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十二日,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映浩,因依法向兩高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被冤判三年。當時吳映浩不服,依法向巴中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但最終中級法院還是辜負了吳映浩對中院的信任,非法維持了原判。
即使這樣,巴州區西城派出所對吳映浩的家屬鄧秀英也不放過,當時警察氣勢洶洶敲門,家中只有鄧秀英一人,她因警察大聲敲門受到驚嚇,第一次敲門,沒給開,第二次敲門,仍未開門,但警察直接撞開後,闖進屋,遍屋搜查,藉口是:是否有個壞人藏你家了。他們還說,你這裏是個重點,以後還要來。
九月二十七日,警察再來騷擾之後,鄧秀英的兒子、兒媳及兩個女兒知道後,都回來帶著母親到西城派出所講理,說近七十歲的母親受到嚴重恐嚇,他們不幹,並說警察違法。派出所警察自知理虧,只得把社區那個幹部找來,一起給鄧秀英賠理道了歉,保證以後再不去騷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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