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張立斌,是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人,千里迢迢來到遼寧凌源市照顧女兒臨盆。因講真相被非法刑拘。凌源國保大隊非法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張立斌在凌鋼小學附近告訴路人記住「法輪大法好」,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莫胡店派出所抓捕,直接被送到朝陽市女子拘留所。
張立斌拒絕回答警察的非法審訊。凌源國保大隊根據張立斌隨身攜帶的電梯卡查到其住處,聯繫到張的女兒,女兒被迫打開房門,國保大隊將張的法輪大法書等抄走。
張立斌的女兒找到凌源國保大隊負責此案的陳志要求釋放母親。陳志說:這事說大就大,說小就小。明白人一聽此言就知其居心何在。由此可見,基層警察對法輪功的迫害,根本沒有甚麼法律依據,而是在私慾的驅動下,執法犯法,肆意妄為。
女兒去朝陽市拘留所給母親送衣服、存錢,並將母親不穿的衣服取回,看到衣服上竟然有血跡,女兒不知道善良的媽媽承受著怎樣的非人遭遇,心疼、焦慮不已。
十一月二日,張被轉入朝陽市看守所非法刑拘。女兒委託當地律師見到母親,母親對律師說:在拘留所期間,因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拒絕穿號服,被拘留所副所長高雅茹打掉一顆門牙。修煉法輪功無罪,希望能找到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家屬請一位北京律師接手這個案子。十二月十八日,律師到朝陽市看守所依法會見當事人,卻被看守所非法拒絕。與看守所交涉了一個多小時,無果。看守所警察告訴律師,是陳志不讓會見的。
十二月十九日,張的女兒偕丈夫一同到凌源市公安局找陳志。門衛不讓進。女兒給陳志打電話,陳志不承認自己阻撓律師會見,說今天案子就會到檢察院。女兒對陳志說:「我快要生小孩了,需要母親照顧,請儘快釋放我母親。」陳志說:那不行,生孩子和我無關。沒人照顧,你就找月嫂吧。律師多次給陳志打電話,全部被掛斷。
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一連兩天,律師到檢察院去詢問,都說案子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
張立斌來凌源照顧女兒,等待小外孫的出世,本來是一家人樂享天倫之際,卻因為充滿善心的一句話──讓世人記住「法輪大法好」,就遭到無端綁架、刑拘。即將臨盆的女兒得不到母親的照顧,還在日夜擔憂母親的安危。
二零一七年,全國各地出現了大量法輪功學員被免予起訴、無罪釋放的案例,公檢法人員已經在覺醒中。
奉勸凌源市還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現政府已經實施辦案終身負責制,今天你們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刑拘、裁判,你們能為此終身負責嗎?將來你們站在被告席上,應該如何為你們今天的執法犯法申辯呢?古語雲:彌天罪過,擋不住一個悔字。法輪功學員還在呼喚你們善良的本性,趕緊跳下江澤民的賊船,找機會贖罪自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