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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蘭市國保大隊長董其明遭報殃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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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董其明,男,五十左右,曾是舒蘭市鄉下派出所所長,二零零九年,在公安局法制科工作,二零一四年,他開始任國保大隊長,更加殘酷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董其明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事實如下: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綁架上營鎮教師法輪功學員趙永才,後趙永才被冤判五年。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綁架開原鄉的法輪功學員王洪方,王洪方被冤判三年零八個月。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綁架蓮花鄉的法輪功學員曲洪祥,曲洪祥被冤判五年。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日,夥同610辦洗腦班,共綁架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綁架孔屯的法輪功學員韓福,韓福遭冤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綁架七里鄉農民程霞(不是法輪功學員,只把明慧檯曆送給別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夥同610辦洗腦班,綁架三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綁架七里的法輪功學員任文學,任文學被冤判4 年,年幼的孩子扔給年邁的父母照顧,家裏的地都無人耕種。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綁架法輪功學員楊國樞、楊俊峰、楊駿琦、朱繼發,後楊國樞、楊駿琦被枉判六年,朱繼發被枉判三年半,現在楊家只留下智力有障礙的楊俊峰,無人照顧,度日艱難。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綁架法輪功學員宋彥群和宋雙星,他們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綁架法輪功學員國慶芬,國慶芬被非法拘留後,又送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十八日,綁架法輪功學員陳玉霞、奚亞紅、王朋穎、王玉琴(已回家)、王玉珍、張愛英(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已含冤離世),邰麗娟、王喜武、牛玉輝、於洪福(已回家)。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看守所和南山看守所。

多行不義必自斃,法輪功學員多次以各種方式給董其明講真相,告訴他法輪大法是佛法,自古以來迫害修行人都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惡報,但他不聽不信一意孤行,今年年後,董其明的惡行殃及其妻子罹患乳腺癌晚期,現在已經無藥可醫。

這樣的結果不是法輪功學員願意看到的,所以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才不顧自己的安危告訴人法輪功真相,別成為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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