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和十三日,白山市新建分局和紅旗分局警察先後綁架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遲民祥(五十三歲)九月十二日下午二點左右被紅旗分局警察闖家綁架,送往白山市拘留所關押;九月十二日傍晚,劉廣海賣菜回家,走到樓下就被十幾個警察綁架,直接送到白山市黑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張克陽(女、四十六歲),丁玉民(男、六十九歲),李新文(男、六十五歲)也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遲民祥絕食抵制迫害,警察送往醫院檢查後,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家屬接回家,但次日(九月二十九日)白山市紅旗分局警察再次闖入遲民祥家中,不顧遲民祥身體狀態,劫持到白山市看守所迫害。家人擔心遲民祥生命安危,到看守所去看望遭到警察的拒絕。
張克陽被非法拘留後也被送進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丁玉明、李新文身體不好,看守所不收,被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遲民祥被非法判刑五年、張克陽被非法判四年、丁玉明、李新文被冤判一年,具體情況不清。
此前,六月二十九日上午,白山市渾江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廣海與他妻子李豔,過程中只許法官於長城問、他們回答,時間非常緊促。於長城不准他們說大法好,大法如何祛病健身,只能回答他們提出的污衊大法的話和那些所謂的「證據」,劉廣海辯護中剛剛提到法律條文就被於法官制止,不准說法律,不准用法律辯護。李豔提出很多異議,把不合理的「證據」否了,於姓「法官」有時氣得直瞪眼睛。法院旁聽的除了兩名家屬,都是他們安排的自己的人,有的在玩手機。劉廣海被強制戴著手銬和腳鐐,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光頭,眼睛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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