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驚奇又激動,這一壯觀景象深深的印在我的心裏。我尋思為甚麼她看不見,可能別人也看不見。所以這個事一直埋在心裏頭不敢和別人說,說了人家也不信。我要不是親眼目睹,說不定我也不信。後來深入學法後才悟到:師父良苦用心,用這種奇蹟引領弟子入道得法,修煉前就給弟子打開了天目。
得法
幾天後,樓上鄰居老太太乙一連三天中午坐在我家門外陽台窗戶前看著一本書,我出於好奇問她看的甚麼書呀這麼投入,她說:《轉法輪》,現在這個功很火。我問能借我看看嗎?她說行,就把書給我了。我翻開書一看,看見師父法像就覺的很親切。拿回家就開始看書,一直看到睡覺前把書放在床頭櫃上。關燈睡覺,時而醒來,屋裏閃閃發光,發現是從這本書上發出來的,我很驚喜,就覺的這是一本寶書,非同一般。看完一遍後把書還給人家。自那時起我從心裏決定煉這個功了。真有點相見恨晚的感覺。
我給孩子們說我要煉法輪功,讓他們給我買《轉法輪》這本書。女兒一聽說法輪功,就說她婆婆公公都學兩年了。就這樣孩子回家給我請來了兩本大法書,一本是《轉法輪》,一本是《大圓滿法》。一個星期後親家母來我家住了一個星期教會了我五套功法。後來我就到煉功點參加集體煉功。
實修
得法前我身體有多種疾病:心臟病、乳腺增生、肩周炎、眼疾白內障等。為了祛病健身亂投醫,曾經先後練過五、六種氣功,練了三、四年也沒好病。可是煉法輪功兩、三個月後,我的身體全好了,白內障也得到了控制。每天精力充沛、身體充滿活力、走路一身輕。由於身體的明顯好轉,得到了全家人的支持,連雙方老家親朋好友都認同大法好。
自從開始得法一直到現在我基本上學法、煉功沒有間斷,偶爾有特殊情況煉不了功,過後抽時間也都要補上。我學法讀的比較慢,學一講得用兩、三個小時,可是沒有不想學的時候,每次都是愛不釋手,就是感到這個法太好了。發正念除保證全球四個整點外,每天再加三次,時間沒有固定,每次二十分鐘左右。
從二零零二年開始,我就走出去發資料一直到現在。真相期刊、光盤基本都是雙手遞到人們手裏,單張的放在車筐裏。有了自家車以後,每次回老家都要帶上光盤、《九評》書、明慧真相期刊、護身符等。二零零六年,我回老家拿回來一百三十六個三退名單,都是真名實姓。每次出門發資料前,我都是先學法、發正念,到師父法像前告訴師父:弟子今天到哪裏哪裏去發真相資料救人,每次說完後就感到有一股能量推著我。
在十五年的發真相資料救人中,在師父的保護下我基本上平穩的走了過來。記的二零一一年七月份的一天,我剛發完資料往回走,突然被兩個警察跟上,他們手裏拿著三份資料問我:是你發的嗎?我說是。他們問:你叫甚麼名字?是誰給你的資料?家住哪裏?我說:我不告訴你們。這時來了一輛警車,三個警察逼我上車到西郊派出所。這時我想起師父講的「一個不動能制萬動」[1],心裏沒有害怕,很平靜。我說我不去派出所,那是壞人去的地方,我是好人我不去。說完我轉身就走,並發出一念:定住他們。他們在那裏真的沒有動,再沒說話,直到我走到另一路口看不見他們了。堂堂正正走脫了。
後來我悟到:在關鍵時刻想到的是法,靠的是師父,這就是正念,使用功能就管用。這就是正行,這就是否定舊勢力的安排。這就是實修。
過關
二零一四年五月初,我回老家看望病重的弟弟,九月初回來,不幾天來電話說弟弟過世了。由於心情不好,我接二連三過了四關。
第一次,我從床上掉到地上扭了腰,疼的不能蹲不能彎腰。當時我馬上想到自己是修煉人沒有事。半個月後好了。儘管頭一個星期很疼不能動,可是我該學法就學法,該煉功就煉功,我想:舊勢力越不讓我煉我越煉,再疼也沒落下一次煉功。常人講傷筋動骨一百天,可我這麼大歲數半個月就好了。我知道是師父為弟子承受了。
第二次,我在用剪刀時,不小心,刀尖扎到眼皮上,當時血滴滴答答就下來了,我趕緊用手按住,心想我是煉功人沒事,可是看見滴了那麼多血心裏有點害怕,就跪在師父法像前求師父:請師父幫幫弟子。第二天就沒事了,誰也沒有看出來,真神奇。是師父又保護了弟子。
第三次,我在院子裏走路,踩翻了井蓋,一條腿就掉進去了,那時院裏一個人也沒有,我自己慢慢把腿拉出來,第二天一看一條腿全是青紫。
第四次,我在床上煉完靜功後,忘了自己是背朝床邊坐著的,往後一躺想休息一下,結果仰面朝天後腦著地摔在地上,把我嚇了一大跳,心裏一驚,馬上想到沒事。結果爬起來甚麼事也沒有。又讓師父費心了。
一個月裏頭出了這麼多事,我靜下心來向內找,反思自己漏在哪裏,被舊勢力接二連三的迫害。我跪在師父法像下面,我說:師父,弟子知道錯了。這次回老家住的時間太長了,把帶去的資料發完後也沒有出去講真相救人。三個月的時間裏,學法煉功雖然在堅持,可是心靜不下來,也接觸不上同修,接觸的都是常人,被情帶動的沒有把握好,就混到常人中去了。放大了親情的執著,所以被舊勢力鑽了空子。
我修煉路上的神奇事很多,師父在《轉法輪》裏講的神奇事例基本上我都出現過。就不再贅述。樁樁件件的往事使我體悟到:全心全意的信師信法,一思一念站在法上修,就沒有過不去的關。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4/21/162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