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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七年冤獄 寧夏好幹部再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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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早上八點左右,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欒凝準備上班時被非法抓捕。

隨後,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派出所馬濤等夥同興慶區國保大隊馬自立、賈永紅、小區居委會的十幾個人給欒凝戴上手銬,押著他到他家中、父母家和所在單位非法搜查,還將他使用的單位車輛也搜查了一遍,劫走了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隨後,欒凝被非法劫持到銀川市看守所關押至今。

期間,欒凝家人聘請了律師介入,並到相關部門要人,至今無果。

欒凝,男,今年五十八歲,大學文化,原來在寧夏勞動人事廳工作。他自幼體質不好,兩次得過肝病,上大學期間因患肝炎休學一年。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全國流行氣功熱,欒凝斷斷續續練了十多年其它氣功,祛病健身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覺得功效提高不上去了。從記事起,他經歷了「文革」等運動,社會的亂象讓他對社會、對人生很困惑,一直在哲學等領域尋找「真諦」,不得其解;另一方面在名利場中追逐、掙扎,又累又失落。

一九九六年一月,經人介紹,欒凝參加了李洪志師父講法錄像九天學習班,不久得到了《法輪功》和《轉法輪》兩本寶書。通讀之後,隨即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修煉的初期就體驗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幾種慢性病消失,至今再沒有吃過一粒藥。

修煉後,欒凝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思想境界、道德得到了昇華,逐漸放淡了名利,明白了該怎樣做人。

一九九七年一月,欒凝主動報名到條件艱苦的寧夏南部山區同心縣參加扶貧工作。期間堅持與村民一同吃住和勞動,為當地農民抗旱開挖水窖和改善教學條件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當地村民曾感歎:多少年都沒有遇到像你這樣的幹部了。當年,欒凝被評為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先進工作者,並被任命為教育中心副主任(副處級),次年又被評為勞動人事廳的先進工作者。

修煉之前,欒凝購買住房時,單位曾給他補助了三萬元錢(整個房款為五萬餘元)。修煉後,他覺得這筆錢不是自己勞動所得,就把錢歸還了單位。他們單位領導和同事看到欒凝修煉法輪大法後所發生的巨大變化,一些同事也相繼走入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因不放棄信仰,欒凝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禁、被單位開除失去養老等社會保障。三次被非法抓捕後其中兩次被判刑,一次三年、一次四年。

欒凝被非法抓捕後曾遭幾個警察輪番搧耳光、或用腳踢、用拳打逼供,將雙手舉起來用手銬銬在暖氣管上;被非法關押看守所、監獄期間,先後被強迫做過撕膠線、建築、農田、灶房伙夫、剪切活性炭以及安裝打火機等奴工;因不「轉化」,在銀川監獄曾被強制集中到磚窯裏出窯(將燒好磚運到窯外)或裝窯(將磚坯運入窯內),遭「頂牆」、「弓腰」、「紮繩子」等酷刑折磨;被關押在石嘴山監獄五監區時遭「坐小凳子」、「熬鷹」、捆綁倒掛等折磨。

因欒凝多次遭受迫害給他家人帶來巨大的心靈傷害,在他第二次被綁架開庭後的第三天,他母親羅燦華(北方民族大學退休英語教師,也是法輪功修煉者)承受不了壓力含冤離世,欒凝沒有見上母親最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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