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向社會公開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心性的指導原則,有五套功法。法輪功強身健體有奇效,所以吸引了上億人學煉。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王德軍和馬熙君夫婦以自身遭受的迫害,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修煉法輪大法 家庭生活輕鬆愉快
馬熙君,女,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日出生,現年五十歲,滿族,是遼寧省撫順小萊河鐵礦失業職工。丈夫王德軍,出生於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現年五十二歲。
馬熙君在她的《刑事控告書》中講述了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經過:
我從小體弱多病、瘦小枯乾,鄰居給我取外號叫「小幹子」。二十一歲那年,父親心臟病去世,一位親戚是老中醫,來我家悼念父親,他看我面黃肌瘦,為我把脈,流著淚對母親說:這孩子太可憐了,二十歲的孩子,八十歲的心臟。言外之意,說我也活不了多長時間。
我的小孩剛剛幾歲時,我的心臟病發作,全身無力,住進醫院,每天一百多元的醫藥費,對我這個失業職工真是雪上加霜。我不想人財兩空,與丈夫商議出院。
丈夫為了養家糊口,到外地打工。生活不能自理的我,帶著孩子在姐姐家旁邊租了一個房子住,為的是讓姐姐、姐夫給我帶孩子,洗衣做飯、照顧我。
看見我大把大把的吃藥也不見好轉,姐姐整天以淚洗面,好心的同事告訴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
為求治病,我走進大法修煉。通過學看大法書籍,我明白了人生的目的和意義,人為甚麼會有病,要想好病,得修煉心性。
我看書僅僅一個禮拜,奇蹟出現了──我的心臟病、咽喉炎和肺內感染(職業病),嚴重的風濕病(月子病),婦科病不翼而飛,身體輕鬆。
我從此走上修煉的路,按照真善忍法理歸正自己的言行,從內心改變自己,化解了多年的家庭矛盾。我能贍養爺爺、公公,能認真侍候病榻中的公公,一直到去世。孝順多次傷害我的婆婆,成為鄰里口中的好媳婦。
我的丈夫於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學煉法輪功,通過看《轉法輪》,他知道了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從小體弱多病的他,修煉不久,就變得無病一身輕,直到現在,十六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身體強壯。
我修煉大法身心受益,能夠與人為善,做事考慮別人的人,卻因為相信真、善、忍,被兩次非法關押。
撫順吳家堡教養院被非法關押三十四天 洗腦、奴工迫害
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我去北三家牛肺溝的親戚家串門並洪法,親戚文革時受過迫害,對我說:知道法輪功好,可是,江澤民不讓學,不敢看書,還說等不迫害了再學吧。
返回的路上,遇到警察在路邊攔截翻包,警察看到我包中有大法書籍,將我綁架,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關押五十六天後,我被送撫順吳家堡教養院,「轉化」迫害三十四天,被放回家,期間受過謾罵、威脅、不讓睡覺、做過奴工到深夜。生活費每天十元,自付。
被非法關押在「女子自強學校」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五日,早上五點鐘聽到有人敲門,開門後闖進六、七個不明身份的人,讓我去派出所問點事,我要進屋跟孩子說幾句話,他們不讓,強行將我胳膊背到背後,將我從三樓拖到樓下,塞進車裏,當時身體出現異常,呼吸急促,兩臂酸軟全身無力,他們把我送到東州的女子自強學校(關押女犯人的地方)。
五月十六日上午,警察將我帶到撫順公安一處,上午審的其他人,到下午三點多,一個醉漢(名:關勇)進屋將我暴打一頓,拳頭全部砸在我的頭上,不知道打了多久,我覺得頭暈眼花,天旋地轉,胸悶,全身癱軟無法行動,我的手腳抽搐,不停的嘔吐,他們將我送到醫院進行搶救。那時已是深夜。醫生問病因,他們說是夫妻打架打的。醫生說打的夠狠的。
五月十七日,將我送回女子自強學校關押。我不停的嘔吐,從十六日就食水未進,只是乾嘔。二十四日,我身體消瘦,眼窩深陷,出現呼吸急促。撫順公安一處的關勇、郝支隊帶我去醫院輸液。
五月二十六日,姐姐和弟弟把奄奄一息的我接回家。後來聽說姐姐花了不少錢、送了不少禮。怕我上火沒告訴我。
回家後才知道,我替五位失業職工領的低保金一千多元,讓一個高個子的年輕人(不知姓名、抓我的人)拿去了。姐夫不服氣,去南口前派出所讓幫助要錢,說是失業職工的救命錢,他們不但不管,還將我通緝。
兩年後,我去派出所照二代身份證,將我非法扣押半天。親友們與他們交談,當場交五千元錢,才將我放回。幾天後,又交五千元錢,才讓我照二代身份證。兩次共交一萬元錢,都是姓溫的收的,沒給收據。
丈夫被非法勞教迫害兩年
我的丈夫也是大法弟子。零一年七月份,我被送吳家堡教養院「強改」(強制改造)期間,他去看我,帶來了經文被獄警發現,當晚他在家被抓,判勞教兩年。我們夫妻雙雙被關在黑監獄裏,不滿十歲的孩子被親戚領走。
在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被抓進了拘留所,後被送進了撫順吳家堡教養院,七月一日下半夜,有六、七個紅透山鎮派出所民警,砸開大院和我們居住的房門,衝進屋內,把我丈夫驚醒,從炕上拽到地上,好幾個人把我丈夫按倒,用腳踩著,然後把兩個胳膊給擰到後背,扣上手銬,兩腳用我丈夫的腰帶綁上,就像抬豬似的把我丈夫扔到車後箱,把他帶到鎮派出所,扔到地上。
當時我丈夫只穿著短褲,赤著身子坐在地上 ,覺得頭抬不起來,就這樣,他們對我丈夫進行了審訊,後來又送進來幾名同修。直到天亮,才發現我丈夫臉上有好幾處擦傷,脖子也不敢轉動。我丈夫被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十天,後被送進撫順市吳家堡勞動教養院,非法勞教二年。
在勞教所裏,大隊長吳偉指使犯人迫害我丈夫。先關進新收,號長是個吸毒犯,他讓兩個犯人看著我丈夫,白天坐板不讓動,學監規,晚上把我丈夫關入倉庫不讓睡覺,兩個犯人逼我丈夫「轉化」,我丈夫不轉化,號長就用地板條子打我丈夫後背逼他轉化。
在新收監裏,晚上睡覺是立板的,幾十個人側著身子一顛一倒趴著,臉挨著別人的腳睡覺,挨的不緊,管事的犯人就用腳踹,人與人之間一點縫隙都沒有,晚上起夜的回來,就沒有地方睡了,只能壓在別人身上,他們就是這麼折磨人,不讓睡好覺。
在那裏,經常給他們吃玉米麵做的發糕,酸苦味,很難下咽,菜湯表面漂著一些肥肉,喝剩下的湯底是一些豆粒大小的豬肉淋巴,有時不經意喝到嘴裏,都有種嘔吐的感覺。我那裏非法關押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大家每天從早到晚坐小板凳,這是一種體罰,坐時間久了,走路都很費勁,有的老年人走路扶著牆走。
我丈夫到期回家時,全身無力,上樓得拽樓梯,兩尺寬的水溝都邁不過去。
二年的非法勞教,我丈夫的精神和肉身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家人和親人也都遭受間接的傷害及痛苦。
正是「真、善、忍」的美好伴我和丈夫度過那段苦難的時光,使我們的信念更加堅定,也讓我們更加認清甚麼是好,甚麼是壞,甚麼是善,甚麼是惡。盼望那些有良知的人們都能認清,去抵制這場非人性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