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張榮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判刑、勞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憲法及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以下是張榮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由李洪志先生傳出,從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僅僅七年的時間,在中國大陸就有上億人修煉,用師父教導的「真、善、忍」衡量自己,約束自己,修心向善,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身體健康,對穩定社會,提高人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我是受益者中的一個,在修煉前,精神衰弱,還有類風濕性關節炎,醫學上俗稱慢性癌症,天津大小醫院跑遍了,中西藥,各種偏方,各種治療都沒治好。一九九四年我有幸聽了我們師父講法,煉了幾天功,折磨我十四年的「慢性癌症」不翼而飛,省下了很多醫藥費,給國家減輕了負擔。
然而被告人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妒忌以及對修煉人數的恐懼,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濫用手中權力,凌駕與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迫害,利用報紙、電台、電視台,開足馬力,對法輪功及創始人進行誹謗、誣陷,將億萬向善的民眾以及家人捲入了這場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其它方式迫害致死。
被告人江澤民對法輪功群體實施群體滅絕政策,導致我遭受如下迫害:
(一)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一年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我去北京國家信訪辦,想說明我們的心聲,剛到北京天安門被北京警察攔截到北京的派出所,非法拘留到半夜,並通知我當地的派出所: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派出所將我押回。派出所所長苑春光,警長姓王,問我還煉嗎?還去北京嗎?我堅持說這都不是我的錯,公民有上訪的權利。
為了逼迫我放棄修煉,派出所將我廠的四位領導找來,說讓我簽字就能放我出去,我堅持不簽。隨後就把我送到天津市河西看守所,我拒絕背監規,在板上打坐,此時監室幾個人輪番扳我腿,扳不動,叫來四個男警察保衛抬出去,扔在一間一米多寬的禁閉室,並戴上手銬腳鐐。腳鐐和手銬都是固定在木板上,整個人曲形,不能伸,使用酷刑折磨我。我絕食抗議,看守所所長趙素海帶著四、五個青年警察,用繩子把我綁在椅子上,四個人摁住,有一個人在後面拽頭髮,拿一個鐵錚子撬嘴(擴張的),用自行車打氣管子,強行野蠻的往嘴裏插,下到胃裏來回攪和,上下來回串,拔出來帶著鮮血和胃液,滴在地上讓我看,然後又重複,淫笑著問我吃飯嗎?
中共酷刑示意圖:腳鐐手銬 |
在禁閉室每天二十四小時被銬著,二月份的天氣,沒有鋪蓋,沒有暖氣,銬了我八天,來例假了沒有任何東西,血把木板染了,我大聲呼叫才把手銬和腳鐐分開。
天津市河西區掛甲寺派出所非法勞教我一年,地點是大港女子勞教所。在這期間,我單位張亮、張偉(廠長)怕影響他們,在沒通知我和家屬的情況下,擅自解雇我這個已經有三十年工齡的老員工,並且沒有給任何經濟補償。更讓我痛心的是,由於被迫害,在我父親病危時,我都未見父親一面。
(二)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非法判刑四年零二天
二零零一年傍晚左右,我快到家的小區門,被十幾個便衣警察包圍,片警趙勇給我介紹:「這位是新來的所長呂佔忠,跟我們走一趟一會兒就回來。」我說家沒人,孩子回來沒飯吃,我給孩子留個條子。這時這些人一起圍上來擠著我往警車上走,把我的手包、自行車搶走。
警察把我劫持到天津河西掛甲寺派出所,把我綁在鐵椅子上,警長張默和劉濤以及呂佔忠對我刑訊逼供,熬了我四天四夜不讓閤眼。呂佔忠左右開弓打我臉,兩個警長用皮鞋猛擊我大腿,用拳頭打,導致我鼻子、嘴出血,整個大腿以上都是黑青色,根本站不起來。
酷刑演示:鐵椅子 |
本來在十一月二十一號被綁架的,非法關押了四天四夜,警察用酷刑折磨我,想讓我供出其他的人。派出所為了掩飾對我犯下的罪證,在拘留證明上卻寫著二十三號,強行將四天非法關押變成兩天,掩蓋他們超期關押、知法犯法的行為。送到天津市河西看守所的時候,為我體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的腿呈現出黑青色,驚叫了起來。
看守所裏面人多,炕板上,地下睡滿了人都得側身躺,我腿碰不得,鑽心疼,兩個晚上都睡不著覺。我衝著監視器喊:我抗議,這不是人呆的地方。轉天又給我轉移到了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查體時看守所說不收,說人都這樣了還給送來。在河西區看守所所長趙素海,河西掛甲寺派出所警長的授意下,我被劫持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在此期間,警察還非法抓捕了我的女兒,非法拘留了一天進行恐嚇威脅,使家人受到了精神的摧殘。
我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個月,超期關押了近兩年,後來被送往天津市西青區女子監獄,在那裏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對不轉化的學員,管教派出兩個包夾,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這些包夾都是在監獄裏最壞,最惡的人。上廁所、喝水、吃飯、洗澡,一切都受到限制,連最基本的牢飯都不讓吃。只給饅頭,長此下去,導致大便乾燥。在監區裏,叫我三挺一瞪,腰挺直,背挺直,腿腳筆直,睜眼看前方,兩腿夾一張紙,一旦紙掉了,就會遭到包夾的辱罵毆打。從每天早上五點到晚上十一點一直如此,坐在不透氣的塑料板凳上,痛苦不堪。監室張玉蘭就是這樣被迫害的下半身失去知覺,眼睛看不清東西。我的臀部也長出了水泡,與內褲粘連,上廁所,洗澡等於扒了一層皮,坐如針扎,心如刀絞。到現在,臀部的烙印還一直存在。
在這四年期間,我一直向天津法院,政法委遞交掛甲寺派出所刑訊逼供的控告信,但是卻石沉大海,法院對我遭受的非法折磨不聞不問,置之不理。
(三)再次綁架、勞教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我發真相資料,被天津市河東區唐口派出所綁架,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十三天,身體出現了腎功能衰竭,然後以「取保候審」的方式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北京奧運會之前,天津南開分局、河東唐家口派出所的警察在我住的小區蹲坑。上午八點左右我到菜市場買菜,剛要出菜市場,上來兩個便衣,一個搶自行車,一個拽著我上車,開到我家門口,十多個人抄家,把我師父的法像、香爐搶走,還有一本大法書。在此期間沒出示任何搜查證,然後把我帶到天津市南開分局。
當天夜裏我被劫持到天津市南開拘留所。劉德茂是這個拘留所的所長,我又開始絕食抗議,他們就開始強行灌食,第一天是從鼻子裏灌食(鼻飼),後來就是從嘴裏灌食。劉在旁邊不斷罵,一直給我戴著手銬腳鐐。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幾天後我又被非法送到天津女子勞教所。我繼續絕食抗議,張春燕是勞教所大隊長,指使獄醫每天給我灌食兩次,導致我血壓忽高忽低,腦缺血,心肌缺血,每週還要去大港醫院抽血。後來人瘦的連血管都細了,扁了,針扎不進去了。醫生都著急了。後來身體情況越來越差,走不了兩步,心臟跳的要蹦出來,暈過去一次。
十二月五日,張春燕把我叫到她辦公室,說一會兒你女兒來接你,你回家必須每星期寫一份思想彙報,我告訴她,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是對我的迫害,我不會苟且偷生,正說著暈倒在地上。等我醒來已經在天津大港醫院急救了,夜裏給拉到高危病房打吊針。五天之後叫我女兒把我接走,給了我一個教養人員准假證明,只有六天假期。證明上說我患了QT綜合症,在五年之內都屬於危險期。
回到家也得不到安寧,三天兩頭,警察都來砸門,騷擾,導致我和家人的精神遭受到了極大的創傷。
(四)其它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天津河西區掛甲寺派出所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抄家搶走空白磁帶數盤。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卦甲寺將我女兒綁架了一夜,並非法抄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天津市河東區唐口派出所抄家,搶走我的大法書數本。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天津市南開分局,街道居委會十八人抄家,搶走一個香爐、一本大法書、五十多元現金。上述所有抄家都沒有任何憑證,所有東西都未歸還。
多次的現實殘酷迫害,使我被迫流亡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