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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李文爽被迫害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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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邢台市法輪功學員李文爽與張孟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去看一生病的老人,途中遭綁架,兩人先被關押在洗腦班,後被轉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後檢察院對李文爽不予批捕,退回公安局,李文爽被取保回家,張孟傑仍在被非法關押之中。

李文爽回家後身體非常虛弱,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李文爽又被要求到橋東檢察院,為免再遭迫害,她被迫流離失所。下面是李文爽自述以往及本次被迫害的經歷。

一、修大法 我重獲幸福

我是李文爽,自小就體弱多病、腎虧、腎虛,經常服中藥調理。讀高中時因病情加重,曾休學一年。婚後,生活和精神壓力使我不堪重負,整天是胖眉腫眼,頭暈心慌,站立時間稍一長,腳和小腿就腫起來,鞋子脫下就不好再穿上;後來又患上腰脊椎間盤突出的病,連做飯端鍋都非常困難,而且還是過敏性體質,感冒沖劑、茶水都不能喝(對咖啡因過敏),醫生也沒有更好的辦法。才三十歲,只好加入了老太太們的晨練中。病痛加上對生活的不滿,使我的脾氣愈加暴躁,每天都生活在極度痛苦之中,為了弱小的孩子,才一次次打消自殺的念頭。

一九九五年冬天,在單位上班時,聽同事說,子弟學校晚上要辦氣功學習班,而且是免費的,於是我參加了,九天的學習下來,不僅記住了「真、善、忍」,要做一個好人,而且身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樣形容一點也不誇張。整個身體輕的,走路都是輕飄飄的,幹活有使不完的勁,從此我開始修煉法輪功。

我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身體無病一身輕。在家庭中幾乎包攬了所有家務(以前基本不能做),不再對公婆怨恨(結婚、分家沒我們的財物,也沒有照顧過小孩),不管自己經濟是否寬裕,都會先滿足老人的需要;過年過節都會先考慮老人;在分家、老人的贍養和喪葬上,主動出錢,財產任他們處理。

在工作中從不蒙混。以前做常規實驗報表,不想做時,就偷懶不做,根據經驗在表格上隨手一填了事。修煉後,都要按規定操作一遍,認認真真的做好每一步。

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去同修家,我被邢台市橋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直至九日中午,我趁吃飯時走脫。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中午,我在購物途中,路經一法輪功學員家,被在那裏蹲坑的橋東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刑訊逼供等折磨,被關押在洗腦班四個多月迫害,我的體重由一百四十五斤降至一百一十多斤,是真、善、忍的信念支撐著我,讓我重獲健康。我那次被迫害的詳細過程,都寫在了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最高法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中。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和法輪功學員張孟傑去看望一位體弱多病的老人,沒想到被人跟蹤,不知是何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把我綁架,在邢台市洗腦班被關押從九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八日;十一月八日在我眼睛已是病態,血壓量了幾次都是高壓220以上、低壓110的情況下,我被強行送進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我被迫害得視力模糊、頭暈心慌、渾身無力、腸胃也不好,生活幾近不能自理。崔醫生(一看的)帶我到醫院檢查了眼,我的右眼二零零一年急性青光眼失明,在邢台眼科醫院做過手術。現在眼壓高的好像是爆表,左眼超出一倍,加上血壓高壓一直沒有下過200,隨時有失明的危險,醫生建議治療或手術。看守所能做的就是輸液,但是我的身體對藥物的副作用是承受不住的,我只好用眼藥水滴眼,能睜開眼睛了,但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眼睛還是疼、磨。每次國保提審時,我都反映自己的身體情況,要求能夠外出治療,他們的答覆,每次都是給領導反映。

因為證據不足,檢察院退卷給橋東公安,於十二月十六日我被取保回家。從看守所出來,我的體重從將近一百四十斤降到一百一十多斤。當時我的身體已經幾近不能自理。

沒想到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要我到橋東檢察院,案子到了橋東檢察院審查科,要求我去做筆錄,否則強制措施。

對法輪功的迫害本身就是上不合天理,下不合國法(現行法律)。因為公安局、檢察院的執法人員,他們不明法輪功真相,又受江澤民濫權的影響不敢秉公執法,我如果繼續配合公檢部門迫害自己,結果是害了那些參與迫害我的所有公檢法工作人員,當他們被終身追責時,便有了確鑿的證據,讓他們失去未來。我的身體一直在調理中,稍稍激動就頭暈不能自持,為了減輕公檢法部門迫害好人的罪責,我只能離開孩子的家,流離在外。

我經歷了這些非人道的迫害,並沒有怨恨任何人,因為我遭受的只是皮肉之苦,歷史即將還我們清白。希望公檢法、及610工作人員能夠了解法輪功真相,真正的依法辦案,撤銷對我的錯誤裁決,還我無罪之身。希望法輪功的真相,能打開人們塵封已久的記憶。

多年來,我們雖承受了太多苦難與不公,但我們深知自己走的是一條光明之路,無愧於心。真心希望公、檢、法人員明法輪功真相,為自己、為家人,能夠做一位「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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