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長期不准她大小便,導致她後來身體出現稍微憋尿就不能排尿,要到醫院人工導尿。醫生還囑咐以後不能再忍尿,否則導致失去正常排尿功能。
下面是吳有清自述遭受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的親身經歷:
一入監獄,即被送到專攻「轉化」的四監區,從入監第一天,夾控古春麗就逼我穿囚服,我不配合,包夾古春麗就對我拳打腳踢,強制給我穿上,要我配合所謂的學習,不配合就二十四小時不准睡覺、不准坐,整天罰站,站立了三、四天,夾控逼我向監區申請小凳,要我承認自己是罪犯。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因為我是堅持按法輪功真、善、忍做好人,不是罪犯),逼我承認自己是服刑人員才申請到小凳。有了小凳後才可以坐。雖然可以坐,但二十四小時都不准我睡覺,強制我看誹謗法輪功的書籍及資料。不看資料就不准我上廁所、不給沖涼洗澡。導致監室的服刑人員埋怨我不配合,連累她們難以忍受臭味。
入監大概十多天後,發展到將我獨自關在所謂的「談話室」(類似禁閉室,約四、五平方米的大小),窗戶緊閉還用不透明的紙糊住,使外面看不見裏面。整日被強制看誹謗大法的光碟,不給水喝,每餐給兩口飯。大小便被逼只能排在身上,這被稱為所謂的「憋尿式學習」。瞌睡時用水噴眼,用厚雜誌捆捲成棍子打,在蹲下想大小便時用腳往身上踢,大小便排在地上就用我自己帶去的乾淨衣服來擦地。包夾分三班戴口罩夾控。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
之前,曾有珠海法輪功學員曾青(湖南人,五十多歲,在珠海被抓捕)四十五天不讓出談話室;深圳法輪功學員鐘迎春也在談話室被關了十八天,屎尿在身上導致大腿腐爛。用如此下流陰毒手段,用最惡毒的言語對我們人身攻擊,目的是將你的意志毀掉,強制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達到它們的「轉化」率。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在監舍時:惡徒不准我上廁所、不准我沖涼,身體發臭,招致同監室的人埋怨,在晚上點名時向其他女警察反映,遭到包夾犯人報復,在大冬天那麼冷的天氣用一盆冷水從頭頂往身上澆。
參與迫害責任人:
信宜市旺沙派出所辦案民警李晟昉、陳榮奇,
信宜市公安局國保歐乙才;
信宜市檢察院檢察員楊良邦
信宜市法院審判長:許奕文,審判員蔡標榮、林伯海,書記員許曉明
廣東省女子監獄
主管獄警:陸燕
夾控:古春麗、李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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