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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西縣政法委騷擾法輪功學員逾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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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從二零一七年九月份開始,在中共十九大召開之前,汾西縣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出台了對法輪功學員進一步加大迫害的政策,政法委書記梁秋菊和各派出所、各單位一把手簽訂監控法輪功學員的責任書,要求各派出所、各單位對所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甚至派專人秘密監視,要求郵局、電信、移動等部門配合攔截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電話、書信、控告書。公然執法犯法,破壞《憲法》實施,濫用職權。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的排查,詢問是否還煉法輪功,並威脅不許外出,就在家裏。

據不完全統計,被騷擾人數在三百人以上。就連九十多歲的老人都要騷擾。這些警察以查小區監控、查滅火器、謊稱群眾舉報貼法輪功的對聯等等,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或到學員店鋪騷擾,伺機給法輪功學員照相,並要求家人簽字嚴管,法輪功學員、家人不配合,他們就要求法輪功學員的單位處理。單位在壓力下,在幹部職工維穩會議上要求對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甚至做出降法輪功學員工資的威脅。

特別是十月十七日晚上十二點半,永安鎮派出所指導員王華、佃坪派出所所長薛俊耀、對竹派出所賈力、僧念派出所所長郝華華帶領警察統一行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要求配合照相,法輪功學員指出「敲門行動」是違法的,半夜闖入民居是違法的,照相是違法的,嚴詞拒絕沒有配合,並且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已經違法了,但是他們就是一意孤行的要求照相完成上面的任務,在遭到家人及法輪功學員的反對後,一警察揚言要到紀委告狀,停發法輪功學員工資,法輪功學員說是你們違法了,理應是法輪功學員告你們執法犯法,受處罰的應該是違法的警察。

可悲的是這些警察被江澤民利用,自己做了違法的事卻不明白,以為有共產黨給他做依靠,但是《警察法》及《公務員法》明確的規定:執行違法的命令是要自己負責的,江澤民、共產黨不會給他們買單。

十月份開始,汾西縣政法委610又要求各單位幹部、職工登錄山西省610辦的邪惡網站,接受謊言洗腦。

希望汾西縣政法委610及這些警察,認真聽聽真相,看看形勢,看看那些迫害法輪功的高官,他們都不能自保,你們也該清醒了,真該為自己的未來想想了。

電話:
汾西縣公安局:
局長 :13753571257
國保大隊隊長賈彥峰13453676122
法制科:13734098360
汾西縣政法委 :0357--5122985

汾西縣相關鄉鎮派出所:
僧念鎮派出所長:13934071216
永安鎮派出所長:18636773967 15635717110
佃坪鄉派出所長:13994022687
加樓派出所長 :師明月
對竹鎮派出所長:1375352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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