機:15941558850 虛擬:771031
王 琦 機動偵查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430住宅:399195 手機:13841516800
陸 陽 機動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430 住宅:4135959 手機:15941535959 虛擬:716056
畢克山 境外調研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382 住宅:3193435 手機:13841510055 虛擬:656080
劉冬梅 境外調研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383 住宅:2552777 手機:13941568899 虛擬:655796
杜國軍 反×教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392 住宅:3991350 手機:13842503900
皺德東 反×教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395 住宅:2219696 手機:15141575757
辛啟春 宗教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429 手機:13941589238 住宅:2397898
畢明川 宗教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429 住宅:2213889 手機:15102430243
王振宇 情報綜合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393 住宅:2801063 手機:13841589311 唐殿良 情報綜合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395 手機:18841535353 虛擬:61270
傳 真:2103278

丹東市振興區檢察院地址:丹東振興區錦山大街317號 郵編11800

唐喜國 副檢察長(主持工作) ,辦0415-2027568,宅
0415-6276468,手機13842519009,專線0415-2190592。
張亞君 副檢察長,手機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馬慶懿 副檢察長,手機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徐 偉 副檢察長,手機13704159779,辦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韓景武 副檢察長,手機13841535578,辦0415-2149305。
李 丹
副檢察長,手機13514150660,辦0415-2021519,宅0415-6276489,專線0415-3177880。
黃小剛
副檢察長,手機13188389999,辦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專線0415-3173557。
劉 平 偵查批捕,手機13942558105,辦0415-6276437。
張雲鵬 案管科長,手機13941539809,辦0415-6276451,專線0415-3134429。
張有利 公訴科長,手機13841538668,辦0415-6276447。
孫國志 檢察院公訴人,手機15102455660,辦0415-6276483。
朱曉峰 檢察院公訴人,手機13904950050,辦0415-6276438。
張 昱 科員,手機13464526423,辦0415-6276443。
尚秀麗 科員,手機13704150076,辦0415-6276419。
朱文旭 科員,手機15841546766,辦0415-6276449
申思雅 科員,手機13841558993,辦0415-6276449
李曉穎 科員,手機15141530522,辦0415-6276449
車萬昕 科員,手機15941569729,辦0415-6276483
潘嗣修 科員,手機13464536933,辦0415-6276483
孫國志 科員,手機15102455660,辦0415-6276483
邵妍妍 科員,手機138415561500,辦415-6276446、專線0415-2147059。
范世濤 控申科科長,辦 0415-6276400,手機15941510095。
袁東玲 控申科科員,手機13304257191。
哈 楠 控申科科員,手機13614156412。
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地址:振興區興三路28-1號 (區號0415; 郵編 118000)
翟振寬 院 長,手機 13941525757
崔大勇 副院長 辦0415- 3137268,宅0415-3137875,手 機13941570481
欒永軍 副院長 辦0415- 3135341,宅0415-7187771,手 機13842519011
張達遠 副院長 辦0415- 3126616,手機13358771717
王常慶 刑事庭長
陶佔華 刑事副庭長辦0415 -3139521,手機13842519658
代連芬 法官,辦0415- 2277041
蔣雅賢 法官,辦0415- 2277041
馮泰昆 審判長
代理審判員 王連友
代理審判員 王連耀
代理審判員 苗蕾
人民陪審員 宋誠
書記員 馬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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