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上午,田文麗,到本鎮東林村集市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九時許,在集市的南頭,一個農民打扮、微胖、大眼睛、五十來歲的男子突然衝過來,一把奪過田文麗的電動車,騎上就跑。他邊跑邊回頭對一個戴口罩的女子說:把她發給大眾的奪回來!田文麗看到這個女子比較面熟,曾在自家附近見過她。
那男子騎電動車跑進東林村委,田文麗也追到村委,並給該男子講法輪功真相,勸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給他講退黨保平安。該男子惡狠狠地說:我剛入黨,怎麼能退黨!接著該男子開始打電話,在電話中說:你們不要到處安排人了,她已經跑進村委了。電話那頭說:幾個人?該男子說:就她一個人。電話那頭說:看好他,別讓她跑了。
大約二十分鐘後,滿莊鎮派出所來了三個警察,把田文麗劫持去所裏。田文麗一路上給那些警察講真相,勸他們不要做迫害元凶江澤民的陪葬品。到了派出所不一會兒,剛才搶電動車的那個男子也來了,手拿著戶口本,好像立了頭功似的,一臉的喜悅。
田文麗在派出所一直給警察講真相。這時進來一個臉黝黑的瘦高個警察,屋內的一個警察對瘦高個說:你們又見面了。瘦高個看著田文麗說:我經常看到她。田文麗意識到瘦高個一直在跟蹤監視自己。
一個警察帶田文麗到審訊室,要求田文麗坐犯人坐的椅子,田文麗拒絕,並給該警察講相關的警察法,講終身追責制。該警察說:我就是大魔頭,我願意!田文麗說:我們修煉人講善,只是勸你向善,但你願意承擔迫害的責任,那誰也沒辦法。
午飯時,警察給了田文麗兩個花捲、兩包榨菜,田文麗拒絕。午飯後,所裏九個警察開著兩輛警車,帶著田文麗去抄她的家。他們沒有出示搜查證,其中兩個人只是把警察證在田文麗面前晃了一下,就趕緊收起來。田文麗要拿來看,兩警察不給。
其他警察在到處亂翻,一個五十歲左右的男警察坐在沙發上,問田文麗:你對象去哪裏了?一個月掙多少錢?每個月給你打多少錢?每年給你打多少錢?田文麗說:無可奉告。該警察說:你說說,也讓我們羨慕一下。田文麗說:你有甚麼可羨慕的?你們十多個男子圍堵綁架我這個弱女子,你羨慕甚麼?!該警察惱羞成怒,提著師父的名字說難聽的。田文麗說:我尊重你,你不能對我的師父口吐髒話!
警察非法抄走《轉法輪》等四十多本大法書,回到派出所,他們要田文麗簽字,田文麗寫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就奪了回去。又要給田文麗驗血,田文麗拒絕。
派出所長張仁偉還嫌進村時造的邪惡聲勢不夠大,訓斥那些去抄家警察:為甚麼抄家進村時不拉警報?!
當天下午五時許,他們把田文麗非法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沒有給田文麗及家人拘留書。十五天後,田文麗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