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均華自述:警察穿著皮鞋狠跺我的腳……
我叫丁均華,是黑龍江省虎林市迎春鎮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去趕大集買東西,看到一個拿手機的小伙子,就走過去問:「小伙子你會上網嗎?送給你一個破網軟件光盤要不要?回家上網可以看到世界自由新聞。」小伙子一邊問我怎麼打開小光盤,一邊拿著手機對著我拍,忽然從四週竄出幾個便衣警察,把我強行按倒,連踢帶打,可能他們怕被老百姓看到,就把我拖到一個樓梯口打。打了一會兒,他們給我戴上手銬強行抬上警車,我光著腳,鞋不知道上哪去了。
上了警車,看到和我一起的同修韋大姐也在車上,上車後我就和那些警察講我這麼做就是為了讓他們平安,警察們不聽,有一個大方臉的警察用力搧我耳光。車到公安局,我不下車,警察把我強行抬下車,他們把我帶到一間屋子內,強行搜了我的身。我衣兜裏八、九十元錢被他們搶走。警察讓我離開牆站著,我拒絕配合。
酷刑演示:踩腳 |
他們就把我帶到審訊室,銬在審訊室的鐵椅子上,他們想給我做詢問筆錄,我不回答他們。警察就穿著皮鞋狠狠踩我沒穿鞋的腳。他們讓我回答叫甚麼名字,我不配合,就把審訊記錄搶過來撕了,然後那個審訊我的警察大聲喊:搶槍了!一下過來很多警察打我,打完後把我手腳全部銬在鐵椅子上,我要上廁所他們都不讓,我就大聲叫喊,一直過了幾個小時才讓我去廁所。下午四點多鐘,他們說要立案要給我採集指紋,我既沒有犯法,也沒有犯罪,就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兩、三個警察強行給我按指紋,他們按左手指紋時,就按著我的頭同時把我的右手胳膊擰到背後向左肩抬,他們按右手指紋時,就按著我的頭同時把我的左手胳膊擰到背後向右肩抬,還叫囂如果我再不配合就把我的胳膊擰斷,從表面上還看不到傷。
酷刑演示:鐵椅子 |
我被他們弄得痛昏死過去,就聽著有人喊「用涼水潑醒她」,按完手印他們又帶著我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扣押我的物品有:幾張家裏貼的年畫、一台小喇叭、我寫的一些東西。抄完家後把我非法關押到拘留所,由於他們的迫害我全身疼痛,前後肋巴骨痛得不敢喘大氣,臉都被他們打腫了兩個星期不敢洗臉刷牙,腿肚子上有大片清瘀傷,胳膊很長時間不能動,全身疼痛晚上睡覺不敢翻身。
韋金鸞自述:警察搧耳光將我的下巴扇脫臼……
我叫韋金鸞,是黑龍江省虎林市迎春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去趕大集,看到一個拿手機的小伙子,就走過去問:小伙子你會上網嗎?送給你一個破網軟件光盤要不要?他問我怎麼打開小光盤?裏面都有些甚麼內容?我就一一告訴他,告訴他完後我就走了,但我沒有想到我和他說話的整個過程都被他錄下來了。
我剛往前走了幾分鐘,就聽到後邊有「霹靂撲嚕」的聲音,我回頭一看同修丁均華被一幫人按倒在地,這時拿手機的小伙子指著我說還有她,上來兩、三個便衣警察把我抓住。他們把我和丁均華連推帶拉的拖到市場家屬樓的大院,然後又把我們拖到樓道裏強行給我們戴上手銬。警車到了把我們推上警車後排,丁均華說:我們不為別的,就是希望你們能平安。有一個方臉的警察就打丁均華的嘴巴子,他們叫我勸丁均華閉嘴,我不說他們就使勁搧我的臉,把我的下巴打脫臼了,打得我耳朵直響,一直打到派出所才停。
我被推進一個屋子裏坐在審訊椅子上,就開始審訊我。我不配合,他們就叫我離牆站一下午。下午四點多鐘,他們說要立案要給我採集指紋,我既沒有犯法,也沒有犯罪,就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兩、三個警察強行給我按指紋。按完手印他們又押著我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扣押我的物品有:兩箱光盤盒、一台打印機、一台塑封機、兩部手機、一台路由器、一台DVD影碟機、小音箱一對、優盤、讀卡器、台曆兩本、煉功服一套、護身符兩個。抄家後把我非法關押到拘留所,由於他們的迫害我全身疼痛,前後肋巴骨痛得不敢喘大氣,一個星期左胳膊被迫害的像掉在冰窟裏一樣,右胳膊從肩頭到手指酸、脹、麻、疼痛。兩邊的臉都被他們打腫了,十多天都不能碰。下巴被他們打得都錯位了,好幾天才慢慢的推上去。
迎春林業公安局國保大隊:0467-5949741
涉案派出所:
值班室:0467-5949771
副所長楊鑫超15214685177
任大隊13946810467
郭春華13836500468
潘兆生13329578707
程世俊13846015577
邵衛東13846080008
袁利明15946730053
夏熠鈞18846700765、18746715298
李志超13846020667
段海強13796935666、13945846120
趙春權15845385778
萬國軍13836575544、13946642103
小隨13555065050
高樂13836565808
於洋18646722889
王鑫15214687025
王岩15636357000、18714485111
本次參與迫害兩名協警編號:028520、02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