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明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獄警強迫左秀雲穿囚服,遭到拒絕後,他們竟然將左秀雲身上衣物全部剝光進行迫害。
范素雲在關押期間因身體不適,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左右保外。
張媛婷、左秀雲在三明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後,均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已被送往福州女子監獄。
繼左秀雲、張媛婷、范素雲被綁架後,永安市610、國保又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期間又先後綁架了永安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訊(之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已陸續回到家中)。
據悉,本次綁架為永安市610、國保一起事先密謀的綁架事件,綁架原因據悉是因永安法輪功學員向全國公檢法系統郵寄真相信驚動了當地邪黨政法人員,在密謀綁架前,就已對全市郵筒蹲點及對一些法輪功學員進行重點布控和跟蹤,並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左右,同時對左秀雲、張緩婷、范素雲實施綁架。
永安市法輪功學員許秀祝也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因在三明市講真相被三明市警察綁架,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左右被非法判刑四年。許秀祝曾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在永安市汽車站向世人講真相時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左秀雲和張媛婷同是福建省永安市鐵路地區幼兒園教師,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倆人同時被中共迫害失去工作,家庭被拆散,並多次被綁架、被非法拘留。
其中,張媛婷被非法抄家一次、被拘留三次(十五天、十天、五天)、被刑事拘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三年半),被剝奪應得的退休工資的待遇。
九九年至今十七年,左秀雲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十五天);被非法判刑三次(三年、六年、三年半),在福建省女子監獄遭受殘酷的迫害。
期間,左秀雲第一次三年冤獄期滿,僅僅八個月後又被綁架;第二次六年冤獄期滿一年半之後,為被非法關押的哥哥左福生奔走申冤,左秀雲再被綁架冤判三年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三次冤獄期滿。而哥哥左福生才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冤獄期滿,左秀雲又被第四次被投入冤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