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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縣三位善良女士被構陷 家人致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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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香河縣法輪功學員荊連珍、鬱兆霞、王建華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已經十個月。

香河縣法院定於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近日,鬱兆霞的丈夫和荊連珍的丈夫寫信給法院,說明自己的妻子是好人,要求釋放。

二月十四日下午,香河縣法輪功學員鬱兆霞與妯娌姐姐王建華,到同村法輪功學員荊連珍家串門。

三點鐘左右,香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安平鎮派出所、安平鎮政府司法所等十幾個警察,突然闖入荊連珍家中,將鬱兆霞、王建華、荊連珍綁架,並非法抄家。

鬱兆霞,女,約四十五歲;王建華,約五十歲;荊連珍,女,五十九歲。三位法輪功學員均是香河縣安平鎮高莊村村民。

被綁架當日,鬱兆霞、荊連珍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三河市看守所,王建華於次日被放回家。

鬱兆霞和荊連珍的家人非常擔憂自己親人的安危,頂著壓力為她們聘請了律師。

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鬱兆霞的律師到三河市看守所,要求會見鬱兆霞,香河國保大隊長楊永利找藉口,就是不准會見。律師與楊永利電話溝通多時,未果。

荊連珍的律師於三月一日會見到了當事人荊連珍。兩位律師分別向香河國保人員及檢察院相關人員講明: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要求立即放人。

此後,鬱兆霞的律師曾先後兩次到香河國保,溝通會見事宜,楊永利仍舊強硬堅持不准會見。

三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鬱兆霞和荊連珍被非法批捕。

三月十七日,香河縣國保大隊、安平鎮派出所誘騙王建華,說到所裏來有事,結果當王建華去後,警察再次扣押王建華,將她非法關押到三河市看守所。

鬱兆霞的律師一直堅持不懈要求會見鬱兆霞,他向國保人員表示:「我是依法會見我的當事人,如果你們還在堅持不讓見,我只能依法控告,控告的後果,你們很清楚。」

這樣香河國保楊永利才同意律師會見鬱兆霞。四月五日上午九點多,律師終於會見了鬱兆霞。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簡稱:《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執法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終身追責。預示著參與迫害者終將被清算。

五月中旬,編造的、虛假的、所謂的案捲到了檢察院起訴科。律師和家屬到檢察院起訴科去閱卷,同科室的工作人員用眼色示意主辦人員,是關於法輪功信仰案件的律師,主辦員立即離開,她不敢見律師和家屬,這說明她(他)們心裏是非常清楚,起訴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儘管如此,她們還是依然把三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了邪黨法院。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法院召開庭前會議,鬱兆霞、荊連珍的兩位律師準時趕到,法院門廳欲違法檢查律師的公文包被律師嚴厲拒絕。

會上,兩位律師向主審法官表明: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我的當事人沒有違法,更沒犯罪,要求立即無罪釋放!

這期間,海內外法輪功學員給公檢法司人員發送郵件、打電話,希望他們能了解真相,明辨是非、善惡,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再助紂為虐,給自己留下洗不清的污點,給家人及子孫後代留下永久的罵名與罪惡。

鬱兆霞的丈夫、荊連珍丈夫也分別給法院院長、庭長寫信表明:我媳婦是好人,她沒有犯罪,並列舉了發生在媳婦身上的實例。


附錄1:鬱兆霞的丈夫信

劉院長:

您好,百忙中請您看完我這封信。

我是鬱兆霞的丈夫,叫王四華,安平鎮高莊村村民,我為我媳婦叫屈喊冤,我媳婦是好人,請劉院長深明大義查清事實真相,立即釋放我媳婦鬱兆霞!

我媳婦父母的身體都非常不好,原本是需要我媳婦照顧的,可媳婦比她父母的病還重,腰肌勞損、類風濕、風濕性心臟病、後轉為腰椎間盤突出,大胯壓迫神經、左腳腳面筋出槽、還有胃病,天天藥不離身,先後看病都記不得去過多少地方,有名的老中醫、西醫,北京醫科大學等,多次拍片、針灸、按摩、氣功療法都無濟於事。到後來,一提起醫院我媳婦就頭暈、噁心、想吐。孩子出生後,她基本上沒怎麼抱過,我勞累一天到家還得給她翻身揉腰,病痛折磨的我媳婦生不如死,幾次想跳河尋死,一了百了。我看出媳婦不對勁兒,她只要一出門我就得在後邊悄悄的跟著。

後來我們家就平息好過了。因為我媳婦修煉法輪功了。一星期後,我媳婦說:「太神奇了!那些病不知怎的就都沒了」。

媳婦常跟我說:就照《轉法輪》書上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有矛盾了,得先向內找自己哪兒做錯了,沒有敵人,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的任何一個環境中都要做好。您說,這樣的人國家不需要嗎?

更讓我欣慰的是媳婦和我爸媽的關係好了。以前婆媳真如仇敵,媳婦曾經跟我說過至死都不和他們倆老過的話;沒想到煉了法輪功時間不長,媳婦就主動和我老媽說話了,我媽都驚呆了……媳婦告訴婆婆:我修煉法輪功了,師父讓做好人,要與人為善,咱娘倆的矛盾全都煙消雲散了,以後咱從新打鼓另開張。我媽樂的:那麼好?我也煉!您說,要都照我媳婦這樣您那法院還有那麼多難纏的案子嗎?

我們村一進村是堤坡,那年下大雪,村裏幾個煉法輪功的一大早三點多鐘起來就把堤坡的雪打掃乾淨了,沒人告訴,沒有工錢,完全是義務的,只想為村民們出入方便。您說,這樣的好人國家還怕多嗎?

煉功後,媳婦身體輕鬆了,渾身各關節都不疼了,還能下地幹活了,到了晚上學書,早晨煉煉功,一天快快樂樂的。家庭和睦,就連街坊鄰居都知道是法輪功改變了我們這一家人。您說,這人從身體上心靈上都變好了,給國家減少了多少負擔,這樣的人有罪嗎?

這好日子剛過上,說不讓煉就不讓煉了,誰煉抓誰。我媳婦因為不放棄煉功,遭受了多少冤屈?幾個人圍攻強行洗腦,逼迫轉化放棄修煉,不轉化就勞教,酷刑折磨。

有一件事讓我更加相信我媳婦是好人!媳婦說:在勞教所裝一次性的筷子,那筷子的小口袋那個口不吐口唾液是捻不開的,筷子拉來後是沒有框的,全部倒在地上,可筷子袋上卻寫著「此筷子已消毒」。誰不知道那裏的普犯有患傳染病、肝病的。媳婦她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人,就堅決不幹這違背道德良知的惡事,她們找監獄隊長理論,可獄頭的回答是:「不幹好!誰不幹誰到大廳裏站著」、「不幹活還想吃飯?」腿站腫了,不會走路,不會回彎;不給飯吃,上廁所也受限制。我媳婦她們開始集體絕食抗議,可接下來的卻是野蠻灌食。誰正誰邪?假如都像我媳婦她們這樣,那環境能污染到這種程度嗎?

就說這一次,我媳婦就是串個門兒,聊聊天,就遭綁架,投進看守所,至今已好幾個月了,綁架我媳婦的這群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手續,進門就把人銬上;事先未經立案,沒有搜查證,一大群人隨便就把我們家抄了,您說,是誰在破壞法律實施,是誰在製造不穩定因素呢?

「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又幫人祛病健身,除中國外,在世界上哪裏都可以自由修煉,哪裏邪呀?邪教組織在哪?普通的老百姓又有何權力讓哪部法律不能實施呀?!兩高院是法律執行機關,沒有立法權,所以它的司法解釋不是法律,煉法輪功不違法!

劉院長,我媳婦是好人,好人應該有好報,不應被關押迫害,現在我媳婦已經被折磨的病情加重,人進看守所的時候就查出了有子宮肌瘤、貧血,現在貧血加重,肌瘤又造成脫肛,這個病有生命危險,貧血是因肌瘤不斷喝血造成,脫肛是肌瘤增大壓迫,我媳婦現在有生命危險。請立即無罪釋放我媳婦鬱兆霞!

鬱兆霞丈夫王四華
2017年8月6日

附錄2:荊連珍的丈夫的信

我叫高文河,安平鎮高莊村民,我媳婦荊連珍,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多在家中被一群人給綁架了。十多個人沒一個是穿官衣兒的,啥手續沒有,進門就銬人、抄家。後來才知道,這些人是縣610、公安局國保大隊、安平派出所、安平鎮政府等好幾個單位的。是因為煉法輪功的問題。說實話,我不煉法輪功,但是我支持我媳婦煉法輪功!因為我受益了。

我媳婦沒煉功之前,一天到晚的不是這病就是那病的。農民以種地為生,地種不了不說,做點飯看個孩子,都「打盹」。這兒活兒幹半截,也得先給她瞧病去,那時候,哪有錢?四處借也得瞧病啊。二手破舊自行車馱著她,覓子店、蔣辛屯、大廠、三河、寶坻,周邊都去遍了,只要一聽說哪有好大夫,立馬就去。那時候,一瓶紅茅藥酒就是一百三十多塊錢,擱現在估計也得千八百塊,幾天就一瓶,說實話,擱誰都怵頭。

從打煉上法輪功,二十多年了,一回醫院沒去過,一個藥粒兒沒吃過,這是事實,而且,不但她身體健康,我們全家都跟著受益,家人也很少打針吃藥。身體健康了,人不受罪不說,啥活兒都能幹,地裏的活兒哪樣兒都不落趟,下地幹活回來就做飯,抽空兒還把衣服洗了,晚上學書,早晨煉煉功,真是省心又省錢,幾年,十五間大瓦房蓋起來了。煉這功有啥不好?

不光病好了,脾氣性格也變好了,那真不是說的,有一件事,我這輩子都忘不了,過去,媳婦敬著婆婆,有話不敢說,那是封建社會,婆婆說了算,她沒架打。婦女解放以後,婆婆兒媳婦基本上都是「對家」,我們家這娘倆兒,那真跟仇人一樣,誰也別看見誰。可自打荊連珍煉上法輪功以後,真的是徹底改變了,我媳婦炒的第一盤雞蛋就給我媽端去了,過去炒雞蛋那是好飯,說實話,做夢我都沒想過能有這事兒,咱老爺們盼啥?尤其是像我這農村沒文化家又窮的老爺們,盼著能娶上個外地媳婦就挺不錯的了,又一家人身體健健康康,樂樂呵呵,還孝敬老家兒,這日子多好啊!咱盼啥?咱不就是盼這樣的高興的日子嗎?您說,這功他咋就會是邪的呢?

而且,她們不僅僅是對家人這麼好,對誰都這麼好。我們村是在河套裏,一進村就是大堤坡,下了雪再凍上冰,那坡就沒法走。有一年下大雪,起早三點多鐘,我媳婦她們幾個煉法輪功的,一大早就把雪給掃乾淨了,擱現在,誰能做到不計報酬義務的還悄不聲兒的把這好事幹了呢?沒處找去!

所以說,誰說我媳婦是搞歪門邪道的,搞破壞的,我都不信!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我認定我媳婦是好人!

周庭長,咱人得憑良心活著,把我媳婦她們這樣的好人圈「籠子」裏,我實在是整不明白了。

現在是依法治國,我也懂了,給我媳婦聘請了律師,律師是專門研究法律的,我老農民今天也都知道了,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是凡信仰的事兒,誰在規定出啥條條框框抵觸憲法,他都是在違法犯罪。我媳婦沒幹啥壞事,信仰法輪功符合憲法規定,所以,我媳婦沒犯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地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周庭長,聽說你們是用司法解釋來當法律用,我雖然不懂法律,但是那個理兒我懂,沒有法律規定,哪來的司法解釋,而且兩高院只是法律的執行機關,它沒有立法的權利,它更沒有解釋法律的特權。

周庭長,你們都是研究法律的,我媳婦沒違法犯罪,你們都是清楚的。我希望您能深明大義,儘快把我媳婦放回家,

老農高文河相信您能做出正確的決定!

這封信是我本人口述,找人代寫的,如有哪地方說的不對,還請您多諒解!

高文河
2017年10月29日

法輪功學員真心希望參與案子的公檢法人員能了解真相,明白參與迫害與自己的利害關係;真心希望你們能迷途知返,停止迫害法輪功;真心希望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好人,不做壞人,給自己選擇一個未來。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郵編065400,區號0316):
香河縣法院院長劉君13903163558
香河縣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長:侯東祥18533638326
刑庭庭長周曉明13785593688
檢察院起訴科:王穎 (本案由她主辦)

香河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楊永利 13503266006 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人
副大隊長:曹君英 13582785548 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人
指導員: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縣淑陽鎮後小屯村人
國保大隊 劉建偉
香河公安局安平鎮派出所所長 張會虎18832610999
指導員 王修海(此人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此次主要參與者)
香河縣法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新華大街17號
香河縣法院院長劉君13903163558
香河縣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長:侯東祥18533638326
香河法院辦公室 張瑋
香河縣法院副院長:於向輝 15833168608 宅電2320929
香河縣法院副院長:李宏偉 13803224231 宅電8582331
香河縣法院刑庭庭長周曉明13785593688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林曉文13931684015、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劉春燕13503266066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張曉莉13603167106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 徐桂萍、
法院法官:丁惠梅、執行裁決庭副庭長白海澎、
香河縣法院執行申訴審查庭副庭長 李宏斌
現任香河縣法院政治處副主任李芳 13463160402
香河縣法院安頭屯法庭庭長祁振宇13930679586,副庭長 李百軍13180356708
香河縣法院民一庭長 韓利 13785610896 香河縣法院民一庭 任玉慶
香河縣法院民二庭長 徐天峰 香河縣法院法警隊政委譚振華

香河縣法院調解庭:王松華 13582790587
香河縣法院調解庭 王亞萍
王樹營 13131699130 李洪波 13933938009 巨鳳霞 13503169418
魏鋒 13932619080 楊燕 13932668470 許廣恆 13931677058
高福旺 13603266108 姜瑞豐 13831655056 單德全 13785660532
王愛民 13930671917 王建軍 13931664482 高福奎 13102479194
莊洪海 13833603288 周樹斌 13831688100 譚振華 13932619196
馬翔宇 13703163866 李君 13703165319 楊春燕 15631603718
馬祥森 13503266388 於海波 13831670852 王金生 13931661853
王偉珂 13831670308 吳金和 13731620596 盧愛軍 13785476217
楊玉偉 13930682828 李計和 13932698849 宗海峰 13833634085
李東升 13503266023 武寶忠 13932679369 梁瑛 13833696672
趙勇 13903261252 邵立13930670889 王海波 13603265202
孟建新 13903164964 吳凱 13292655968吳賀永 13103261098
邳萬樹 15932615326 張永鵬 13831671699 張健 13903261259

香河縣檢察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新開街69號,辦公室電話8322554):
香河縣檢察院檢察長 劉振華
副檢察長丁福才辦電8321231 宅電8321088 手機13483607666
副檢察長張金路 18632698826
副檢察長曹宏豔 辦電 8321545 宅電 8317987 手機13785659088
黨組副書記張建國 13931631986
政治處主任杜長文 13582664422
反貪局長李永祥 13832691626
反瀆局長張連瑞 18632698870
辦公室主任 繩立健 13931661866
公訴科長 焦文祥 13180360800
檢察院起訴科:王穎 (本案由她主辦)
王志新手機 13831605375、王志佳 (朱小梅是他倆主辦)
檢察院幹部:黃豔華、李穎超
幹警劉曉娜;孫海東 13663164548;艾 檢 13931608958
香河縣公安局:辦公室電話:0316-8321236
香河縣公安局局長:吳海斌 13903163789 宅電 0316-2352988
香河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華13903261219 宅0316-8320008(此人主管國保)
香河縣公安局副局長:肖廣平手機13703260538 宅電0316-8330300 辦電0316-8322700轉5688(此人主管法制科)
香河縣公安局法制科:辦電:0316--8322700--5657
香河縣公安局 武永利手機 13700360896
香河縣公安局王海東手機 13703163578
香河縣公安局王春才 13700361721
香河縣公安局劉振全 13932689009
香河縣公安局劉相春 15175687688
香河縣公安局李天成 13832625911
香河縣公安局劉建新 13703163500
香河縣公安局張 軍 13363653218
香河縣公安局趙警軍 15832636010(新華)
香河縣公安局趙彥春 13931661882
香河縣公安局黃 浩 17732626686
香河縣公安局郭 永 13503169800
香河縣公安局杜鐵成 13931661880
香河縣公安局黃寶中 18803166111
香河縣看守所所長:李向陽 手機:13700366006
香河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長:李成園 手機號:13932611918。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田景綱 13932612967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劉海軍 13932654680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高海鵬 13832675288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楊金利 18531679010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張 文 15903162591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王建國 1370326131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劉 祥 13393369336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周立波 15031622233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高廣玉 15903167538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石國棟 13903162225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田兆瑞 13903263921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李福傑 1383263869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杜 磊 1378560319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閆春生 1593060829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蔡學霞 13932649866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王彥傑 1590326301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李 岩 13833615937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張鐵兵 15933363306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610人員 李新傑電話 13832670203 0316----8089119
香河公安局安頭屯鎮派出所:0316----8698456
香河公安局安頭屯鎮派出所指導員 王修海(此人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此次主要參與者)

香河縣防範辦:辦公室電話:0316-8311180
香河縣防範辦主任 聞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
聞明霞丈夫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縣防範辦副主任張國 13931652277
香河縣縣委綜治辦主任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縣政法委辦公室電話 0316-8311518
香河縣政法委書記樊亞峰 手機:13393066028
香河縣政法委副書記陳寶全13930619588 宅電 0316-8335518秘書 電話:13833625856
香河縣委書記李桂強13803161529(現任)
王凱軍13930685999(原任縣委書記)
香河縣長王文強13832669680
香河縣主管法制副縣長 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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