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日,在汪家拐派出所一辦公室內,一穿便衣的中年男子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廖聖拳打腳踢;三月三日,在汪家拐派出所食堂內,另一穿便衣的中年男子在未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對廖聖拳打腳踢。
三月三日,劉海英和廖聖被強行帶往成都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三月三十一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對廖聖採取「撤案釋放」。目前,廖聖已平安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