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績」還是「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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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信師信法」,我常常說這句話,平時也常常強化自己的主意識,可是骨子裏內心深處,那些在常人之中形成的觀念,時時影響、控制著我,突然面對著具體事情的時候,一瞬間第一念就不自覺的用了人的觀念去想問題,有時候也能提醒自己是大法弟子,卻仍然難以放下心、坦然的正念去面對,因為此刻應該正念想到的到底是甚麼?我往往不能馬上理清。

比如,家裏有了真相資料,總想看看多少份,是《九評》還是其它?剛出去發時,心中忐忑,戰戰兢兢,快發完時,心情就逐漸放鬆了……相信許多同修都經過了這麼一個心理過程。來看一個具體的事例:

最近半年以來,我們本地一個縣城內,在同一時間有多名大法弟子被中共邪黨綁架,之後,陸陸續續有一些同修獲釋回家,可是直到現在,仍有多名大法弟子在被非法關押,這裏面包括一些平時修的不錯的同修。這麼長的時間,有這麼多的大法弟子一起被邪惡非法關押,這種事情,在本地區是非常少見的。為甚麼會這樣呢?而且該縣在本地區講真相方面,大家都是比較積極主動的。

和其他同修交流中,我發現一些問題:半年前,事情剛剛發生的時候,有一名同修說:我家裏甚麼都沒有,放心,我不會有事的;另一名也說:我家裏就是一些普通資料,沒有《九評》,《九評》要緊點,其它沒有關係的。還有一名同修說:現在你們都說《九評》是從我那裏拿的,那我哪裏承擔的起那麼多?還有一個同修本來沒事,他說:我正念強,家裏沒有資料,沒事。結果,後來這位同修也被非法抄家,被610強行構陷入獄。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些言論反映出來我們內心深處的甚麼觀念?

──家裏有沒有資料到底是不是被抓不放的關鍵?
──多與少是不是關鍵?
──擁有《九評》是不是比其它資料要緊?

那麼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救人的真相資料到底是甚麼?「功績」還是「罪狀」?在平時我們都是說這些是救人的,怎麼人被抓進了牢房,真相資料就變成「罪狀」了呢?我們仔細的挖掘一下內心深處,是不是還有那麼一絲怕心或承認(接受)邪惡迫害的心?你都覺的那些資料會成為罪狀,那你不就是接受「被抓」「坐牢」嗎?

修煉中大家都知道,修煉就是修人心。我們只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堂堂正正的去發真相資料救人,家裏肯定有時會有資料,只要我們正念正行,邪惡就不能也不會怎麼樣的。因為師父告訴我們:「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

我們做事情的出發點就是救人,甚麼資料救人有力就發甚麼資料。念頭要純正不摻雜念。中間摻雜了邪黨迫害的「規則」,就是在承認和接受迫害,在另外空間也就是在「邀請」迫害到來。

分析清楚到底甚麼是正念?如何堅守正念?我認為這是問題的關鍵。修煉到這個層次了,我們需要向內心裏面更深層的地方,挖掘一下那一絲的懷疑與動心。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長期以來,感覺該縣同修鄉情較重,同修之間親情較多,私事之間幫忙的也多,真相資料方面的修口做的不太嚴格。這一次,惡人能這麼全面準確的破壞,我想一定我們在這個方面有漏。

我記起一件事,有一次和他們中的一位同修聊天,當我們提起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時,她隨口就說:「他是做資料的」──這事我以前並不知道,而且也跟我們當時談話的內容毫無關係,同修就這麼隨口說出來了,我馬上提醒她不能這樣,要注意修口,當時她不以為然,還覺的我太膽小。當然後來這個同修明白了,但是那是經過了一次魔難後的領悟。

我們同修之間,到底如何區分常人感情深厚建立的信任,還是同修之間互相配合,這個標準是由大法法理確定的而不是人情,所以因為某人修的好精進,而在他面前說甚麼都無所謂,我覺的這是不修口,該不該說應該看看有沒有需要去說。

以上只是我之淺見,因為內外相隔,現在無法了解到更加確切的情況,獄中當事人當時的具體情況也無法確認,但是這些問題都是我曾經面對過的。本文只為就事論事,決不敢有指責同修的意思,只是修煉是嚴肅的,事情發生了不要緊,能從中發現問題,這是關鍵。進而共同提高了心性,事情就很快會過去了。

請同修指正,以便共同提高。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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