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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拾金不昧的郭立清被枉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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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江村法輪功學員郭立清,女、現年五十一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在發二零一七年真相台曆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良鄉鎮官道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遭房山法院非法庭審,近日房山法院冤判郭立清一年零四個月,罰金二千元。

郭立清是一位樸實善良的農村家庭婦女,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不但身心健康,而且明白了怎樣做一個好人的道理,按法輪大法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去為人處事,在家庭生活中和睦持家、吃虧讓人。她在一家私人企業上班,工作勤懇,淡漠名利。她在村裏多次拾金不昧,撿到過錢包手機都交到了村委會。

這次遭遇綁架當天,警察找村委會幹部帶著去郭立清家抄家,村幹部拒絕配合。就是這樣一個被鄰里鄉親公認的好人,卻因信仰教人做好人的法輪大法而被中共法院判刑,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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