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豔梅曾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被長春市國保大隊非法抓捕羈押,並於二零一四年六月被長春市二道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上訴至長春市中級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在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維持原判決,並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把張豔梅轉入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嚴管迫害。
張豔梅在肺結核康復期和心臟病非常嚴重的情況下(羈押期間曾因肺結核、心臟病在新康監獄醫院住院近八個月),依然強制張豔梅每天十九個小時的坐板,不讓上廁所,不讓買生活必需品,並安排二名刑事犯包夾轉化虐待,導致其病情不斷加重。後在家人的干涉下,監獄方才允許張豔梅到監獄醫院住院治療幾天。後在病情未見好轉的情況下,張豔梅又被轉回八監區繼續進行迫害與虐待。
張豔梅家人非常憤慨監獄方的這種不人道的行為,並不斷地與監獄方主要領導進行交涉與控告。在轉入女子監獄近兩個月的時間裏,張豔梅因拒絕轉化,身體被迫害得非常嚴重,心律嚴重失常,心臟早搏和房顫加重,喘氣都很費力。後張豔梅被女子監獄兩次送到吉林省醫院、一次新康醫院治療,直至轉入十監區後狀況才有所改變。但監獄還是以各種理由不給張豔梅辦理保外就醫和減刑。
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張豔梅的母親趙麗華突然離世(其母曾在警察抓捕張豔梅的當天,因受到嚴重刺激而被送到醫院搶救,醫院當時即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家人找到監獄領導,希望獄方能讓張豔梅回來送別母親,但是獄方卻以張豔梅表現不好(拒絕放棄信仰)而拒絕張豔梅回來為老人送葬。家人怕她無法承受這樣的噩耗,至今仍不敢告知張豔梅母親離世的消息。
今年六月份,在張豔梅的要求下,她家人在諮詢中法申訴立案的相關事情後,決定為張豔梅提起申訴,在遞交完相關手續之後,中法通知定於九月二十三日在二十四號法庭進行問訊。
目前,張豔梅的父親身患腦血栓,老伴去世後,他身體一直不好,家中只剩妹妹一人在身邊,難以顧全,因此非常想念張豔梅,急切盼望法院能早日還張豔梅一個公道,讓她能早日回來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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