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馬洪宇氣急敗壞地說:「你煉功煉好了,可以拘押你,齊春超被判刑七年,你和他同案,也要判你。」結果把王麗關在拘押室,當時給和平區國保大隊打電話。
下午吳松派出所的三個警察來了,手裏拿著法院的批捕票,領王麗去檢查身體,結果不合格,他們把王麗送到造化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檢查結果拒收。警察又把王麗帶回法院,並告訴她說:「你回家吧,有事我們再找你。」
到晚上七點多,王麗回家了。
王麗女士居住在瀋陽市大東區新生二街,先後三次(時間跨度是四年)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騷擾、構陷等迫害。
第一次綁架、非法通緝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點多鐘,王麗在一小區內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綁架到北海派出所。當日上午十一點被大東區公安分局四人(三男一女)非法抄家,搶走了全套大法書和師父講法錄像和部份光盤。
當晚八點半在北海派出所,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鄭續發準備將王麗帶走。鄭續發問王麗:「你為甚麼被抓?」王麗答:「不知道。」王麗問鄭:「你們想把我帶到哪去?」鄭說:「摘零件,先摘肝,再摘腎,然後摘心臟……。」
警察從王麗身上搜出三百九十元真相幣,把王麗劫持到和平區公安分局。當時法輪功學員齊春超在和平區各大酒店換真相幣時被綁架。他們想把王麗送往瀋陽市看守所,但因王麗被檢查身體不合格,和平分局批准取保候審,告訴王麗說過完年開庭。在這期間還向王麗勒索了七千元錢,至今未還。
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十日王麗發現有便衣跟蹤,便於十一日甩掉便衣離開家,開始流離失所。當時家中有年過八十的老父、老母和一個上學的女兒。後來王麗被列為網上通緝對像。
之後警察還多次到家中騷擾,向王麗的女兒和弟弟追問王麗的下落,並恐嚇說要配合國保大隊,否則就算知情不報、包庇犯罪。有一次還將王麗的弟弟抽血化驗。王麗的女兒哭訴著說:「你們把我媽媽整沒了,還到這來找人,你們還我媽媽……」
再次非法抄家、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午,一群警察六、七個人在王麗打工住地綁架了王麗,參與綁架的有大東分局的張強隊長,還有個女的(第一次抄家也有她),還有和平分局的張心赤、張宏偉及太原派出所的於淼等,他們拿著所謂「搜查證」抄家,搶劫走大法書二十多本、《轉法輪》五本及煉功碟等,從王麗身上搜出一百三十元真相幣被他們沒收了,說是來核實二零一二年的齊春超案,又準備將王麗送看守所。
結果第二天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到醫院檢查身體,王麗還是不合格,後來又到二零二醫院檢查也是不合格,到晚上七點他們無奈讓王麗的女兒把她接回家了,說是監視居住。
被構陷、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和平區檢察院法官趙景宇叫王麗去核實材料,王麗去了檢察院,趙問王麗說:「你知道你有罪嗎?」王麗說:「我沒罪。」趙又問:「你還煉法輪功嗎?」王麗說:「煉。」趙法官讓王麗在材料上簽字,王麗不簽。
王麗一直保持平和心態向他們講真相,證實大法,並告訴他們是為了讓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不成立,以免以後遭報應才不簽字的,是為了他們好,為了他們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臨走時趙景宇法官說:「謝謝你。」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和平區法院通知王麗去取起訴書,法官馬洪宇表現的非常邪惡,也問王麗說:「你知道你有罪嗎?」王麗說:「我沒罪。「還煉法輪功嗎?」「煉。」讓王麗簽字,王麗不簽字。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上午在和平區法院非法開庭,法院周圍布滿了警車,到處是警察和便衣,法官馬洪宇企圖誘騙王麗認罪未遂,圖謀非法關押王麗,看守所看了檢查結果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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