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明慧報告:230位法輪功學員7~8月份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六年七至八月份,中共法庭非法冤判230名法輪功學員。四名八旬老人被判刑,年齡最大的是山東泰安市八十一歲老中醫朱家賢。一至八月份累計703人被判刑。其中,因參與控告和起訴元凶江澤民(訴江)而被非法判刑的有28人,法庭勒索18名法輪功學員179000元現金。

2016年1~8月中國大陸70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16年1~8月中國大陸70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中共惡黨及江澤民的死黨就是要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判刑送入監獄。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為:遼寧31人,吉林20人,山東19人,安徽19人,黑龍江18人,北京14人,湖南14人,天津12人,河南10人,江蘇10人。

北京誣判14人,安徽亳州市誣判14人,瀋陽誣判13人,哈爾濱11人。

2016年7~8月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2016年7~8月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山東濟南法輪功學員李健美被非法判重刑九年;湖北隨州廣水地稅局幹部陳全龍被判三年;湖北小學女教師張敏被判刑八年;重慶女優秀工程師徐開華被冤判四年二個月;黑龍江省建三江前進農場中學教師蔣欣波請律師控告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的罪惡被冤判三年,勒索罰金三萬。

雲南省賓川縣石建偉、肖竹夫婦訴江分別被判刑六年半和五年;陝西寶雞退休音樂教師馮曉萍、湖南岳陽教師鄒穩玉、天津清華大學九一屆畢業生李文因控告江澤民分別被冤判三年;吉林吉林市軍轉幹部白鶴控告江澤民被判刑三年半。

'黑龍江建三江前進農場中學教師蔣欣波控告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的罪惡,被冤判三年,勒索罰金三萬。'
黑龍江建三江前進農場中學教師蔣欣波控告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的罪惡,被冤判三年,勒索罰金三萬。

由於中共封鎖網絡,掩蓋真相,本文的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

7-8月份,中共法庭誣判法輪功學員分布及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遼寧311廣東611
吉林202河北512
山東193浙江512
安徽193福建413
黑龍江184上海314
北京145重慶314
湖南145江西314
天津126甘肅314
河南107陝西314
江蘇108山西215
新疆99雲南215
湖北710寧夏116
四川710合計230人

一、控告江澤民遭報復,28名訴江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七至八月份,有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因向兩高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遭中共報復性迫害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是雲南省賓川縣石建偉、肖竹夫婦分別被判刑六年半和五年。

1、舉報江澤民 控告洗腦班 石孟昌被冤判兩年半

'石孟昌'
石孟昌

黑龍江建三江公民石孟昌因聘請律師,舉報江澤民、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罪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綁架、構陷,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被冤判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石孟昌當庭表示要求上訴。

石孟昌,黑龍江省「建三江案」受害當事人之一石孟文的大哥,也是「建三江事件」中被青龍山洗腦班非法拘禁、酷刑迫害的當事人之一。其弟弟石孟文因營救石孟昌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仍深陷冤獄。石孟昌的妻子、兒子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也一同被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中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屬、親朋好友將聯名舉報江澤民、刑事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訴狀和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送交到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黑龍江省人大等部門,為此引發了中共政法系統及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的惶恐,黑龍江省公安廳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謂「10.28專案組」。黑龍江省人大主任、省委書記王憲魁專為此案來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時間天天開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石孟昌、韓淑娟夫婦在親屬家中被建三江農墾公安局警察撬開門鎖綁架。

七月十三日上午九時,建三江法院對石孟昌非法開庭,石孟昌當庭演示了在青龍山被酷刑的經過,並說:「我控告洗腦班主任房躍春和江澤民有甚麼錯嗎?」公訴人和法官沒有反駁。馬衛律師在法庭辯論中說:「我的當事人對於不公正處理有權利向司法部門控告,是無罪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當事人沒有條件利用甚麼組織,也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很多證詞證言沒有詢問人的簽名,屬於無效證據。光碟只是文字鑑定,沒有影音鑑定,也沒有法律效力。」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建三江法院非法判石孟昌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兩萬。石孟昌當庭表示上訴。

石孟昌的妻子韓淑娟被非法判刑二年緩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2、控告江澤民 軍轉幹部被判刑 律師斥迫害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軍轉幹部白鶴因二零一五年五月根據國家司法改革「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規定,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對自己的迫害,在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遭吉林市警察綁架,非法關押看守所已一年多了。

司法部門將白鶴的誣陷案幾經退轉,捏造罪名,刁難代理律師,最後在不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偷偷開庭,迫害好人。

'白鶴'
白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白鶴的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白鶴得知,白鶴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被秘密開庭,八月五日非法宣判刑期三年半。其罪名是起訴所謂的「前國家領導人」的控告書傳至明慧網了,法院強加以莫須有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白鶴不承認自己犯罪,上訴到中級法院。

從豐滿法院對白鶴的非法《刑事判決書》內容中看到執法人員內心的恐慌,用詞含糊不清,法輪功學員的「控告書」中明確寫著「被控告人:江澤民」。可豐滿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卻用「起訴前國家領導人」一詞,混淆視聽,矇騙世人。前國家領導人多了,胡錦濤、朱鎔基等都屬於前國家領導人,為甚麼不敢說控告的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為甚麼隱去江澤民的名字?說白鶴控告書內容「均屬法輪功非法宣傳」更是荒唐可笑,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七年,中國老百姓誰不知道控告書寫的是事實真相?

白鶴的律師看了豐滿法院對白鶴的《刑事判決書》後說:「對白鶴的非法裁判,實質就是迫害。」

3、雲南省賓川縣石建偉、肖竹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賓川縣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律師收到了祥雲法院對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決書,非法判決石建偉有期徒刑六年半,肖竹五年。目前夫妻二人堅持自己無罪,要求上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祥雲縣法院非法開庭,石建偉高呼著 「法輪大法好!」走入法庭。律師作無罪辯護,聲音洪亮、正氣凜然,吸引了祥雲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員在法庭門口旁聽。石建偉講述了自己在公安局的地下室被國保大隊長楊瑜指使的十幾名警察三次毆打,反扭他的手臂,用膝蓋猛頂腰部,用腳猛踢腹部,並且用腳猛踩頭部。楊瑜當時說到:「我打了你,誰看到?」肖竹也揭露了國保警察用其女兒的人身安全威脅她,誘供、刑訊逼供。夫妻二人都堅持信仰法輪功,堅持修煉無罪。

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肖竹講述了自己修煉大法獲得的福報,也說明了大法對整個社會的好處,如果人人修煉大法,社會道德將會回升。

石建偉講述了自己的十七年的修煉經歷,講述了自己身體得到淨化,心靈得到昇華;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師父的慈悲,以及世界上有上百個國家都有人在修煉大法。石建偉說:「我們一家修煉法輪功,夫妻和睦,身心受益。我們在賓川縣的社會評價很高。女兒中考時全縣第四名進入雲南省重點高中,高考考入四川大學,之後又進入華南理工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我做英語培訓,多年來培訓過數以千計的學生,其中有很多人都在中考高考中取得優秀的成績。法庭本來是神聖的地方,法官和檢察官本應該是高尚的職業,但此時此刻卻在審判一名清白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正義何在?」

最後,石建偉又說:「感謝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特別要感謝律師的無罪辯護,你們的義舉今後將會被載史冊。」

二、中共阻止律師做無罪辯護

《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中共迫害法輪功完全是違法的。因此,中共對律師聲援法輪功做無罪辯護非常恐懼,千方百計的打壓、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1、大連西崗司法局脅迫律師不許代理法輪功冤案

遼寧省大連市司法局及律師協會長期壓制律師群體,不許大連地區的律師代理法輪功案件。

大連市嶺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立盛、呂楠、楊華近期去看守所會見法輪功學員盛傑、王闖、王弘。結果嶺岩律師事務所被當局罰款一萬元,西崗司法局並脅迫律師王立盛、呂楠、楊華寫不代理法輪功案件的保證書。

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盛傑六月二十八日早晨六點左右被闖入家中的市場派出所警察綁架。沙河口區法輪功學員王闖六月二十八日被沙河口區幸福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七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大連市沙河口區法輪功學員王弘六月二十八日被星海派出所警察綁架,七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

2、吉林市法院侵犯律師權利 執法犯法

吉林市的公檢法部門多年來在吉林省吉林市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不許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對維權律師恨得要死,怕得要命,極力阻撓。公然違反「律師法」中「執業不受地域限制」之規定,耍盡各種手段,野蠻阻止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律師做無罪辯護。對律師和家屬瘋狂叫囂:「不允許聘請外地律師」、「不接待外地律師」、「不接待,沒時間」、「我一定得接待你嗎?」「接收你的手續需要上邊批等。」根本不聽律師說話,還野蠻地推搡律師和家屬。律師寄給他的信函郵件,以「查無此人」退回。

所以吉林市法院從二零一三年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進入法律程序後當到達法院遞交手續時,所有法院都以各種藉口推托、說謊、躲避、刁難等不接待律師,不接律師代理手續。

3、法官威脅:不許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做無罪辯護,越辯判得越重。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宋桂香非法判刑三年半,宋桂香已依法提出上訴。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宋桂香走在街上被元寶區八道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多名警察到宋桂香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兩本《轉法輪》及煉功用的MP3一台,家中牆上掛的掛曆、字畫都被抄走。後被非法送入丹東看守所至今。

宋桂香被非法關押期間,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及家人曾多次到八道派出所、檢察院、法院要求放人,告訴他們法輪功不是×教,綁架、關押是違法的,要求檢察院、法院秉公執法、依法辦案。

宋桂香代理律師到法院閱卷時,法官馬述和告訴宋桂香的代理律師:一、不許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做無罪辯護,越辯判得越重。二、不能對法輪功的定性問題進行辯護。如果律師非要辯,他就要敲法錘,辯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後就要將律師趕出法庭。」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元寶區法院對宋桂香進行非法庭審。律師沒有畏懼法官的無理阻撓,依然的在法庭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4、政法委叫囂:律師見當事人需到中央開介紹信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間,遼寧省新賓縣的鄧玉清等七人到通化縣三棵榆鎮郵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被三棵榆樹派出所綁架,後被通化縣國保隊長王義冠等人送到通化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國現政府推行了司法新政,要求各級法院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根據這規定:向中國的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遞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遭江澤民死黨的報復。

鄧玉清、張富春、張國友、閆廣玲被非法判刑,其他三人被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一六年六月間,鄧玉清的家人到通化縣政法委,去為自己的親人鄧玉清被判刑的事討個說法。而鄧玉清家找的律師要到看守所見當事人,通化縣政法委不讓見。

鄧玉清的家人給通化縣政法委打電話說:「上次律師要見鄧玉清,看守所不讓見,說是因為你們政法委不讓見的。」接電話的人又說:「就是不讓見,中央下命令不讓見的,要想見到中央開介紹信去。」

三、610幕後操控 法官是傀儡

中共法庭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百分之百是聽命於邪惡的政法委、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公檢法人員,為了名利甘當中共傀儡迫害好人。

1、610幕後操控 鄒穩玉、胡衛榮被冤判三年

湖南省平江縣法輪功學員鄒穩玉、胡衛榮八月十七日被610幕後操控法院冤判三年,法官只是走過場,無視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把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歪曲成製作宣傳品來論罪,宣讀事先做出的「審判」結果。

八月十七日,在市政法委的調配下,平江縣法院借用岳陽市雲溪區法院和臨湘市法院,對胡衛榮、鄒穩玉、楊道文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庭審過程中,法官也只是走過場,根本不採信律師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和家屬的抗議,把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歪曲成製作宣傳品來論罪,最後宣讀事先已經做出的所謂「審判」結果,當庭枉判胡衛榮、鄒穩玉三年冤獄。

六十一歲的鄒穩玉老師,在二零零二年時被湖南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成雙目失明、雙下肢癱瘓。平江縣余坪鄉胡衛榮曾二十次遭綁架。楊道文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在家中被浯口鎮派出所章滔等四人綁架,先後被拘禁在洗腦班和看守所;期間被洗腦人員抽打致使耳鼓破裂。家人曾經到國保查原因、要人,他們回答說:從楊的電腦中發現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底稿,稱楊道文替別人寫了控告狀,並聲稱不准告江澤民。

此次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暴露了中共610非法組織凌駕於政府之上左右司法、干預司法公正的惡行;從他們如臨大敵的布局可以看出其做惡心虛。

2、瀋陽公檢法製造冤案 李宏偉被判四年半

'李宏偉'
李宏偉

八月三日,瀋陽市渾南區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李宏偉先生四年半刑期,同時勒索所謂「罰款」一萬元。從警察綁架、抄家,檢察院構陷,到法院判刑,總共不到二個月。

八月三日上午,在渾南區國保秘密操縱下,瀋陽市渾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李紅偉,不到一個小時便匆匆結束。李紅偉身體非常虛弱,消瘦,當庭表示修煉法輪功無罪,他在法庭陳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巨變,受益匪淺,遭庭審人員粗暴打斷。

李宏偉(也叫李紅偉),今年五十三歲,修煉法輪功多年,修煉前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脂肪肝等多種病症,修煉後變得更加善良謙和,多種病症不治而癒。多年來,中共江澤民集團謊言誣蔑法輪功,更讓他覺得有義務告訴父老鄉親法輪大法好和遭受中共迫害的真相。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李宏偉在瀋陽市渾南區粘貼真相傳單時,被瀋陽市渾南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警察綁架;二十七日上午,警察劫持李宏偉到他臨時租住的住所抄家,在屋內李宏偉被警察毒打,床單、被罩上還留有血跡。

面對被警察的毒打,李宏偉欲控告警察的暴力傷害。為了掩蓋真相,五三派出所的警察謊稱李宏偉在換車時摔傷。在李宏偉被劫持到渾南看守所繼續迫害期間,被劫持到渾南區中心醫院一樓強行灌食;在渾南區中心醫院,李宏偉高呼「法輪大法好」時,又被兩名警察毒打、搧耳光。

李宏偉母親身患癌症晚期,盼望著兒子李宏偉能在身邊。老人曾說:「我兒子是個最好的人,如果再見不到他,我就豁上老命去上訪!」

3、「法官」撒謊,遼寧省葫蘆島市張繼紅被偷偷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報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張繼紅被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非法判刑二年,罰金五千元。張繼紅的律師七月一日給法官關樹森打電話,關樹森撒謊說「還沒判」,律師見到張繼紅本人才得知判決結果。之後張繼紅的律師向綏中法院遞交了上訴狀。

「法官」為甚麼要撒謊?這樣的「法官」能作出公正的判決嗎?判決下達後十日內上訴才有效,如果錯過,將無法上訴,因此不排除關樹森撒謊有為了讓家屬和律師不知情、避免張繼紅上訴、直接將張繼紅送到監獄的企圖。

綏中縣法院六月二十日對已經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三十三天的法輪功學員張繼紅開庭,律師從「信仰無罪」、「張繼紅只是一個信仰者,沒有煽動他人抗拒法律實施,因此沒有觸犯刑法三百條」等多方面進行了闡述。公訴人總共二十頁左右的案卷中存在諸多漏洞。

構陷張繼紅的「案子」,連案件編號都沒有,縱觀整個判決書,看不到中國法律「控辯雙方平等」的原則。

對於判決結果,張繼紅家屬感到意外和失望,不明白為甚麼做好人沒有違法卻被判刑,更不明白為甚麼一個連編號都沒有的漏洞百出的案子竟然就能這麼判了。

4、何愛雲已被劫持入天津女子監獄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報導,天津法輪功學員何愛雲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何愛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判三年,當庭表示上訴。但天津的法院搞暗箱操作,從何愛雲上訴到被非法關入監獄,沒有通知家屬。

後經家屬和朋友多方打聽,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受理上訴,只是把人拉到一個地方,象徵性的問了幾句話,就草草了事,駁回上訴。

'何愛雲'
何愛雲

何愛雲年輕時家境困難,她靠個人的聰明、勤奮和超凡的毅力,成就了一番事業,在天津商界有一定的聲譽。

酷刑演示:抻銬
酷刑演示:抻銬

何愛雲曾多次被迫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被強制戴上腳鐐手銬,棉襖的領子前襟被撕掉,露著棉花,寒冬臘月讓她穿一雙塑料拖鞋。因不配合非法提審,讓她戴著死刑犯的腳鐐,把她銬在一張上下鋪的雙人床上,雙臂分開,一隻手銬在床最上邊的床楞上,另一隻手銬在床最下邊的床腿兒上,整個人站不起來、也坐不不去,就這一個姿勢銬了她三十八個小時,放下來時已經不省人事。

四、庭審後遭毆打 楊鳳桃控告448769號法警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廣東揭陽市普寧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鳳桃女士。庭審結束後,五十三歲的楊鳳桃遭到法警兇狠暴打致昏迷,右眼、頭部、頸椎、手腕等多處受傷。

'楊鳳桃被迫害前'
楊鳳桃被迫害前

據悉,七月五日的非法庭審結束後,楊鳳桃質問公訴人及法官:甚麼是邪教組織?他們不理睬。上來好幾個男女法警,把楊鳳桃按住、強行拖下庭,有一法警用力把她摔出庭外兩米多,接著一記重拳,將楊鳳桃的右眼打傷,有人從她背後抓住頭髮把她從地上整個人提起來,銬上手銬拖到警車邊時,先前那個打人的法警又從楊鳳桃的身後狠狠一拳打在她的頸椎連著後腦勺部位,楊鳳桃倒在車門坎上昏迷過去。等她醒來時,發現躺在打人的法警腳下,便問:你為何要對我下如此狠手?該法警惡狠狠地說:「我還想踢你一腳。」到了看守所,楊鳳桃看清打人警察的警號是:448769。

楊鳳桃要求看守所對自己的傷勢拍照,看守所拍了三張:一張右眼部位,一張是頸椎連著後腦勺部位,一張手腕部位。

楊鳳桃就此次警察的暴行向檢察院提起控告,楊鳳桃在控告書中說:「我無法想像身為一個法警,竟能如此的目中無法,心狠手辣,還想拳腳暴打一個手無寸鐵,身患病痛的婦女,這跟地痞流氓有甚麼區別?是誰給他這麼大的權利和膽量?是誰縱容這種暴力行為?」

楊鳳桃丈夫也就此次暴力事件向普寧市檢察院、普寧市法院控告警號為448769的警察涉嫌觸犯《刑法》234條犯有故意傷害罪以及虐待被監管人罪的犯罪行為。目前,普寧市法院、檢察院方面還沒有做出回應。

楊鳳桃女士,因向民眾講明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在住處遭普寧市大南山派出所警察、普寧市610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普寧看守所。

五、律師告誡法官:不要給江澤民當槍使

今年八月二十六日,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刑庭對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梁雲英進行非法庭審。兩位律師為老人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梁雲英是南陽油田退休人員,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過酷刑迫害。 今年二月十八日,梁雲英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再次被警察綁架。

庭審時,公訴人稱梁雲英向人宣傳法輪功,並從梁身上及家中抄出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要求對其重判。

江西的郭律師和河南的李律師為梁雲英老人做了無罪辯護。律師說:江澤民誣蔑法輪功不是法律依據、國家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宣傳法輪功也不違法,屬於信仰、人權範圍等等。

郭律師希望法官秉公執法,不要給江澤民當槍使。陪審員直點頭,公訴人稱對律師的辯護沒有異議。法官沒有當庭宣判,說合議後再給結果。

六、中國政府高層反對迫害法輪功的聲音不斷

據明慧網報導,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雖然是以中國政府的名義實施的,但客觀地講,中國政府中的高層官員有很多是反對迫害法輪功的。例如當時的中共政治局七個常委,除江澤民本人外,其他六名常委李鵬、朱鎔基、李瑞環、尉健行、胡錦濤、李嵐清都反對迫害法輪功。之後,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人權惡棍江澤民,用高壓和製造假情報的手段欺騙、脅迫高層,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強行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

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一直強烈反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喬石在二零一五年六月臨終前表示:自己可能看不到法輪功被平反的那一天,但堅持自己在一九九八年的表態「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提出一個要求,不允許江澤民參加自己的遺體告別儀式。

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曾妥善處理過法輪功學員「四二五」和平大上訪之事,並受到國內外的好評。

胡錦濤曾委託妻子,向他的清華大學同班同學、法輪功學員傳遞問候;江澤民準備在全國擴建610辦公室(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時,胡錦濤也曾以經費開支過大為由,表示過不同意見,但是受到了人權惡棍江澤民的斥責。

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全國第九屆政協第五次大會上,政協主席李瑞環沒有代表全國政協做工作報告,而是由副主席李貴鮮代替,引起國內外的各種猜測,真實的原因是江澤民在全國政協工作報告中強行加入同法輪功做鬥爭的語句,李瑞環以拒絕在大會上發言對江澤民予以抵制。

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任期內曾幾次提出平反法輪功,尤其在二零一二年中央政治局召開常委會,研究處理薄熙來的問題時,溫家寶又提出借處理薄熙來事件將法輪功的問題也一起解決了,但是受到周永康的強烈反對。

另外還有一批像原江蘇省委書記陳煥友等省部級高官,也對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持不同意見。

近年來,江澤民集團的人馬(均參與迫害法輪功),紛紛被以貪污腐敗等罪名落馬、入獄。這種來自政府高層的整肅力量,或許正是秉承天意,讓人們看到迫害者大勢已去,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已經難以為繼。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