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上午,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劉桂秀女士(五十九歲)、詹淑珍女士(五十七歲)、薛雲秀女士(七十一歲)在黃島區(原膠南市)寶山鎮集市上講真相、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寶山鎮派出所警察將三人綁架。
薛雲秀當晚回家,劉桂秀、詹淑珍被黃島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劉桂秀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黃島區法院在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劉桂秀、詹淑珍,整個過程僅十幾分鐘結束,草草過場,當庭未作宣判。
劉桂秀、詹淑珍沒有聘請律師辯護,她們自我辯護,認為按真、善、忍的標準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向世人發資料、講真相沒有罪。
庭審後,詹淑珍仍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劉桂秀被繼續取保候審回家。
此次,黃島區法院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詹淑珍回家,雖然不是無罪釋放,但也是法院相關人員人性良知的體現。
詹淑珍從被綁架到釋放,共計被非法關押401天。
之前,詹淑珍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因向世人發真相資料,被黃島區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八日,詹淑珍因到一名法輪功學員家參加集體學法,被長江路派出所警察集體綁架。詹淑珍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