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律師收到了祥雲法院對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決書,非法判決石建偉有期徒刑六年半,肖竹五年。目前夫妻二人堅持自己無罪,要求上訴。
親屬為二人聘請了律師。在親屬陪同下,先後四次到看守所要求見人,國保大隊長楊瑜以「案件涉嫌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律師指出其違法行為,並向檢察院和人大提起控訴。
楊瑜和副隊長劉靖宇、教導員夏建國以及賓川縣公安局的劉姓副政委的指使下,國保大隊到賓川縣十幾戶法輪功學員的家中進行非法搜查,搶劫了法輪大法書籍、光盤若干,並且對多名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親屬非法「傳喚」,威脅、刑訊逼供,要求他們提供所謂的「證據、證言」,以此作為迫害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的「證據」。
石建偉、肖竹案件到賓川檢察院後,律師再次要求會見被拒絕並被剝奪了閱卷的權利,遭到了副檢察長的粗暴對待。律師堅持控告後,才安排了會見。律師控告副檢察長違法,並向上一級檢察院提出要求,請賓川檢察院依法迴避。隨後,案件被大理州檢察院指派給祥雲縣(賓川縣的鄰縣),隨即祥雲縣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祥雲縣法院非法開庭,夫妻二人的親屬以及眾多法輪功學員前來旁聽,但法輪功學員不讓進入旁聽。法院對進入人員進行安檢。法庭很小,被不明人員和警察佔了大半。
石建偉高呼著 「法輪大法好!」走入法庭。庭審開始後,因案件涉及信仰,石建偉要求中共黨員、無神論者迴避。法官宣布休庭,走出法庭時,石建偉大聲提醒大家 「常念法輪大法好,大難來時命能保。」
再次開庭,石建偉仍喊著「法輪大法好」入庭。法官非法駁回了石建偉提出迴避的要求,繼續進行非法庭審。
律師提出,「起訴書」上只寫了一名代理檢察員李斌,為何現在變成了三名,要求明示各自身份,法官不理會律師的要求,律師強烈抗議,法官不得不宣布再次休庭,石建偉被帶出法庭,高呼「信仰法輪功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無罪。」
第三次開庭,檢查人員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即大理市檢察院 「特派檢查人員」。法庭辯論激烈,律師作無罪辯護,聲音洪亮、正氣凜然,吸引了祥雲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員在法庭門口旁聽。
石建偉講述了自己在公安局的地下室被國保大隊長楊瑜指使的十幾名警察三次毆打,反扭他的手臂,用膝蓋猛頂腰部,用腳猛踢腹部,並且用腳猛踩頭部。肖竹也揭露了國保警察用其女兒的人身安全威脅她,誘供、刑訊逼供。夫妻二人都堅持信仰法輪功,堅持修煉無罪。
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肖竹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獲得的福報,也說明了法輪大法對整個社會的好處,如果人人修煉大法,社會道德將會回升。
石建偉講述了自己的十七年的修煉經歷,講述了自己身體得到淨化,心靈得到昇華;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師父的慈悲,以及世界上有上百個國家都有人在修煉大法。
石建偉說:「我們一家修煉法輪功,夫妻和睦,身心受益。我們在賓川縣的社會評價很高。女兒中考時全縣第四名進入雲南省重點高,高考考入四川大學,之後又進入華南理工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我做英語培訓,多年來培訓過數以千計的學生,其中有很多人都在中考高考中取得優秀的成績。法庭本來是神聖的地方,法官和檢察官本應該是高尚的職業,但此時此刻卻在審判一名清白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正義何在?」
最後,石建偉又說:「感謝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特別要感謝律師的無罪辯護,你們的義舉今後將會被載史冊。」
庭審結束後,律師提出讓女兒與父母見一面,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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