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慶余被綁架、構陷庭審
劉慶余,男,現年四十八歲,大石橋南樓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午,劉慶余、柳全春到相鄰的海城市辦事時,從一個院子裏上樓,發現樓上有警察,正在非法搜查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家,劉慶余轉身下樓,因為這只有一條路,警察開著車很快就追上,將劉慶余綁架到了派出所。幾個警察使用暴力毆打了劉慶余,致使劉慶余的眼睛兩個多月還發青。在他身上,警察非法搜出了二十元真相幣二張;十元真相幣一百五十七張;五元真相幣四十四張,共計一千八百三十元。這不到二百張的真相幣成為劉慶余「蓄意傳播」的證據。海城市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九點非法對劉慶余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目前尚無結果,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海城市南台看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劉慶余 |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以江澤民為首的江氏集團進行對法輪功修煉者鋪天蓋地的打壓和栽贓陷害,劉慶余被非法抄家、三次勞教迫害。
2、柳全春被「取保候審」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午,遼寧省大石橋市法輪功學員劉慶余、柳全春到相鄰的海城市辦事時,從一個院子裏上樓,發現樓上有警察,正在非法搜查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家,柳全春被強行要求檢查,然後被送到海城市看守所關押。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現年四十三歲的柳全春被「取保候審」放回家,並要求柳全春交納「取保候審」的保證金一千元,保證其隨叫隨到,如找不到人就通緝。
3、王桂香被綁架構陷、非法庭審
五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桂香女士原為遼寧省營口市蓋州市醫院護理員,因流離失所一直在大石橋市居住。六月二十八日,王桂香在大石橋市夜市被大石橋鋼都派出所的警察綁架,警察從王桂香身上翻出鑰匙,強行帶回,打開她所居住的房子,搜走大法書籍和一些別人放她那的,多年的《明慧週刊》四百多本,十餘張光盤和一個印章。
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左右,營口大石橋市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王桂香被構陷案,律師作無罪辯護。律師辯護時,所有人都在靜靜的聽。非法庭審結束後,至今沒宣判。王桂香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在那裏為爭取煉功環境,曾多次遭毒打。
因為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王桂香原本幸福的家庭現在已家破人亡,只剩下她一個人。王桂香原患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就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修煉十八年了沒吃一粒藥身體非常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對法輪功瘋狂迫害後,王桂香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一次,非法關押、強制洗腦兩次。所有家產全部被洗劫一空,單位停薪停職十五年,丈夫經不住壓力與她離婚。從二零零三年五月份,王桂香和女兒被迫賣房流離失所,其間女兒在車禍中喪生。
4、尚純被冤判三年
尚純,女,五十多歲,會計,原為營口市蓋州市法輪功學員,因流離失所一直在大石橋居住。六月二十八日,尚純在大石橋市一出租房內被大石橋警察綁架,並非法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激光機一台、刻錄機一台、多台噴墨打印機以及其它用品等。
因為堅修法輪大法,蓋州市警察曾多次騷擾尚純,為了躲避迫害,她已流離失所八年。丈夫被蓋州市警察多次恐嚇,不敢出面。尚純的老家又是外地的,所以一直沒有人參與營救。據悉現在已被冤判三年,開庭的時候沒人知道,連一個親友都沒能參加。現在正在上訴。目前尚純仍被非法關押在營口看守所。
5、郭雲嬌被非法判刑一年
郭雲嬌,女,今年六十四歲,大石橋市人。二零一三年,郭雲嬌在大石橋石府小區送真相材料時,被惡人舉報,當時被非法判教養一年,欲送馬三家教養院教養,因當時檢查心臟有病,取保候審。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大石橋石橋分局的四個警察闖入郭雲嬌家中,以結案為由將她綁架。家中為她請了律師,可是大石橋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對其秘密庭審,非法判刑一年。
八月十五日郭雲嬌被送往遼寧省馬三家監獄繼續迫害。
6、退休護士被非法庭審
孫勝華,女,六十五歲,退休護士。大石橋市的警察在跟蹤法輪功學員孫勝華一個多月的時間裏,也沒找到所謂的甚麼證據。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三十多個警察在沒有任何逮捕、搜查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把孫勝華從家中帶走,並對其非法抄家。
十二月九日上午十一點多鐘,大石橋法院對孫勝華進行非法庭審,孫勝華老人沒有請律師,但是近半年的非法關押並沒有消磨老人堅信法輪大法的意志,老人在法庭上義正詞嚴地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修煉法輪大法近二十年身體特別健康,沒有吃過藥打過針,我一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沒有罪。」並拒絕簽字。目前尚未有結果。
孫勝華仍被關押在營口看守所,在營口看守所孫曾絕食反迫害。
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的十八年來,孫勝華多次被綁架和騷擾。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孫勝華和三位法輪功學員去看一位姓張的同修,被那裏的大隊治保主任舉報,拘留十多天後,於九月二十五日被放回。此後,石橋分局的警察經常騷擾孫勝華和其家人,使其不得安寧一直持續十幾年。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孫勝華去看一位同修,那位同修已被綁架。孫被那裏蹲坑的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石橋分局。半夜她想:我是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我沒有罪,我要回家,遂從廁所二樓窗戶跳下,造成腰椎、胸椎、腳骨三處骨折,不能動。值班的發現又把她抓了回去,也不管她多處骨折,仍然用手銬銬在那裏,接下來一天不給她飯吃,不給水喝,下午下班前把她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關押半個月,非法判她兩年教養。三月十五日被送進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當時她的腳後跟紅腫得很厲害,不能走路,教養院拒收。此後又被拉回拘留所,二十三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正月初七晚上七點多,石橋分局的警察和街道主任等人無故將孫勝華綁架到大石橋拘留所,又判勞教一年。後來因孫勝華丈夫像瘋了一樣去街道要人、去公安局要人,最後警察才把她放回到家,回家後他們還經常上門騷擾。
7、李鳳利、於長勇、曹素芹一同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晚上八點四十左右,在遼寧省大石橋市建一鄉的惡人舉報,大石橋周家村的大法弟子李鳳利、於長勇、曹素芹,被建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建一派出所。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宿後,於長勇被送到大石橋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宿後,李鳳利女士和曹素芹女士被送往營口市拘留所關押,曹素芹在體檢時因血壓為二百三十,被當天放回家中。
所長提審時,把李鳳利銬在老虎凳上,李鳳利義正詞嚴地對那個所長說:「我沒有做壞事,我是好人,我不能坐那個凳子。」那個所長氣急敗壞地叫來人把她強行按扣在老虎凳上。因為腳脖粗,腳一扣上就腫了。她不停地講著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三個小時之後,警察才把李鳳利從老虎凳上放了下來,此時李鳳利的兩隻腳已青紫麻木不能走路。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宿後,李鳳利和曹素芹被送往營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李鳳利被非法關押十五天之後放回家中。
二零一六年十月,李鳳利在周家講真相時,再一次被惡人舉報,又次被送到營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