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把這樣一群好人當成了罪犯,肆意綁架、判刑等迫害,天理能容嗎?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二零一六年九月間,撫順市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劉靜(劉正榮),被新賓縣公安局的國保及刑警和永陵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後新賓縣國保將構陷劉靜到檢察院。當時檢察院知道案件違法,將案件兩次打回到新賓縣公安局,要求國保補充證據。雖然沒有補充成證據,公安局又將案件兩次送回新賓縣檢察院。
劉靜家找的律師,到檢察院,講了對法輪功學員孫靜的抓捕起訴是違法的,講給檢察院的公訴人張欣芯等人聽,但是檢察院人員,受政法委的指使(脅迫),非法把法輪功學員劉靜起訴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撫順市新賓縣法院,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對劉靜非法庭審,律師為劉靜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因上次庭審沒有結束,新賓縣法院工作人員通知,劉靜案件將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接著庭審。
隨後,新賓縣檢察院公訴人張欣芯,突然患急性闌尾炎,得入院進行手術。法院不得不通知推遲開庭。
張欣芯的病痛,也許是上天的警示,不要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雖然上天慈悲於人,但是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陸續遭惡報,或以貪腐的罪名送進監獄、或被病痛折磨喪命、或連累家人。而且這些報應只是人間的報應,更可怕的報應是老天爺讓他們償還罪業的懲罰。你可能想,我現在挺好的,沒有遭報應啊!但是,只要你做了迫害好人的事,報應是絕對躲不過去的。善惡有報是天理,天譴惡報如影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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