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霞、劉東洋母女,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農安縣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公安局刑警隊、國保、警察聯合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南關區法院給律師發了開庭通知,並邀請律師出庭辯護。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週六早七點開庭。開庭的整個過程非常平靜,只有庭長、公訴人、兩位律師等,當時只允許王彩霞的兒子一個人進去旁聽。而「610」和警察等人員全部在外面盤查、騷擾來這裏支持王彩霞、劉東洋母女的法輪功學員。
馬衛和周運昌兩位律師為王彩霞、劉東洋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整個過程有三分之二的內容是律師的辯護。
當開始辯論時,公訴人的多項指控被律師駁回,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使得公訴人和庭長都漸漸的沒了聲音,公訴人也知道其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指控在法律和事實面前蒼白無力,所以,當第一輪辯論結束後,庭長宣布不進行第二輪的辯論了。
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和劉東洋也做了修煉法輪功不違法的發言,整個過程律師在主導。
當時旁聽的還有天津來這裏監視馬衛律師的兩位司法局人員,馬衛律師對他們說:「你們今天也來這裏聽聽課,別這樣下去了,將來法輪功平反的時候,你們也捫心自問一下:你們為法輪功做了甚麼?」
庭審持續了近兩個小時,當天沒有宣布庭審結果。
王彩霞和女兒劉東洋遭非法庭審的部份詳情,請見《長春市王彩霞和女兒遭非法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