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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楊春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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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南昌法輪功學員楊春秀老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被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同時被勒索五千元,已上訴到本市中級法院。

楊春秀,原籍九江市永修縣,後移居南昌。在中共對法輪功至今長達十八年多的迫害中,她曾被勞教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十一點多鐘,楊春秀和另一位老人,到朝陽農場車站,給一位老者講真相時,突然一輛警車停在她們面前,從警車上下來三人,把楊春秀強行劫持到警車上,劫持到朝陽農場派出所。

警察又找到楊春秀家人,強行叫楊春秀老伴帶路,前往他們位於南昌市像湖居住區及南昌市石頭街居住區的兩處住宅,非法抄家,搶走了楊春秀的大法書籍及手機等私人物品。

後來,楊春秀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三月十三日,楊春秀老伴接到西湖區朝陽派出所的電話,叫他三月十四日「來一趟」,說:「明天審判!」法輪功學員聽到消息紛紛來到法院聲援,誰知三月十四日當天沒有開庭。

十一月十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匆匆對楊春秀非法開庭,沒有當庭宣判,據目擊者證實,開庭前,警方用車輛運來了滿滿一車身著制服的特警,戒備森嚴。

十一月十五日,家屬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楊春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同時被勒索五千元人民幣,上訴到本市中級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政法委(一號樓二樓 )工作人員:蘇X:13870929566
朝陽農場派出所辦案警察:李X 電話:15179174930(手機)86574110(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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