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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羅君和何冬梅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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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點,四川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南充法輪功學員羅君和何冬梅非法開庭。羅君的律師和何冬梅的丈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此次開庭,主審法官是巴中市巴州區法院一個負責民事案件的法官黎臻懿,公訴人是巴中市巴州區檢察院檢察官張繯以。

在庭上,控辯雙方就法輪功是不是×教組織進行了激烈的爭辯。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元凶江澤民在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假借法律迫害好人。

面對公訴人的指控,法官沒有站在公正立場要求辯方質證,而是當庭咆哮,幫助公訴人維護先入為主的對法輪功的誹謗,數次打斷律師的強辯和被告人的自辯,違背實現控辯平衡的「無罪推定原則」,強迫兩位無辜的被告自認有罪。

針對法官和公訴人的偏見以及他們之間不正常的袒護關係,律師申請他們迴避。

雙方激烈爭執後未果,後來法院院長出來調解,並提出半個月後由蒲升元組織另一幫人馬重新開庭審理。

庭審時有一個細節很有意思,律師當庭要求公訴人出示法輪功是×教組織的法律文書,公訴人出示不出來,搪塞說那是大家都知道的。其實判斷法輪功是不是×教組織,並不難,可以從以下三點分析:

一、迄今為止有沒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法條而不是報紙電視台口頭輿論認定法輪功是×教組織?翻遍所有國家的正規文件,沒有任何組織機構機關認定法輪功是×教。不僅中國,現在法輪功已洪傳到全世界,就全世界而言,對法輪功只有嘉獎,沒有貶抑。法院檢察院沒有自行認定甚麼是邪教組織的權利,中國公安部和國務院曾經針對境內邪教組織有過認定,但他們在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和公通字2005年39號文件中認定的十四個國家明確的邪教組織裏不包括法輪功,目前這個是中國打擊邪教組織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名單,也是新名單出台前公檢法在打擊邪教組織時唯一應該依照的名單,但公檢法打擊邪教組織不依照這份名單,卻跑去依照人權惡棍江澤民和幫兇周永康的命令,周永康早就被抓起來了,江澤民現在也面對國內超過20萬法輪功學員的實名控告和海外幾百萬民眾的檢舉,他的這些命令還能做數嗎?

二、判斷法輪功是不是×教組織還可以從法輪功學員本身來判斷。經過大量調查發現,幾乎所有真正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包括被你們審判和迫害的大量法輪功學員都是個好公民,根本不邪。在單位裏是個好員工,在家庭裏是個孝子、好父母,身邊人可以作證他們的善良自律,當庭也可以證明他們的理智清醒與克制。而且法輪功傳出這麼二十多年了,公安部公布的數據是國內有大概七千萬到一億人修煉法輪功,可這麼二十多年,經公檢法抓捕審判的所有坑矇拐騙打砸搶、貪污受賄假惡鬥的案子也有幾十上百萬例了吧,其中沒有一例是法輪功學員,這麼二十多年來,找不到一個煉法輪功的學員犯過一丁點兒刑事罪行,哪怕一件民事糾紛都沒有,這不奇蹟嗎?這不令人深思嗎?

三、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天安門自焚」案件究竟是真的假的,有必要把這個問題理順一下吧?國際社會通過多渠道調查證明,天安門自焚是蓄意導演的,並已經寫入聯合國備案。

所以奉勸還蒙在鼓裏的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法官們,你們或許也是有良知的好人,只是被江澤民的謊言矇蔽,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希望你們在不多的剩餘的時間裏警醒,猛回頭,不要再一條道走到黑了。法輪功根本不是甚麼×教組織,法輪功修煉者沒有名冊,來去自由,連組織都不是,何來×教組織,況且,如果連「真善忍」都邪了,請問人間還有甚麼是正義的呢?其實啊,法輪功就是一種精神信仰,是教人回歸向善的佛法。你們千萬不要與佛法為敵,害人害己啊。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對待,在不久的將來,肯定會有一個了結的,希望你們能及時醒悟不至於到時候坐到被告席上。

如果今天的你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做,可以遵照如下幾點:一、認真了解今天的社會形勢,現當權政府為甚麼要強調憲政,為甚麼解體勞教系統,為甚麼在公檢法出台那麼多新規?在法輪功問題上,現在該跟從誰該拋棄誰,要儘快選擇,儘快站隊。二、多從第三方渠道了解法輪功真相,不要聽信國內網絡媒體的一家之言,一定要翻牆出去看看國際上今天聲勢浩大的潮流,或者找法輪功書籍親自了解,每個人都有思想有智慧,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有人說,此時天象不一般,多聽多看才不冤,要用心了解真相啊,「真相就是指路燈」。三、良心是最公正的天平,當律法不能決斷的時候,良知是最保險的決斷方式。只要守住了你的良知,就守住了一切,就能在任何危難的時候,讓你立於不敗之地。

最後祝你們這些公衙內的人,能夠及早明白真相,棄惡從善,擁護佛法,善待法輪功學員。能夠在非常時期為佛法做點有意義的事,那是你的福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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