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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醫生被冤判四年半 家屬狀告枉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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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皮膚病防治所醫生王麗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劉輝審判長誣判四年零六個月。

被非法關押中的王麗嬿
被非法關押中的王麗嬿

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屬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要求二審公開審理,接手此案的法官吳德剛一直迴避家屬和律師,非法秘密維持原判。

王麗嬿家屬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三月十七日分別向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對法官劉輝、吳德剛的訴訟狀,追究其枉法裁判的非法行為。

'王麗嬿'
王麗嬿

據悉,對王麗嬿的一審判決中,法官劉輝無視本案認定證據有誤,物證取證程序違法,人證沒有出庭質證,判決書未送達當事人等諸多違法行為,執意枉判王麗嬿有罪,並在庭審過程中故意刁難王麗嬿家屬及律師,無故限製出庭人數,只允許王麗嬿的兩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在家屬的一再要求下,才允許三位家屬進入法庭)。庭審期間多次、無故、強行打斷王麗嬿和律師發言,壓制律師辯護,並威脅王麗嬿說:「你再說我們就休庭。」

劉輝無理濫用法官權利,破壞庭審秩序,阻礙司法公正,涉嫌枉法裁判。依法,二審法官吳德剛應調查一審法官劉輝對王麗嬿的構陷,可是吳德剛不但不聽取辯護人意見,對律師遞交的《王麗嬿案開庭審理辯護人意見》、《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拒不回覆,甚至以各種名目對家屬和律師避而不見,辦案作風惡劣。

王麗嬿的兩位代理律師認為:要求王麗嬿案件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理由充份,法院如果依法必須開庭審理。另外,哪怕書面審理,出判決前也應該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吳德剛拒不開庭,卻私下秘判,是違法行為。

據了解,王麗嬿家屬在接洽吳德剛法官的過程中遭遇重重阻礙。截至目前,家屬和律師始終沒有見到吳德剛本人,甚至中級法院主要辦公人員,包括秘書辦公室高宇,院長王啟勝,副院長高金鵬,副院長劉偉,書記姜英波,副院長孫為群,政治處主任王昭義,紀檢組組長杜平,院領導徐志國的電話都打不通。在這些官員對本案集體逃避的時刻,王麗嬿家屬對吳德剛和劉輝兩個法官的訴訟,更顯得意義重大,勢在必行。

原牡丹江市皮膚病防治所醫生王麗嬿,是一位德才兼備的好醫生。她處處為患者著想,多年來從不給患者開高價提成藥。王麗嬿以法輪功「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工作上認真負責,不斷鑽研,取得了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尤其在麻風病的理論與實踐中積累了寶貴的臨床經驗,發表國家級論文三篇,完成三萬字著作一部,《牡丹江市1950──1999年麻風防治效果評價》一文獲市科技進步獎,補充豐富了牡丹江市麻風病防治資料,使牡丹江市順利通過了國家「基本消滅麻風病」的驗收工作。

就是這樣一位對牡丹江市做出傑出貢獻的醫生,卻因堅持信仰,講真相,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西安區法院枉判四年半冤獄。整個庭審基本是走過場,西安法院聽命於國保和610指使。公訴人李卓蔚竟然拍桌子不讓律師和王麗嬿說話。

關於王麗嬿被綁架、枉判的情況,請看明慧網報導《牡丹江市王麗嬿醫生被冤判四年半》、《牡丹江市王麗嬿被誣判已上訴》等。

主要參與迫害人員名單:

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庭副庭長:吳德剛0453-8902629

吳德剛
吳德剛

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
刑事庭 刑庭副庭長:審判長:劉輝 18645760322, 0453-8938013
審判員:封國順,陳達強
西安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公訴人:李卓蔚
參與公訴人:公訴科科長:魏科長0453-6448015
參與公訴人:陳雷0453-6448053
書記員:常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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