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見時,家屬發現王樂君身體黑瘦,左側脖子還有傷痕,衣服前邊還有流的口水食物的痕跡。家屬問他為甚麼不洗衣服時,他不敢說話,因為旁邊有獄警和兩個包夾在一邊看著和監視。問他為甚麼不買衣服換洗時,他說家屬存的錢到不了他手,都在大隊長手呢!他指自己一個人在一個屋子裏誰也接觸不到,家屬懷疑是不是迫害的傷勢很重,怕別人知道。
在同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告訴家屬說:監獄一直是不給飽飯吃。至於其它有關迫害信息家屬無從知道,只知道不轉化就加重迫害。
王樂君,六十多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燈塔道路建築工程處上班時,被燈塔市國保大隊長夥同古城子派出所一行三、四個人以辦暫住戶口為藉口騙到古城子派出所後,被綁架到燈塔市國保大隊,被逼迫、抄家,關押在燈塔鏵子吳家看守所。後被燈塔法院非法判刑有期徒刑四年,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送到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十九監區八監隊迫害。而且監獄一直不許家屬探視與接見。
家屬很擔憂王樂君的生命安全,希望知情者幫忙了解情況,同時,也希望各界人士關注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