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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

——律師要求按法律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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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撫順市東洲區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後被非法批捕,至今超期關押十五個月,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和六月八日兩天,東洲區法院召開了二次「庭前會議」,法輪功學員的律師表示要按法律辦案。

仍被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的十二位善良法輪功學員為:呂慶、胡風秋、徐桂榮、張桂蘋、劉鳳娟、李明宇、秦增雲、潘福德、東維榮、姜順愛、李剛、李豔榮。

今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應東洲區法院辦案法官田浩的要求,東洲區法院在三樓第六法庭召開了第一次「庭前會議」,十二點結束。法官田浩、公訴人均到會,有九名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律師到會,另有兩位常人律師也參與此會。

在庭前會議上,律師們主要提出以下六點:

1、管轄權的問題,法輪功是屬於宗教信仰範疇的,不應歸司法部門管轄。

2、根據《憲法》、《刑法》,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即便根據二月一日新出台修改的「兩高」(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也沒有給法輪功定性為×教。而且「兩高」的司法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是無效的法律解釋。

3、信仰對立應迴避的問題,因為共產黨是無神論,而法輪功是有神論,不能讓無神論者來審判有神論者,共產黨員應該迴避。

4、對「起訴書」提出質疑,「起訴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誣告嫌疑,並且當事人自己交流,沒證據證明他們傳播散發,想當然的東西不能成為證據。

5、要求相關人員出庭作證,例如:舉報人、搜查人員、偵查人員都必須出庭作證,以澄清有無誣告、有無非法取證、有無刑訊逼供(如:案卷裏提審時間有寫晚上十點三十五分到半夜十二點五十分的)。

6、要求公開審理,要求不限旁聽者人數,並且請予解釋為何開庭要在看守所?有何法律根據?

剛開會時,案件當事人四位家屬在室內準備旁聽,被田浩攆出,家屬只好退到法院外的路邊等。

十點多鐘,有五人進入室內,據田浩講是國保、政法委及東洲法院院長,都是他的「領導」。律師們當庭向法官提出質疑,法庭內沒有領導,既然家屬不能旁聽,那麼,其他人也不能旁聽,作為審判長應該維持法庭正常的秩序。

法官田浩當時很尷尬,急忙宣布休庭,律師在室外休息,田浩與國保政法委人員在室內商議,繼續開會時,那五個人也退出房間,會議得以照常進行。


參與迫害相關信息:

東洲區法院辦案法官田浩 手機18641318747
遼寧撫順東洲公安局長劉欣 024-2882999宅 13704132727
常務副局長孟祥瑞58262377宅 13841370666
副局長劉博紅 王勇
東洲公安副局高兵13841320505
政治處主任於濱
網安大隊長徐東旭

遼寧撫順市政法委副書記郭峰13009259338(主管迫害法輪功)
國保支隊長彭越13841334590
魏振興1384130121271;

遼寧撫順市東洲區法院
職務 姓名 辦公電話 手機
院長 尹憲科 57567400 18641311202
副院長 馮紹謙 57567401 18641318701
副院長 於國徽 57567402 13942345556
副院長 黃 濤 57567403 18641318703
政治處主任 楊奎全 57567409 18641318709
刑事庭庭長 董秀菊 57567434 18641318831
刑事庭副庭長 宋寶越 57567434 18641318737
法官田浩18641318747

東洲區檢察院公訴人張凱辦公電話 54628018 54628022

遼寧撫順市中級法院信息:
職務 姓名 辦公電話 手機
院長 吳廷飛 57719566 15842310001
副院長 劉 岩 57719266 13304130075
副院長 張曉宇 57719355 13940007788/15604131788
副院長 蔡 勇 57746999 13842382345
副院長 蔡建忠 13842340111

主管刑事副院長 王憲琪
政治部主任 趙會斌 57719223 13804232995
紀檢組組長 李志堅 57719255 13898326596

遼寧省撫順市政法委 (郵編:113000)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永安路21號
郵 編:113008
政法委書記杜鑫(2016年7月任)
政法委副書記 郭 峰(主管迫害法輪功) 1300925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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