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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張淑琴控告江澤民遭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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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我叫張淑琴,家住寧夏固原市,因患頭疼等疾病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為了治病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不久,我的頭疼病等都好了。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我的精神面貌也發生了很大變化。

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以權代法,誹謗迫害法輪功,使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迫害。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我依法實名控告了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冬天的一個早晨的九點多,固原市公安局的楊富春帶著五個人(四男一女,其中兩個男的穿著警服)開車到我丈夫單位,強行劫持我丈夫回家打開屋門。

這些人在我家拿手機到處拍照,隨後又把我強行綁架到國保大隊,逼問我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內容是哪來的?並逼我簽字。我堅決不簽,他們到中午十二點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一大早,楊富春帶著李東升等人去我丈夫單位,謊稱有點小事把我丈夫騙到單位外面劫持上車,再次到我家,我當時正在家洗衣服。

他們把我綁架到車上後,就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抄家,包括灶房地窯、子女的房間都翻了個遍。李東升還將全部過程攝了像。

他們在我家找到了二零一四年大法的真相檯曆,把我劫持到國保大隊逼供。問我說:你三妹張君琴在哪裏?真相檯曆誰給的?控告江澤民的狀子哪來的?

中午他們出去吃飯,把我鎖在禁閉室裏,因為時間長,我兩腿不能動了。

他們吃飯回來以後把我挾持到北塬公安局,再後來李東升和另一個警察把我挾持到了青石硤拘留所。

因我一天沒有吃東西,再加上他們逼供、攝像,人看上去脫了形,拘留所拒收。李東升給拘留所的頭打了電話,然後把我拉到中醫院檢察後,又送回拘留所。

拘留所的把我全身搜了一遍,叫我穿囚服馬夾,我不穿。拘留所的楊勤輝說:你不穿我就把你打死在這裏,說著就衝過來打我。因為他用力太猛,拳頭打來落空了,最後又照相,簽字強逼我穿上囚服。

第二天早晨一個吸毒犯讓我疊被子,我沒疊,她跑去給楊勤輝報告了。楊勤輝氣恨恨地讓我們大約二十多人排隊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我閉著眼睛不看,楊勤輝邊辱罵我邊向我額頭猛擊一拳沒打中。

楊富春、李東升再次到拘留所逼供,讓我說出三妹妹張君琴走哪裏去了,真相小冊子哪來的,誰給的。還威脅說要去我女兒家(因我女兒也參與起訴江澤民)。一直逼問到下午五點多才停止。

第三天下午兩點多,楊富春、李東升帶著我丈夫、弟弟、五妹妹(不修煉)到拘留所逼我簽字、按手印。

在這之前四五個警察把我五妹家翻箱倒櫃從裏到外翻了個遍,連房頂上都未放過,還威脅我丈夫、弟弟、妹妹說:要把我五妹拘留作人質。當時我五妹孩子有病就沒有拘留。警察威逼我丈夫、弟弟、五妹妹保證我三妹張君琴回家後要向他們報告,還到我兒子單位去找我兒子。

第四天下午兩點多,楊富春,李東升到拘留所給我打上背銬,把我拉到車上,開到高速公路口威脅說:給你最後一次機會!逼問我三妹張君琴去哪了,真相小冊子哪裏來的。誘惑我供出一個散發真相資料的同修就不去找我女兒了。我說:不知道。

他們要把我拉到女兒單位找女兒。車走到半路,他們停車給我女兒打電話問單位地址。這期間我出現暈車病症,吐得很厲害,他們只得返回。把我送回拘留所時天都黑了。

第五天早上八點多,楊富春、李東升又開車來了,把我劫持上了車。我問:你們把我拉到哪裏去?李東升氣恨恨地說:槍斃你去!

到地方時,我才知道,是固原市開城公安局。他們再次給我照相、驗血,採了十個指頭的指紋,又讓簽字按手印,然後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的後十天都是打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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